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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担保人怎么处理(离婚后担保人怎么处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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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6-20 02: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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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大庆律师编辑整理,多位从业19年以上的律师,也非常认可此文的回答,大家可以参考一下,如有不妥欢迎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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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说系列:闲谈离婚协议中公司提供担保的效力问题

书能香我不必花 茶亦醉人何须酒

日拱500字发起人朱波杰律师系列说“法”

浅析离婚协议中让公司提供担保的效力问题

法说系列:闲谈离婚协议中公司提供担保的效力问题

今日,一个从《离婚协议》上看起来很富有的咨询者,找到了我们,让我们修改协议,我弱弱地报个价,得咧,区区一点钱,还嫌贵,也就没过多的沟通,事后才知道,这个咨询者是个提篮子的,到处拿着那份抹去当事人姓名的协议问律师,无非是想从中搞一笔而已。

虽然没接案,但看了这份盖有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心里还有咯噔了了一下,主要意思是:女方放弃所有公司的所有股权,男方一次性折价补偿女方1200万元,公司1、公司2、公司3等,对男方的履约承担无限连带担保,没有看见公司盖章。

于是,我查阅了下,所有公司均非独资公司,且通过隐隐约约的信息查阅,而这个女方的股权已经完成变更。

看到这些,我心中捏了一把汗。

补偿款问题不大,但要公司承担无限连带担保这事,我看很悬。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如果,这份协议上的所指向的公司没有履行法定程序,担保就是无效的。

为此,笔者不放心。曾经隐隐约约记得,见过一份判决书,也是涉及到离婚后财产纠纷,除独资公司担保的这个有效外,其他公司担保无效的。

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原来是重庆一起算是有名的亿万富豪离婚案件(判决书附后),核心是:男方补偿女方8000万,分期给付,若不按期支付,其他五家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并且,在法院制作的调解书,并已经生效。

法说系列:闲谈离婚协议中公司提供担保的效力问题

法说系列:闲谈离婚协议中公司提供担保的效力问题

但是,在生效履行过程中,法院再审,并撤销了原调解书,核心在于:

因被告系公司股东,却未按照《公司法》的规定须通过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侵犯了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故该确认书公司对被告的以上债务承担担保责任的约定无效;华嘉公司系被告占100%股权的有限公司,其同意为被告个人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并不损害他人利益,未违反《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华嘉公司为被告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约定有效。

故此,最后的判决变成了:

法说系列:闲谈离婚协议中公司提供担保的效力问题

这个案件如何往下走的,查询结果,但留给我们深刻的教训:

一是,公司一旦成立,公司有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财产不一定是股东个人的,需要提取,必须按照公司章程或是公司法规定来。

二是,股权是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股权本身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只有股权所代表的财产利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三是,夫妻一方放弃共同股权,另一方折价补偿的,若是担忧折价补偿款无法到位,需要公司提供担保的,务必经过股东会或是股东大会,若非独资公司,担保无效,担保无效。

其实,对于大多数人来讲,拿到法院的生效调解书,一个案件也就瓜熟蒂落了,任何一方再想翻案可能性几乎为零。

在此,笔者特别强调,对于当事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调解书,是绝对不得申请再审的。这是法律的明确规定,不要问问什么,记住就行。

那么,对于那些《离婚协议》中财产问题已达成一致并生效的调解书,是否也绝对不可能再审呢?

答案是否定的。上面提到的案件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所以,今天这个“虚情假意”的咨询者,请注意,您拿着的协议风险非常大,非常大!别只想着赚钱,一不小心害了真正的当事人,担保条款从形式上看,是无效的呀!

最后的最后,我还是要说,对于一名擅长家事案件的律师来讲,不仅要娴熟婚姻家庭那些规定,更要从每一个法律规定看到背后的逻辑,尤其是相互的法律关系,否则,看似解决了问题,实际埋下了炸弹。


以上仅代表作者观点,有疑惑请联系作者!

离婚如何申请财产保全?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定义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离婚如何申请财产保全?

