昨日,家住洪山雄楚大街的龚先生向记者询问,2009年4月,他与妻子协议离婚,双方口头约定:女儿娟娟由妻子抚养。龚先生放弃所有的共同财产,作为12岁女儿的抚养费,净身出
昨日,家住洪山雄楚大街的龚先生向记者询问,2009年4月,他与妻子协议离婚,双方口头约定:女儿娟娟由妻子抚养。龚先生放弃所有的共同财产,作为12岁女儿的抚养费,净身出户。 而就在去年年底,龚先生却接到法院传票,妻子要求其支付女儿的抚养费。龚先生问:“我还要支付抚养费吗?” 就此,记者咨询律师后得知,抚养费一般情况下定期给付,但有条件也可一次性给付。龚先生若想以财产折抵抚养费,应在协议中以文字形式约定明确:将自己的财产作为抚养费一次性给付孩子。若只是口头约定,那即使放弃自己应得的那部分财产,也不能免除支付抚养费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