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知更鸟 > 工程款拖欠纠纷

工程款追索诉讼时效多久

  • 工程款拖欠纠纷
  • 2021-07-09 16:49:48
  • 遵化律师事务所

本文由遵化律师事务所,具有9年经验知名、专业的律师:罗翔编辑整理,已帮助众多人免费解决了问题,致力于为您提供快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工程款追索诉讼时效多久

工程款追索诉讼时效是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工程款未结算诉讼时效是否起算

  工程款未结算的诉讼时效从对方拒绝支付工程款之日起至两年后的时间段的,都可以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所以下面是知更鸟小编为大家带来工程款未结算诉讼时效是否起算的全部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也可以咨询知更鸟。

  一、工程款未结算诉讼时效是否起算

  诉讼时效从对方拒绝支付工程款之日起开始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

  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诉讼时效是权利人不行使权利的状态,持续经过法定期间届满,即丧失请求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之权利的法律制度。

  建设工程未经结算工程造价,承包人追索工程欠款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二、工程款未结算存在诉讼时效吗

  1、第一个观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8条规定,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交付之日为应付款之日;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为应付款之日;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当事人起诉之日为应付款之日。

  2、根据该司法解释可以确定具体的付款时间,从而确定诉讼时效的起点。

  3、第二个观点:该工程款诉讼时效从双方结算之日起计算。理由是原、被告双方未对该工程款进行结算,即没有明确的付款金额,债权债务关系并没有最终确认,因此诉讼时效还没有开始起算。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十八条对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进行了明确的界定,但在涉及到工程款的诉讼时效起算时间的认定时,法院倾向于不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十八条规定的时间作为起算点,而是以双方结算之日起算。但未付工程款的利息仍需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十八条规定的起算时间计算。

  三、工程款支付流程

  1、工程款的支付一般分为两个流程,预付款支付流程和进度款支付流程。

  2、预付款一般的支付流程是施工单位提交《预付款支付申请表》给预算专员,预算办根据合同约定的预付比例审核预付款,签署申请表然后交给财务部;财务部复核后,交给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批,然后将审批通过的申请表交给出纳安排付款。

  3、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流程比预付款稍微复杂,通常是施工单位先向工程部提交《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表》,并附上已完工程的预算书;工程部审核当月完成的项目及相关工程量,审核完毕由工程部经理签字后交到预算专员;预算专员审核已完工程量,并审核工程预算价,确定当月完成工程造价,根据合同约定,审批工程款,预算专员签字确认;之后,预算专员将签字确认的申请表上交财务部审核。财务部审核无误后,将申请表交由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批;施工单位根据审核审批通过的申请表中的金额开具发票;施工单位将审核审批通过的申请表以及相同金额的发票上交到财务部,财务部再次复核申请表的金额是否与发票金额一致,以及核对发票的各项内容后,交到出纳处办理该款项的转付。

  以上就是知更鸟小编为大家带来工程款未结算诉讼时效是否起算的全部内容。应该在诉讼时效之内行使自己的请求权,过了诉讼时效之后工程款便会成为自然之债。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知更鸟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了解专业的解答。

工程款纠纷的类型债务纠纷案

  工程款纠纷的类型

  工程款纠纷主要有以下类型

  1、发包方拖欠工程款违约纠纷

  这种违约纠纷的特点是,工程款是可以确定的,故这种纠纷法律比较简单。这类纠纷形成的主要原因发包方没有任何正当理由违约拖欠,主要表现为的发包方无力支付工程款;发包方有支付能力无故拖欠工程款。

  2、关于总包、分包问题引起的工程款纠

  这种纠纷法律关系较为复杂。这种纠纷主要表现为承包方分包在程序上有瑕疵,发包方事后不予承认分包合同的合法性,从而引起的纠纷。

  3、竣工结算报告争议引发的工程款纠纷

  这种纠纷主要表现为:承包方制作结算文件递交发包方,未取得递交结算文件的证据,发包方不予答复且事后不承认收到;承包方制作结算文件递交发包方,发包方不予答复;承包方制作结算文件递交发包方,发包方不予认可而引发的工程款结算纠纷。

  4、建筑材料品质之争引起的工程款纠纷

  这种表现纠纷主要表现为:建设工程招投标时对工程主要建筑材料品质有所要求或承诺,但由于建筑材料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有时使得承包方转而采用合同外的其他建材,引起结算纠纷。

  5、质保金纠纷

  该类纠纷主要表现为建设工程竣工后出现维修事项,承包人在保修期内履行了维修义务但无法直接取得证据,发包方事后不予承认维修事实以承包方未尽保修义务为由拒不支付工程款引发了纠纷。

  6、合同瑕疵引发的工程款纠纷

  合同瑕疵引发的工程款纠纷主要表现为: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引发合同无效纠纷。

  7、包含工期延误的工程款纠纷

  这类纠纷较为复杂。纠纷主要表现为发包方未能提供合格的施工进场条件、中途擅改设计、未按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建设工程材料不能及时供应从而造成停工、窝工、恶劣天气等原因承包方要求顺延工期未经有效确认,工程竣工后在结算方面发包方要求承包方承担工期延误责任,往往使案件变得较为复杂。



有任何法律问题,点我在线咨询律师

短信可以做离婚证据吗,如何收集离婚证据

如何收集离婚证据,及收集时需要注意哪些技巧

诉讼离婚需要哪些证据

离婚证据的收集技巧

离婚需要哪些证据?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工程款追索诉讼时效多久 http://www.gdmzwhlytsq.com/hyxw/4290.html

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1年07月16日 星期五

猜你喜欢

首页 找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