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由襄阳律师编辑整理,多位从业11年以上的律师,也非常认可此文的回答,大家可以参考一下,如有不妥欢迎指正。
文章目录:婚前一方支付全部房款购买的房屋,为一方的婚前财产。婚后,一方在房产证上加上配偶的名字,视为对配偶的赠与。如果双方未对房屋份额作出特别约定,则一般认定房产为共同共有,双方享有平等的所有权。那么,当两人的婚姻走到尽头时,这套房产又该如何分割呢?没有得到房子的配偶,能够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吗?
婚姻甜蜜
房本上加女方名字
1986年出生的肖杰是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大学毕业后,肖杰进入南通市一家大型建筑公司任施工员,由于勤奋认真很快就站稳脚跟,月收入上万元。
2016年5月,在一次聚会上,他认识了在南通市一家保险公司做推销员的张雅婷。时年26岁的张雅婷父母都是农民,因家境困难,她初中毕业后就来南通打工,因保险公司就业门槛较低,她在老乡的引荐下做了一名保险推销员。张雅婷出落得漂亮修长。此后,肖杰对张雅婷展开了追求攻势,而张雅婷对高大英俊的肖杰又羡慕又崇拜,两个年轻人很快坠入了爱河。得知两人热恋后,肖杰的父母认为张雅婷文凭低,而且收入也不稳定,不肯接纳这个未来的儿媳妇,但两人全然不顾老人的反对,不久走入了婚姻的殿堂。
婚后,肖杰对张雅婷百般宠爱。一次肖杰从床头柜的抽屉里拿出一本大红房产证,“明天我们一起办个登记,以后这套房子就是我们两人的了。”这是婚前,肖杰的父母为他在南通市崇川繁华地段全款购买的婚房,随着南通房价的不断上涨,如今这套房子已经价值300多万元了。张雅婷又惊又喜,但隐隐有些担忧,“这房子是爸妈买了给你的,他们会同意吗?”
“他们都是老思想,现在是我的房子,我有权作主!”第二天,肖杰不顾父母的反对,把张雅婷的名字加到了房产证上。张雅婷甜蜜得紧紧牵着丈夫的手,那一刻,她觉得自己就是世上最幸福的人。
女方出轨
男方请求净身出户
日子在激情中悄然流过。很快,张雅婷怀孕了,工作繁忙的肖杰劝说妻子辞职,安心养胎。儿子出生后,怕妻子一人劳碌辛苦,肖杰又把岳母从盐城老家接来,一起帮忙照料孩子。
孩子不用她操心,家里家外的活,母亲给全包了,张雅婷的日子过得很自在。因肖杰的建筑公司在全国各地都有工地,肖杰有时一去就是数月,无所事事的张雅婷逐渐迷上了打牌,经常呼朋引伴到家里打到深夜。
而此时的张雅婷,成了男牌友们竞相追逐的对象。不久,张雅婷就和其中的一位牌友出轨了。
一个周末,趁着儿子被婆婆接走,而母亲也回了盐城老家,张雅婷邀牌友到她的家中打牌,四人一直打到深夜12时才结束。在他人都离开后,牌友中的一位男性在下楼后,又悄悄地返至张雅婷的家中,两人一起关闭了客厅的灯,进入了卧室并关上了卧室门。
这时,刚刚从山东出差回来的肖杰将该男子堵在家中,同时报警,在公安人员询问下,该男性当即承认两人的该行为已有数次。
自己一人在外辛辛苦苦挣钱养家,妻子还在家里与他人鬼混,肖杰顿觉五雷轰顶。不久,肖杰一纸诉状将张雅婷诉至南通市崇川区法院家事法庭,请求判决两人离婚,并请张雅婷净身出户。
法官调解
女方获80万补偿
法庭上,张雅婷辩称,双方在一起共同生活了三年多,她打牌是事实,但并非不关心家庭,丈夫认为她与他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系夫妻之间的误会,双方之间感情并未破裂,不同意离婚。
案件审理中,张雅婷表示同意离婚,但主张两人名下的房产系双方共有,请求法院依法分割该房产。但肖杰辩称,该房屋是其个人婚前财产,婚后给妻子在房产证上加名,系出于维系家庭和谐的目的,涉案房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崇川法院家事法庭经审理认为,原、被告系自由恋爱,双方在共同生活中生育一子,可以说建立了一定的夫妻感情,有了和睦美满的家庭,但被告不念夫妻之情,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牌友发生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导致其与原告婚姻关系的解体,对此,被告违反夫妻间的忠诚义务,有过错在先,现原告要求与被告离婚,被告亦表示同意,故准允原、被告离婚;对于双方争议涉案房屋的归属问题,婚后原告将房屋产权赠与被告,是原告的真实意思表示,且赠与行为已经完成变更登记,物权已经发生转移,该赠与行为有效。但在具体分割上,还应根据房屋的来源、贡献大小、孩子的抚养以及原、被告的实际居住状况等情况综合考虑,同时被告在婚姻中存在明显过错,且事后尚未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在财产上应适当少分。
近日,经崇川法院家事法官调解,双方达成了以下一致调解协议:原、被告离婚;婚生子随被告张雅婷共同生活,原告肖杰按月支付儿子抚养费1000元,至其独立生活时止;双方共同涉案房产归原告肖杰所有,肖杰一次性支付被告补偿款80万元,张雅婷在2019年12月31日前迁出涉案房屋。
在房产上加名,可以设定一个期限