二、财产保全的分类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对与案件有关的财务所采取的强制性管理措施,目的在于保护财产的完整性,防止损失,分为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

其中诉前保全需要具备紧迫性,必须是情况非常紧急,并且在法院在采取保全措施后的30日内,申请保全人必须提起诉讼,否则将撤销保全措施。法院在明确紧急情况属实的前提下,必须在48小时内做出诉前保全裁定,并交付执行。

申请诉前保全,申请人需要对紧急情况进行举证责任,一般情况下举证是比较困难的。此外,申请诉前财产保全需要提供完整的诉讼材料,方便保险公司出具担保函。在离婚案件中,过早的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容易打草惊蛇,反而不利于后续诉讼的开展。

财产保全的担保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3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所以大多数的财产保全都需要提供财产担保。

1.离婚案件当中,现行法院对保全担保问题通常分为二种方式:

(1)夫妻共同财产一半保一半

鉴于婚姻案件财产共同所有制的原因,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并向法院提起财产保全的,可以使用夫妻共同财产中应属于己方所有的一半作为担保物,对应属于另一方所有的财产进行保全,这一举措快捷简便,简化申请保全人的保全程序,降低了诉讼的成本。

(2)另行寻找担保财产或者保证人做担保

法院出于谨慎,离婚案件当中法院通常会要求申请保全人提供财产担保,担保物可以是己方名下其他财产,也可以是愿意提供财产担保或者保证的第三人。如果没有相关担保的资源,也可以支付费用委托相关的担保公司出具保函。第三人为财产保全提供保证担保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保证书。保证书应当载明保证人、保证方式、保证范围、保证责任承担等内容,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2.财产保全所需费用:

保全费即法院实施保全的费用,保全的财产标超过90万的统一收取5000元,也就是不论90万还是20亿的财产保全,法院都只收5000元;

担保公司出具保函的费用。出具保函的费用,不同担保公司会参考担保标的价值、风险程度来确定。若有需要可以具体咨询担保公司。

三、财产保全的操作流程

离婚如何申请财产保全?

1. 准备起诉材料,提前了解本案管辖法院是否可以接受“一半保一半”的担保方式,如果不能接受就要寻找第三方提供财产担保(本文着重关注担保公司保函的担保方式)。
2. 联系合适的担保公司申请出具保函时,需要将准备好的诉讼材料复印件或者扫描件交给担保公司用于审核。如果没有问题,申请保全人即可与担保公司签署担保协议,申请保全人支付费用,担保公司准备“保函”。
3. 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以及财产保全材料,法院审核后并成功立案,拿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后联系担保公司工作人员向法院提交《保函》,担保公司工作人员也可以随行一起去法院立案,正式立案同时即刻提交《保函》。
4. 立案庭收到一整套财产保全申请书、保函等财产保全资料后,移交“业务庭”或者“诉保组”,审核无误后会出具《保全费缴费通知》,并通知申请保全人支付相关保全费用,保全费用支付后,作出《财产保全裁定书》移交执行局执行。
5. 执行局自收到保全裁定之日起5日内,应当予以执行。执行局通常是使用发函的方式联系银行、房管局、工商局、证券公司等机构对相应的财产进行查封、冻结。相关机构完成保全之后会将回函递送回执行局,最终完成所有保全工作。

四、财产保全的注意事项

1. 委托专业的婚姻律师进行财产保全,及时跟进法院保全工作,减少或规避保全工作中因为接洽不畅所产生的时间损耗甚至是保全失败。

2. 需要学会取舍。财产保全需要时间,财产越多保全就越慢,因此懂得取舍才能让利益最大化。如果跨省就会存在时间差,对方容易提前发觉,不利于法院执行。可以将还有大量按揭或者商贷的房产舍掉,因为本身转移比较困难,保全那些没有任何贷款负担的房产。

3. 财产保全申请书中的排序。财产保全申请书中提供的财产保全线索,要根据财产重要程度按照顺序依次排序,并书面告知法院应当优先保全最重要的财产。

闻道先后,术业专攻,离婚纠纷胜诉不容易,每一步的处理都决定案件的结果。司法实践中,不同的法院对于财产保全可能有不同的要求。

陕西奉长律师事务所合同律师建议,在向法院申请保全前,需及时与法院沟通联系,了解和掌握法院的具体要求,全面、及时、快速地准备材料,进行财产保全。

成都婚姻律师谈担保人担保期间离婚债务怎么处理

担保人担保期间离婚债务怎么处理?担保人为债务提供担保的,债务担保的方式有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两种,如果是连带担保的,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担保人,要求偿还债务,那么担保人担保期间离婚债务如何处理?四川履正律师事务所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担保人担保期间离婚债务怎么处理?

担保人在担保期间离婚的,如果是担保债务是个人债务的,由担保人承担。如果是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共同财产承担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一条 【共同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成都婚姻律师谈担保人担保期间离婚债务怎么处理

成都婚姻律师谈担保人担保期间离婚债务怎么处理


担保人所付的法律责任

(一)一般保证责任

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二)连带保证责任

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

(三) 撤消担保人的责任: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通过上述的分析可以知道,担保人在担保期间离婚的,如果担保的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共同的财产承担债务,如果是担保人个人的债务,由担保人个人承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四川履正律所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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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4年03月29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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