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广州6月29日电(记者毛鑫)旅行途中,李女士结识了何某并成为“微友”,发现了兑换旧版人民币“转手轻松赚钱”的“商机”。可就是这个“商机”,让李女士越陷越深,何某一人分饰多角,巧立名目索要钱财,前后百余次骗取700万元。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日前对此案宣判,以诈骗罪判处何某有期徒刑十三年。
广州市民李女士退休多年,生活原本很安逸。一次外出旅行途中,她和何某相识,聊得投机。同是本地人的何某,在朋友圈里做着“微商”的小生意,李女士常有光顾。一次李女士发现,何某的朋友圈发布了兑换旧币的内容。对方告诉她,旧币转手就能轻松赚取差价。
(这是2018年9月,何某与李女士的微信聊天截图。荔湾法院供图)
机会难得,李女士这之后便抓住这个“稳赚不赔”的“商机”,向何某买入旧币。起初,何某还能供应少量旧币,后来便有些吃紧,好在何某又找到了新的“供应方”。可李女士转钱过去后,旧币却迟迟未到货。后经何某联络,李女士终于和一位自称在某高铁站工作的“方先生”取得联系。对方通过短信告诉她,旧币已经到货,但属于违禁物品,需要交保证金、手续费“打点”好了才可以提取旧币货物,可在这之后,旧币仍未交付。
“商机”变陷阱,资金转不停。一来二去,不断转账,“方先生”也调离了岗位,之后又由“方先生”的领导、同事与李女士联系,双方依旧通过短信联络。货没收到,转出去的钱却越来越多。殊不知,绕了一大圈,所谓“方先生”及其同事,均由何某一人扮演。
(这是2019年6月至2021年间,何某以“方先生”名义与李女士聊天短信截图。荔湾法院供图)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9月14日至2020年9月14日,何某以虚构兑换旧版人民币为由、虚构并冒充高铁站的“方先生”为名向被害人李女士实施诈骗活动,共骗得被害人李女士通过银行卡、微信等方式前后百余次共转账700万元。何某的诈骗所得用于还债和日常消费。2021年9月,何某落网。公诉机关以诈骗罪对何某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何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兑换旧版人民币,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以诈骗罪对何某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十五万元,同时责令何某退赔被害人李女士的损失。
(这是庭审现场视频截图。荔湾法院供图)
荔湾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余友斌说:“纵观案件始末,并不是诈骗分子骗术有多高明,而是被害人警惕性不够,在‘稳赚不赔’的高额利润诱惑下越陷越深。”
法院提醒,当前不少犯罪分子利用中老年人的投资需求,打着理财幌子向中老年人实施诈骗,严重侵害了中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法院将依法严厉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同时呼吁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中老年人切莫轻信“高额利润”“稳赚不赔”,遇事多与家人商量,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完)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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