“电视剧里常常说,房产证上必须有女方名字才算共同财产。《欢乐颂2》里,樊胜美和王柏川就是因为男方不肯在房产证上加上女方名字,结果两人就掰了。”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家事法庭承办该案的陈将华法官介绍说,随着近年来房价大涨,房子已经成了中国家庭最大的财富之一。对于很多女同胞来说,婚姻的安全感来自于自有住房,所以自然对房子如何分的问题相当关注。一般来说,婚前男方购买的房产主要分为两类:一是婚前全款购房,并登记在男方名下;二是婚前首付购房,登记在男方名下,并以男方名义贷款。本案即属于第一种情况,第二种情况双方想加名银行都不一定同意。
从合同法角度来看,“加名”行为实为“赠与”,其结果是直接导致个人财产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要在红本儿上加了对方的名字,等于把几十万、数百万元拱手相送。如果女方一定坚持要在男方婚前房产上加名,也可以,不过加上一个期限。具体的操作方案是:1、男女双方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加名;2、双方签订婚内财产协议。婚内财产协议约定: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产男方份额为97.5%,女方为2.5%,之后每年男方份额减少2.5%,女方份额增加2.5%,直至男方和女方共同共有房产。注意这是婚内财产协议,不是赠与。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随着房价的上涨,房子已经成为一个家庭财产组成中最重要的一个部分,因房产发生的矛盾也变得越来越普遍,尤其是一个家庭中的夫妻房产纠纷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结婚时好的跟一个人似的,等到离婚的时候谈到分房子冷漠到如同陌生人,甚至有些夫妻直接闹到法庭上。不少人觉得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房子就属于谁,不过,按照最新婚姻法之规定及其司法解释,运用到实际判例中,就算房产证上写有你的名字,也未必就可以分配到房产。今天要跟大家聊一聊的,正是关于夫妻与房子的事情。
①夫妻出资,写夫妻两人名字
如果是结婚前夫妻二人一起买的房子,房产证上写了两个人的名字,那么如果出现了婚姻破裂,需要离婚时,如果是资购房,付清了全部房款,房屋登记在两方的名下,那么就根据当时登记的情况来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
②夫妻中一方或一方家庭出资买房 写一人名字
其一,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资,仅仅登记在该方子女的名下,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这属于该方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结婚后也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若出现离婚,该房产仍属于原产权人;
其二,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资,但登记在未出资的另一方名下,法院通常认定为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如果双方未结婚,该房屋属于产权证上所载一方的名下,但对方可以要求返还已支付的款项。如果双方结婚,则属于产权证下该方的个人财产。
③父母出资,写夫妻两人名字
父母的出资也将被认定为赠与夫妻两人,归双方共有,若出现离异,父母也无权索回出资钱款。但如果购房后“准夫妻”并没有进行婚姻登记,而是分手,那么“准婚房”仍将认定为双方共有财产,贷款也是为双方的共同债务。但对于父母的出资,如果有相应证据显示父母出资是基于“准夫妻”双方结婚的目的,法院也会认定这部分出资是一种附加条件的赠与,而条件就是双方结婚。但如果双方没有结婚,父母就有权索回出资的钱款。
④父母出资,写父母名字
房屋将被认定为父母的财产,贷款也认定为父母的债务,相应的增值或贬值也由父母享有或承担。但如果结婚后夫妻双方用婚后的收入还贷的,若双方离婚,一方虽无法主张房屋,但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向父母的借贷,并要求父母返还并平均分割。
①夫妻一方出资
如果是婚后夫妻二人中的一方出资买的房子,一定要先进行公证,否则仍算作是夫妻共同财产。
②夫妻双方出资
无论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均视为双方共同财产,平分处理。
