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1992年以前各项金融业务也是可以混在一起经营的。1993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规定对保险业、证券业、信业和银行业实行分业经营。于是从1993年开始,中国也实行分业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条规定:“证券业和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同时,中国也实行分业监管,就是设立证监会银监会与保监会分别监管证券业、银行业与保险业,而保监会与银监会已在2018年合并。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中国的公司早已想出办法绕过分业经营的限制,以“曲线救国”的方式进行混业经营。办法之一就是创建金融控股公司。金融控股公司就是在一个从事金融业务的集团公司下设立很多子公司,分别从事银行、证券、保险与信托业务。这样,集团公司就可以同时从事银行、证券、保险与信托业务。
典型的例子就是中信集团与光大集团。例如,中信集团下设有从事商业银行业务的中信银行、从事证券业务的中信证券、从事信托业务的中信信托,还有从事保险业务的中信保诚人寿保险,而且中信银行、中信证券与中信信托还都是各自行业中的老大。
办法之二就是工商银行等几大银行使用的,将从事证券业务等非银业务的子公司注册在大陆以外的地方,然后让子公司回到大陆从事证券业务等非银业务。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与交通银行等在中国香港地区分别注册成立了从事证券业务的全资子公司工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工银国际)、建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建银国际)、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中银国际)、农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农银国际)与交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交银国际)。
金融机构利用金融创新等手段,不断突破银行、证券等4个行业之间的界限,从而导致4个行业之间的区别越来越模糊,例如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与信托公司都在从事资产管理业务。四大行业的趋同化导致分业监管的模式越来越不适应现实需要,这也应该是2018年4月8日银监会与保监会合并成为银保监会的重要原因。
仲裁员图片 仲裁员2023年选聘公告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金融曲线(金融曲线有哪些) http://www.gdmzwhlytsq.com/hyxw/3728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