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知更鸟特邀嘉宾律师:李倩雯。
在现实生活中,因婚后买房所发生的离婚财产纠纷的案件有很多,主要有这样几种:
第一种:夫妻一方是产权人,且是婚后购买或是接受赠与或其他方式获得,有房屋所有权证,且与他人无产权争议,不存在就房产产生的未清偿银行贷款。按婚姻法相关规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诉讼该房产可按有关规定进行分割。
第二种,有些房产,虽是有产权证,有证据证明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存在贷款未还清的情况,这样的房产如果分割就应该就此房产现价值减去存在的债务(贷款)再分割。
第三种,如夫妻在婚后购买一房产,但由于当时家庭经济条件不是很好,购买时是与男方的另一亲属共同购买的,产权是夫妻双方与这个亲属共同拥有,这样的房产虽是夫妻一方或双方名下的房产或是其他财产,但涉及到夫妻之外其他家庭成员的利益,此类案件当事人可以对照《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0条规定,考虑通过析产诉讼,确定有关夫妻双方所占的份额,在离婚诉讼当中进行分割。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20、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析产的,可先就离婚和已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一时确实难以查清的财产的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或者中止离婚诉讼,待析产案件审结后再恢复离婚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