③父母出资全款买房 登记一方名下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相关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也就是说,这房子还是他的哦!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简单一句话来说就是:婚前财产算个人,婚后财产算共同
当爱情刚刚到来的时候,多少情侣愿意把房子当做筹码为博爱人一笑;可是当爱情走到尽头的时候,又有多少夫妻为房子争得头破血流....所以到底是爱情重要还是房子重要,您知道了吗?请转发让更多人知晓
来源:网络免责来源:凡注明 “来源:XXX”的图文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平台转载旨在分享交流,并不代表赞同文中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仅供读者参考,不用作商业用途。如涉版权等问题,请尽快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韩国的“双宋夫妇”离婚了,原本郎才女貌的他们被认作是“天作之合”,然而令人惊愕的是还不到两年的时间他们的婚姻就走向了终点。
于是,网友们又开始感慨不相信爱情了。不管相不相信爱情我们都不得不认清一个事实,现在的结婚率在不断下降,离婚率不断攀升。
因此了解一点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知识尤为重要。说到财产,我们会不由得想到房产,因为对于中国的大多数家庭来讲房子无疑是最贵重的物品,为了买房掏空家里的全部积蓄,将所有的家庭财富都压在房子上是一个常态。
也正是由于房子值钱,在离婚时因房产分割问题“对簿公堂”的案例屡见不鲜。
为了避免离婚时“人财两空”,大部分人都会要求对方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因为加了名字就意味着房子有一半是属于自己的,同时还能侧面证明对方对婚姻和爱情的忠贞。
那是不是房产证上有了你的名字,房子就一定是你的?房产证上没有你的名字,离婚就分不到房产了?最新婚姻法这样规定。
一、房产证上没有你的名字,离婚就分不到房产?
根据最新规定,如果双方在婚后买的房,就算房产证上只登记了其中一方的名字,这套房子仍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因此,在合法婚姻存续期间买的房子,就算房产证上没有你的名字,离婚时房子也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当然,有一种情况例外,即如果房子是夫妻双方的其中一方父母购买且登记在其子女名下的,这套房产应属于其子女个人,夫妻中的另一方无法分得房产。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婚后夫妻双方买的房子即使只登记了其中一方的名字,房子在转手时也要夫妻双方都同意才能正常办理手续。
二、房产证上有了你的名字,房子就一定是你的?
通常,我们都认为房产证上有自己的名字,离婚时自己就一定能分得房产,其实未必。
这就涉及到了婚前财产的概念了,如果房子是在结婚前由一方全款购得,除非双方另有协议,否则这套作为婚前财产的房子不会因婚姻关系的产生而发生转移,也就是这套婚前买的房子只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那如果是婚前一方给了首付款,但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的按揭房呢?在这种情况下,这套房子在原则上是属于给首付款的那一方,另外一方只能获得还贷部分的补偿款和房子的升值部分补偿。
有些人为了防止因婚姻产生问题导致房产被分割会将自己的父母或孩子的名字也加到房产证上,其实这并非明智之举。
且不说房产证加名的手续繁杂,费用多。如果房产证加了父母的名字且父母生前未立遗嘱,属于父母部分的房产作为遗产被继承需要其他法定继承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若其他法定继承人不放弃对房产的继承,那属于父母部分的房产有面临被其他法定继承人分割的可能。
如果房产证加了子女的名字,那在孩子未成年期间房子的转手将受到限制。
另外,按当前政策,如果将来孩子要自己贷款买房,孩子的首套房名额被占,只能算二套房,二套房的首付比例和房贷利率都会有所提高,还不排除将来房产税实施,买二套房需要缴纳一大笔费用的可能。
因此,房产证上没有你的名字,离婚时不一定就分不到房产,而房产证上有你的名字,房子也不一定是你的,具体问题还需具体分析。
房产证上的名字并不是越多越好,盲目加名不可取。
最高法院关于新婚姻法关于房产的解释(最高法院关于新婚姻法关于房产的解释规定)
婚前个人财产婚后购买(婚前个人财产婚后购买房屋属共有财产吗)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新婚姻法没写名字(新婚姻法不加名字) http://www.gdmzwhlytsq.com/hyxw/3598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