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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家人代出庭可以吗(离婚开庭能不能委托父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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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6-17 14:4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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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松原律师编辑整理,多位从业10年以上的律师,也非常认可此文的回答,大家可以参考一下,如有不妥欢迎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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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离婚如果不同意需要本人去吗 ,什么情况下可以不亲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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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自己和对方想要离婚的话,那么这个时候可以选择诉讼离婚。诉讼离婚会有一个调解程序,如果说自己不同意的话,那么,调解离婚如果不同意需要本人去吗 ,什么情况下可以不亲自去?

网友咨询:第一次提出离婚 法院调解后不允许离婚 判决书要当事人亲自去取吗?

调解离婚如果不同意需要本人去吗 ,什么情况下可以不亲自去?

湖北楚义君律师事务所杨志攀律师解答:

按照我国目前的司法现状一般第一次离婚都会判决不离,至于判决书知如果你本人无法亲自去取,可以授权他人代为领取,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你可以再次起诉离婚,向原来的道法院起诉即可。

诉讼离婚不一定要当事人事事亲为,还是可以聘请律师帮助其准备诉讼材料、相关证据、负责在前期与对方沟通等事项。

但是在法院开庭时,当事人双方必须得亲自到场。因为有一些事实,靠双方亲自说明才能审理清楚。并且,因为离婚诉讼是一经判决、不可上诉不可更改的案件,事关身份关系,法官会非常慎重。

杨志攀律师解析:

无法亲自办理的,必须符合特殊情况

1、如果一方在国外,另一方在国内,想在国内办理离婚,国外的一方可以不用出庭,但要经中国驻外国使领馆的公证。当然,在国内的另一方必须出庭。

2、如果一方患有重大疾病、正在治疗不便出庭等正当情形,需要向法院提交书面的申请理由,并对是否离婚以及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作书面说明,经法院准许后,可以委托他人出庭。

3、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只能由其代理人按诉讼离婚的方式提出,解决婚姻关系问题。

离婚调解,是指婚姻当事人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对离婚纠纷的调解。是处理婚姻纠纷行之有效的重要方式。中国的离婚调解分诉讼外调解和诉讼中的调解。前者是有关部门对离婚纠纷的调解;后者为人民法院对离婚诉讼的调解,离婚调解是中国离婚诉讼中的必经程序。

离婚调解的效果:

第一,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和好,原告撤诉,诉讼结束;

第二,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人民法院按协议制作离婚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自此解除;

第三,调解无效,应立即进入下一诉讼程序。

法学硕士,企事业单位法务或法律顾问经历,曾为政府机构提供法律服务,代理金融机构诉讼案件,提供企业项目并购法律服务等,系具备深厚法学理论基础和丰富实战经验,能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的资深律师。

调解离婚如果不同意需要本人去吗 ,什么情况下可以不亲自去?


调解离婚如果不同意需要本人去吗 ,什么情况下可以不亲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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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本人不去可以吗

诉讼离婚本人不去一般不可以,离婚诉讼中,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后,仍然应当亲自出庭,但是也有特殊情况。离婚案件中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当事人以及因特殊困难无法出庭并向人民法院提交了书面意见的当事人也可以不出庭。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诉讼离婚本人不去可以吗

离婚诉讼的原告可以不出庭吗?

离婚诉讼的原告可以不出庭吗?

民事诉讼中的原告,与其他诉讼当事人一样,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

在一般的民事诉讼中,有诉讼代理人出庭时,当事人本人可以不出庭。

但是,在“依照法律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民法通则》第63条第3款)。

离婚,是涉及人的身份关系的民事行为,必须有婚姻当事人本人亲自实施,他人无权代理实施。

“凡是依法或者依双方的约定必须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行为,本人未亲自实施的,应当认定行为无效”(最高法《民法通则意见》第78条)。

离婚诉讼中,原告本人的离婚意思表示,是离婚这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

人民法院的开庭审理,是以查明案件事实,分清是非责任,保证当事人充分地行使诉讼权利、赋予当事人平等参与和发表自己意见,适用法律,解决当事人之间的争议的重要环节。

在庭审中,《婚姻法》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准予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夫妻感情状况,只能由夫妻双方亲自感受和提出主张,代理人则无权代为感受和提出主张。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当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民诉法》第62条)。

因此,原告本人未出庭、只由其代理人出庭代为主张“夫妻感情破裂”时,除被告方认同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代理行为无效。同时,依照《民诉法》第62条和第129条的规定,可以按撤诉处理。

综上分析,离婚诉讼的原告是可以不出庭的,只不过在被告方不认同其离婚诉求时,人民法院依法可以按“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作出“按撤诉处理”的裁定结案而矣;除非提出了有不到庭的正当理由。


涉外离婚诉讼程序

合同上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合同上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有用吗)

仲裁与诉讼同时约定(仲裁和诉讼都约定了)

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制定?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制定包括

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制定?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制定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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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4年10月23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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