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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关于接到法院传票不去的问题,有2种后果:拘传、缺席判决。
(一)拘传
拘传是指人民法院在法定情况下强制被告到庭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针对的是必须到庭的被告。
(二)缺席判决
这是在你不做任何辩护的情况下作出的判决,结果可想而知。对于传票,不存在收不到,即使找不到被传唤人,法院也可以公告送达,一定期限后,就视为收到。
应诉通知书跟传票一样吗
应诉通知书跟传票并不一样,二者主要的区别如下:
(一)《应诉通知书》一般只发给被告。告知其被人起诉,告知其相应的诉讼权利义务,要求在法定期限内提交答辩状。
(二)传票是传唤与案件有关人员到案的凭证。相关人员有可能是被告,也有可能是原先或证人等。传票是人民法院经立案,按法定程序发送给本案相应当事人,当事人必须依法定程序参加诉讼和履行的法定义务的一种带有强制性的司法文书。案件受理之后发给案件双方的传票一般是参加开庭或者参加证据交换的传票。
法院传票可以代收吗
法院传票不一定要本人签收。关于法院传票的送达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如下规定的:
(一)第八十五条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二)第八十六条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三)第八十七条 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
来源:找法网
经常有人咨询被起诉了,接到传票后不去有什么后果
朋友是一个工地的项目经理,2017年时候借给某个包工头10000元,2018年这个包工头以支付宝转账形式还了。后来这个包工头结算下来发现亏了,找他要求提高结算金额,被拒绝后今年拿着支付宝转账把朋友告了,朋友觉得只有一个转账记录,就没去开庭,法院缺席审理了。
昨天接到判决书,判朋友还款一万元,原因是这个包工头在支付宝转账那添加了备注:“在开封买房孩子上学借”,就因为这个,法院判决借款事实成立。
实际上,朋友那边收的账单上没有任何备注,问题在哪呢?原来支付宝账单的备注是随时可以自己修改的,作为提醒自己的记录。而法官也没有认真审核,误以为与银行转账的备注一样只能在转账时备注了。
如果朋友去开庭,很容易发现这个问题,结果因为没去,导致丧失质证机会。目前只能上诉寄希望于二审了。而二审是有很大几率维持原判的。
世界上主要存在两大法律体系,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主要在英国、美国,原英国殖民地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英美法系的审判模式成为当事人主义,他们认为政府是服务者而不是管理者,法官在审判中只起居中裁判的作用,证据事实全由双方自己证明和辩论,法官不去主动查明事实。大陆法系国家包含德国、日本等国,他们的法官在审判中不但要裁判,还要查明事实,这种模式被称为职权主义。
我国长期以来法院审理的模式都是职权主义,法官有义务查明真相,做出判决。我国民众的思维也都是即使不去法官也应该查明事实,这个想法是错误的。
被告如果不去,法院可以缺席审理,因为没有明确规定缺席审理怎么审,所以法官有可能采取两种方式处理,一是全盘接受原告的事实和证据,基本不做调查或者草草调查,就做出判决,基本会全部支持原告请求。二是法官按职权主义模式,仔细去审核证据,但是也只能从形式上或社会常理去分析,法官不可能知道这个案件中有什么内情,所以判决结果通常也会对被告不利。
实际上,从法官的角度出发,被告不去会被认为放弃答辩质证权利,这是在送达传票时附带的权利义务告知书里明确载明的。被告缺席,法官可能会认为被告没什么要答辩的,既然被告自己都放弃了,法官也不会太认真。
不管怎么说,接到传票不去开庭,对被告是十分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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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小法~
春暖花开,不少朋友来旁敲侧击地打听
我有一个朋友,欠钱不还,最近收到了法院的传票,但他不想去,可以假装没收到这份传票,不去开庭吗?不出庭会有什么后果?
目测这个“朋友”大概率是无中生“友”
但欠款人收到法院传票时
掩耳盗铃的姿势已然清晰可见
赖账群体最后的倔(挣)强(扎)就是装傻充愣
“我没收到”“我没看见”“我不知道”···
企图蒙混过关,然而可能演技拙劣了些
从他们拒绝出庭的理由就可以看出来
有觉得不到庭参加庭审
法院就没有办法处理案件的
有因身体状况“堪忧”不愿出庭的
更多则是因为千里迢迢、舟车劳顿不愿出庭
当然,还有更让人哭笑不得的
“大师给我算了,那天出庭对我不利”
“我又不同意离婚,为什么要出庭?”
民诉法中对当事人拒不出庭的正当理由
并没有详细进行列举
但根据民诉法相关原理
一般应因自身意志以外的原因导致的
如突染重大疾病、遭遇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
经法院同意,可另行安排开庭时间
言归正传,咱认真讨论:
打官司开庭时,被告不去行不行?
如果不去如何处理?
首先,什么叫“开庭审理”?
是指法院完成审判前的准备工作之后
在法院或其他适宜场所设置的法庭
对案件进行审理的过程
此时需要双方当事人出席庭审现场
对案件进行辩论、举证、质证等
以上一系列过程即为“出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2修正)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
也就说,在民事诉讼中
如果提起诉讼、主张权利的一方
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那么法院一般会按撤诉处理,即停止审理
如果是收到法院传票的一方
即被告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去法院开庭
若属于“必须到庭的被告”
那么法院可以让法警直接将其拘过去
若是“非必须到庭的被告”拒不出庭
那么法院会进行“缺席审判”
换句话说,欠钱不还的被告即使不出庭
丝毫不会影响法院的开庭和审理
法院会根据现有证据作出裁判
而这裁判对未出庭的被告
也具有强制执行力
到头来,拒不出庭只是自作聪明
放弃了自己举证、质证及抗辩等诉讼权利
大大增加自己“败诉”的可能性
最后,小法的建议是
一旦接到法院的电话传票
自欺欺人没用,逃肯定是逃不掉的
积极应诉,在答辩、质证、辩论等环节中
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提交相关证据
让公平正义的判决来分个对错
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院二审立案后开庭传票需要多久能收到(一般收到法院传票多久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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