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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起诉离婚需注意。
大家千万不要相信,网上说的那种离婚不用见面,7天就能把婚离掉的说法。法律认可的离婚,只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协议离婚,双方是必须到现场的,而且还有30天的离婚冷静期,并且通常只能在双方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不存在网上说的情况。
离婚诉讼,他有诉讼调解、立案、开庭、下判决等一系列的程序。光是诉前调解,通常都需要半到一个月。半个月到一个月。即便是网上立案视频开庭,他都是有一个过程的。所以说7天走完流程拿下判决。拿下判决的事,想都不要想,7天内办理离婚,在实物操作上是不可能的。NO NO NO!
本人坐标上海松江区,自2019年4月开始起诉离婚,到9月份才第一次开庭,男方不同意离婚,故而法院只是走流程不判离。第二次起诉于2021年3月,于6月份开庭,男方因不愿意分割财产继续坚持不离婚,并于开庭后第二天以自己许久未见孩子为由约我出来吃饭,我带孩子应约后男方各种拍拍照发给法院,说我们夫妻感情未破裂请求法官不予离婚,果不其然,男方计谋成功,法院第二次又是不判离。而我当时已带着孩子搬离共同住所和自己的父母租房住,男方不但不给孩子一分钱的抚养费还耍计谋影响法官的判断,在他计谋得逞后不但对孩子继续不管不问,还玩起了失踪以逃避责任。
本计划2022年3月份第三次起诉,可碰到上海疫情封控2个月,硬生生拖到了8月份才抢到号进行起诉,但男方玩失踪,他本人所有的电话号码全部注销,法院传票无法送达,法官和书记员无法联系他本人,我告知法院他父母的电话和老家的地址,但他父母也拒收法院传票,导致10月份的第一次开庭因无法联系到被告被法院告知无法正常开庭,让我回来继续等开庭通知。
我起诉的是准予离婚并进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申请法院保全夫妻共同财产,因我只能提供男方的三张银行卡卡号,故而松江区法院以谁提供谁举证的方式只保全了男方名下三个银行账号,没有意外,三张银行卡里只有几百块钱的余额。
而男方月薪4~5W,加上公司分红和我们2020年卖了南京的房子将全部的钱转给男方,现在却只剩几百块钱,我需要查明男方所有银行流水明细,我委托律师写了法院调查财产的申请书,第一次法官说让我们自己去取证,我和律师一家银行一家银行的跑去试,而银行的统一答复就是必须本人或者法院来调取才可以。
当我们把取证结果反馈给法官时,法官说必须让银行出具不予调取的书面说明,我说银行不会出书面说明的,法官又说那是你们自己的事,你们想办法解决,电话录音或者拍视频。我和律师确实没有资格取证,经过沟通后,律师说再次申请法院调查,在申请第二次调查财产的期间,法院发了第二次开庭信息,是11月份,我和律师如约而至,可在法院外面等了半个多小时又被书记员告知无法联系到被告不能开庭,要想正常开庭只能出公告,如被告在出公告登报之日起一个月内还是不出庭,就可以缺席判决。
然后我又开始了第二次的漫长等待,期间就是缴公告费催法院出公告,终于等来了第三次开庭时间,是2023年1月份,但2022年的12月又迎来了全民“阳康”的疫情,我本人也阳了,担心影响开庭,问律师,律师说没有收到法院延期开庭的通知,等元旦过后律师告知我,还是不能正常开庭,他自己、法官和书记员都阳了,让我继续等。好的,我只能继续等,等到了过年,等到了过完年,等到了法院又一次出公告,才等到了3月底的开庭通知。
而法官也在我们第二次的申请调查下去调取了男方的银行流水,当律师反馈我法官的调查结果后,我真的是欲哭无泪,因为法官只调取了一家银行,另外2家法官说对方不是上海开户的,银行不给调取,呵呵,到底孰真孰假我也无从分辨,我打电话和法官沟通,她很不耐烦的给我说了几句,不等我话说完就直接挂掉电话,再打过去也是不接,我继续打,她不客气的告知我,让我不要给她打电话,她说她和我没法沟通,和我说话就来火,我说你这种态度我可以要求换法官,她说让我去投诉,她也不想受理我的案子,最后的通话也是不欢而散。
我自己都莫名其妙为什么我起诉了三次,三次的法官都是女的,而且态度都非常不好,我只是一个民事案件,正因为婚姻不幸才要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但一路走到今天,不但寻求不到任何法律帮助反而让我觉得处处是障碍,想要离婚太难了,身心备受折磨。
我只是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老百姓,在大上海无权无势,婚姻不幸,个人能力有限,带着孩子,遇到一个耍无赖的男人,而这个男人一家子秉持着“不离婚、不给我和孩子一分钱,拖着耗着我,反正他是男的,不怕岁数大,有钱,不怕找不到老婆”,这是男方和他父母的原话,因为上海的房子、车子都是他一个人的名字,他自己的工资、奖金、南京卖房的钱都在他手里,他不用关心教育孩子,不用为孩子花一分钱,他回上海有房住,刮风下雨有车开,他有这个底气和时间耍无赖。反观我自己在这10年的婚姻里一无所有,带着孩子,租着房子,骑着小电驴,父母刮风下雨的接送孩子、打零工,自己寒风酷暑的上班,以维持我从33岁开始拖家带口的沪漂生活。
母亲经常对我说的一句话就是:要知足,我们现况有吃有喝,在三年的疫情里面一家人坚挺的活下来已实属不易,离婚的事情就顺其自然,总有解决的一天。是呀,把一切都交给时间总会有解决的那一天,只是不知那一天是多久,是我36岁本命年里的任何一天,还是步入40岁的哪一天,谁知道呢。
我的离婚之路还在继续,慢慢其修远兮,我要像个战士一样去战斗、去争取属于我和孩子的东西,借用一句话结尾:饭要一口一口吃,苦要一点一点尝,人生没有白走的路,你走的每步都算数。
问:离婚冷静期下,如何达到快速离婚的目的?
