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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在现实生活中,夫妻之间婚前婚后财产继承、馈赠,债权债务鉴别分担,以及离婚或亡故后配偶和子女等权益保障,都会去有关机关去办理手续或申诉认定,这些机关都会用到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
事实婚姻无结婚证就需要提供有法律效力的证明。而这个证明很多人不知道那里能办,这就会让如何证明“你爸是你爸”变成了“你夫是你夫或你妻是你妻”。跑断腿也难取证明是很烦心的,编者提出一些分析看法供参考讨论。
一、事实婚姻是受法律保护的。
事实婚姻作为婚姻关系存在的一种方式,是指男女双方未按法律规定进行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也包括那些丢失结婚证又查不到存根依据等情况。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承认事实婚姻关系,法律予以保护;但在1994年2月1日以后没有办理婚姻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均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这种同居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二、事实婚姻遇到的境况。
事实婚姻如果去法院诉讼离婚或财产等纠纷可以证明事实婚姻。
事实重婚属于触范了刑法,公安、法院侦办审判案件后也可以证明事实婚姻。
事实婚姻当事人去民政婚姻登记处办离婚,只能先领结婚证再办离婚证。
公证处不公证事实婚姻。房产局等机构办理产权业务时需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权证书等。
村委会、居委会及事实婚姻当事人的邻居的证明,是司法机关鉴别事实婚姻的重要依据,户口簿家庭成员夫妻关系也是事实婚姻的重要依据。
三、那个部门应该承办事实婚姻证明。
大量的事实婚姻并不需要去法院申诉鉴定,因为多数家庭不存在财产纠份,也没有重婚等问题。有人认为户口簿就可以证明1994年2月1日前的事实婚姻。也有人认为虽然户口簿是夫妻婚姻关系的重要证明,但结婚证(婚姻登记)是唯一的婚姻关系证明。那么作为受法律保护的事实婚姻,为什么婚姻登记机关不能够给予证明呢?据说可以补领结婚证,但结婚登记的时间只能是当天办证日期,还是不能证明事实婚姻时间。但许多财产继承等事情都在事实婚姻阶段形成的,还是需要证明事实婚姻的。所以,为群众办实事要从点滴小事做起,不怕麻烦也不墨守成规,多一点人性化。
比如,王某夫妻(相同年龄)今年六十二岁,1985年结婚,属事实婚姻。2016年5月8日补办了结婚证,2013年他们卖掉了1990年结婚后买的房子,又在2014年买了一套新楼房。当时房产证写的是丈夫名字,按结婚证时间现在房屋又成了婚前财产。现在老王夫妻俩担心,万一丈夫先走了,那房产妻子如何继承,会有什么麻烦?请高人给他们指点一下。
建议:1994年2月1日以前结婚的事实婚姻大多数都在50岁以上了,凡法院认定的事实婚姻和户口簿婚姻信息一直未变(与人口普查一致的)都应该认定事实婚姻。婚姻登记机关要与政法机关信息有限共享互通,并依此出具事实婚姻证明书。婚姻登记机关也可参考村委会、居委会证明或群众证明以及户口本信息,认定出具事实婚姻证明书。随着时间推移,事实婚姻会越来越少直至消除。
婚姻登记最新调整!
一方或双方户籍在江苏省内的婚姻当事人
可以在省内任意一个婚姻登记处
办理结婚、离婚登记
无需提供居住证
双方均非江苏省户籍的婚姻当事人
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
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办理结婚、离婚登记
结婚登记需要带哪些证件?在哪里办理?
1、一方户籍为南京市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双方持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的持集体户口卡片复印件写有“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盖章)到南京市任意区婚姻登记处办理。
2、一方或双方户籍地在江苏省内的可以在省内任意一个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无需提供居住证。
3、双方均非江苏省户籍的婚姻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结婚登记。
补领、补办婚姻证件,涉港澳台、华侨居民及外国人的婚姻登记,婚姻登记档案查询,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暂不实行跨区域办理。
婚姻证件丢了怎么办?
本人持身份证到原登记机关查询档案(档案已移交到档案馆的请到档案馆查询档案),双方带查档证明、户口本、身份证到原登记机关或现户口所在地的区婚姻登记处补领结婚证(补领离婚证本人到场即可)。
离婚登记需要带哪些证件?在哪里办理?
1、一方户籍为南京市户籍的内地居民协商一致的,双方持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的持集体户口卡片复印件写有“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盖章)、结婚证、离婚协议到南京市任意区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
2、一方或双方常住户口在江苏省的内地居民,可以凭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在省内任意一个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无需提供居住证。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登记。
3、双方均非江苏省户籍的内地居民,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在居住证申领地住址在婚姻登记机关所辖县(市、区)级行政区办理离婚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登记。
如果离婚男女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请走司法程序。
能开具未登记结婚证明或单身证明吗?怎么办理?
按民政部和省民政厅要求,从2015年10月12日起,南京市各区婚姻登记处,除办理涉台和9个国家(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波兰)的公证事项所需证明外,一律不再为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为方便百姓办事,婚姻登记部门为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单位提供核实保存的婚姻信息,由核实当事人婚姻信息的单位工作人员持单位介绍信、工作证或以单位公函形式向当事人户籍所在区的婚姻登记处核实婚姻信息。
南京市的涉外国人或涉港澳台居民及华侨婚姻登记在哪里办理?
从2019年2月20日开始,原江苏省涉外婚姻登记中心不再办理婚姻登记业务。
一方户籍为南京市的当事人,办理涉外或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华侨的婚姻登记,可携带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就近就便到南京市有登记权限(玄武区和建邺区)的两个婚姻登记处之一办理。
婚姻登记在哪里可以预约?
可通过江苏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南京民政”微信公众号、南京市婚姻公共服务平台、“我的南京”手机APP等预约申请。
南京周末、节假日能够办理婚姻登记吗?
周六及重大法定假日(元旦、五一、十一、除夕)首日上午半天正常办理。
转自:南京民政
来源: 南京广播电视台
往下看
第一步:申请离婚需要带上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到当地民政局申请,注意:申请离婚需要夫妻本人都到场。
第二步:申请好了,工作人员会告诉你,申请离婚有一个月的冷静期,给双方都冷静一个月,如果是赌气离婚的,一个月也差不多冷静了,可能就不会离婚
第三步:如果执意要离婚,一个月时间到了,请带上以下材料
①男女双方的户口本 、二代有效身份证 、结婚证原件 :(结婚证遗失的,需要原办理结婚登记机关具的查档证明)。
②离婚协议书(三份),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③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照各2张,规格:3.5cmx4.5cm
④现役军人持军人证、居民身份证、所在部队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状况证明。
⑤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夫妻之间难免磕磕碰碰、吵吵闹闹
希望大家都不要走到这一步。
俗话说: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夫妻一场能不离还是不要离啊
看看就好
不建议收藏哦,但愿大家都用不上。
你有故事吗?评论区聊聊
#感谢头条我要上热门##打卡挑战局##人这一辈子,什么最值钱#我觉得是婚姻吧
婚姻登记注意什么手续 婚姻登记注意什么手续办理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户口薄和结婚证在老婆那里(户口薄和结婚证在老婆那里能查到吗) http://www.gdmzwhlytsq.com/hyxw/3609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