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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可以结婚,只要达到法定年龄和满足结婚的条件就可以。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五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如果我们想要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话,这个时候需要双方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在男女双方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进行办理。那么,在校大学生可以结婚吗?
法妞网友咨询:
和男朋友谈了两年了,不过我俩还是在校生,问一下我们可以结婚么?
张磊律师解答:
2005年3月国家教育部公布新版《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取消了大学生结婚需经学校同意的旧规定。教育部有关官员同时强调,学校不干预和不禁止,不等于教育部门提倡在校大学生结婚。新《规定》于2005年9月1日生效,意味着从新学年开始,中国大学生只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即可登记结婚。
张磊律师补充:
结婚必须由申请结婚的双方婚姻当事人亲自到县以上民政部门结婚登记机关登记,其他任何人不能代为行使这种民事权利。如果申请结婚的双方当事人的一方确因某种原因不能亲自到场,可在双方当事人指定的时间、地点,请求婚姻登记机关现场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办理婚姻登记,男女双方必须共同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首先,可以肯定一点,就是我国并不禁止在校大学生结婚,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也不提倡他们在校读书期间就结婚。当然,就算是他们有结婚打算,也还需要先符合了《婚姻法》中规定的结婚要件,同时按照规定办理了手续,领取到结婚证的,在校大学生才算完成了结婚流程,与他人缔结了婚姻关系。
谈恋爱吗,被处分的那种,还是在大学哦!
今天,青岛滨海学院的一则奇葩规定再度令我大开眼界:
当事学生向媒体爆料:校长提倡学生们柏拉图式恋爱,只能在思想上进行,不能付诸实践。被抓住就两个选择,领处分,或者叫家长来签保证书。
另外,学校专门成立了“不文明行为监察组”,时刻巡逻,就连男女同学牵牵手都给记录在案:
好家伙,国家规定23就算晚婚了,你丫的还在这抓谈恋爱?
关键是它喵的就连依靠男生的肩膀也不行?
我怀疑校长是不是年轻的时候被爱情刺激过!
这样奇葩的校规,我也是头一回见,这还是大学么,这是监狱吧?!
查了下资料,《婚姻法》规定,大学生满足法定结婚年龄即可结婚。
其中,《婚姻法》第6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另外,2004年教育部发布了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不再限制在校大学生结婚,使在校大学生结婚违反校规成为历史。
——所以说,国家支持的举措,在他这怎么就变了味了?
公开资料显示,青岛滨海学院属教育部批准的普通本科高校,全国十大最具影响力民办大学之一:
别问第一监狱在哪,第一监狱就是青岛监狱啊(狗头)
现在有些大学结婚都能加学分,滨海学院的这项举措,笔者认为完全违背了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
因为“堵”不如“疏”,一味压制学生们追求爱情的天性,迟早会迎来爆发的一天。
另外,奇葩校规中还禁止男女共用一个餐盘、拒绝接受或给予异性食品及礼物、尤其是女生,不得穿短于膝盖三指的短裙,不得佩戴首饰,也引起热议
——这还是大学?如果不加上学院这两字,还以为是高中呢!
照我说吧,干脆改名少林寺学校,直接图个清净也就没那么多事了。
还有校长说的柏拉图式爱情,只爱灵魂、不爱肉体,说的这么高大上,还不如让学生们网恋呢,这隔着屏幕也不能牵手对吧?
哎,初中高不能谈恋爱,上了大学也不能谈,毕业就要找工作,工作了就没时间谈恋爱,只能去相亲,而相亲又跟商品交易一样,上来就谈条件,真是心累。
这种快餐式恋爱带来的后果就是离婚率变高,生育率下降,人口老龄化加深。
我身边好几个朋友相亲三四个月就匆匆订婚,连对面生活习惯都没摸清就仓促下了决定,问他们为什么动作这么快,得到的答复都是惊人的一致:
“没办法啊,生活节奏快,年纪也大了,咱们已经过了谈恋爱的年纪了!”
新婚姻法关于大学生(大学生如果符合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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