答:走诉讼离婚程序。
这个话题,在今年《民法典》实施后,相信大家在各平台的普法账号中都有耳闻。但是部分懂法的当事人就会问,民事案件诉讼程序最少不是都要3个月吗?比冷静期时间都长,怎么还叫快速离婚呢?今天这篇给大家仔细说说。
我们知道协议离婚是双方协商一致去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那么调解离婚是怎么回事呢?跟协议离婚有什么区别吗?
实际上,调解离婚是诉讼离婚中的其中一个状态。诉讼离婚分为起诉、审理、判决三个阶段,而在审理阶段中又会有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调解离婚,则是其中的第二环。
《民法典》有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双方如果在调解过程中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或其他离婚纠纷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签订调解书。调解书一经生效,双方的婚姻关系也即刻解除,也就相当于大家的一个离婚证。
而与协议离婚不同的是,调解离婚,需要当事人先行立案,按正常诉讼离婚程序走完流程。因此,在费用、时间和效力方面,调解离婚和协议离婚也不尽相同。
(1)程序的不同
协议离婚,双方需要经历以下几个步骤,办理离婚申请——领取《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等待30天冷静期——审查——登记离婚。整个流程进行下来,最少需要32天。
而调解离婚,在双方诉求明确的情况下,整个程序进行完是远可以小于30天的。在婚姻案件中,法院的调解工作是贯穿整个过程的,诉前诉中均可调解。也就是说,如果双方在开庭前没有调解成功的,在审理阶段,也还有调解机会。
美宜家律师们曾经通过丰富的谈判经验及调解技巧,用2天时间帮助当事人解除了婚姻关系,成功规避了离婚冷静期带来的影响。
(2)费用的不同
协议离婚的金钱成本是最低的,这点是毋庸置疑的。但是调解离婚的费用,也没有大家设想的那么吓人。调解结案的案件,法院受理费减半,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的,受理费在25-150元不等。
(3)效力的不同
调解离婚中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等问题,由律师把控(如若委托了律师的话)或法院调解加以确定,具有法律上强制执行的效力及权威性。如若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通过强制执行措施,保障申请方的权利。
而协议离婚中双方的约定更多依靠的是双方自觉遵守完成,协议书中约定的内容是否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民法典》实施后,不少人都发现了“调解离婚”这个离婚冷静期下最便利离婚方式。但是并非所有的案件调解程序,都能帮助大家拿到满意的财产分割或抚养权方案,也并非所有的婚姻案件都能通过调解程序拿到准予离婚的结果。
如果想通过诉讼调解程序成功拿到自己满意的结果,那么掌握关键的调解谈判技巧也就变得尤为重要。我们接待过许多当事人,常常会把调解程序当成公开争论的场所,把自己在婚姻中受到的委屈、对方的过错、自己的付出……一股脑地发泄出来,一部分情绪激动的当事人甚至会直接争吵起来。对于当事人,我们常常给到的建议是:
(1)切记情绪化,理智回答对方或法官提出的问题
没有人会愿意听一个人无休止地抱怨家长里短的琐事,更何况是目睹过上百上千起婚姻家事案件的法官们。
(2)少说废话,明确自己的诉求且具体表达出来
在第一点的基础上,直截了当表明自己的诉求和底线,比如财产分割怎么分、子女抚养权判给谁、抚养费每月支付多少……等等
(3)有条件的话,最好委托专业律师介入
上面两点,当事人自己如果稍加拿捏的话,是完全可以把控的。但是离婚更像是场心理战,考验着双方的人性和道德。
相比起当事人自己,律师更能找出双方真正争议点,以此来降低我方当事人或对方当事人的心理预期,找到一个双方差距值最低的方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并且在调解过程中,律师身份起着缓冲、调和作用,使双方保持冷静和理智,为双方营造了一个合适的调解氛围。比起双方直接面对面的交谈,律师们容易在这个环境中,抓住调解时机,把握调解的原则,从而对症下药。这样,更有利于双方达成调解。
第一离婚后再次开庭需多长时间(第一次离婚开庭后多久能看到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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