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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全款买房婚后加名(婚前全款买房婚后加名字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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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6-15 02:5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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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临汾律师编辑整理,多位从业17年以上的律师,也非常认可此文的回答,大家可以参考一下,如有不妥欢迎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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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婚前全款买房,婚后加女方名,离婚能分走一半房产?

据萧山日报报道 2018年1月,瓜沥小伙小张和小赵姑娘登记结婚。婚前,小张父母已为小张在城区购买了一套近150㎡的房子,付清了全款并登记在小张个人名下。

婚后不久,小赵提出想在这套房子上加上自己的名字。虽然不是很情愿,但考虑到双方已经结婚,小张和父母便答应了这一要求,并将该房子的产权变更为小张和小赵共同共有。

男方婚前全款买房,婚后加女方名,离婚能分走一半房产?

房产配图

然而,小夫妻双方婚后因性格不合而感情变淡。前不久,小赵竟提出了离婚,还要求分割该房子,提出房子归小张所有,但要补偿给她房产价值的一半金额。

小张非常愤怒,认为房子是婚前父母出钱买的,是他的婚前个人财产,即使加了小赵的名字,也不能改变该房产是个人财产的性质。

男方婚前全款买房,婚后加女方名,离婚能分走一半房产?

离婚证

于是小张和父母一起前来咨询律师,那么小赵真的有权分走这套房产价值的一半吗?

律师解读:小赵有权分房产

“婚后加名”属于赠与行为,该房产属于小张和小赵共同共有。

浙江王建军律师事务所的朱俊律师表示,这套房产虽然是小张的父母全额出资的,但在未加名前,产权登记在小张的个人名下,属于小张的个人财产。该房产的权属性质,不会随着小张与小赵的婚姻结合而发生变化。小张给小赵在房产证上加名的行为,则属于小张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将其个人所有的房产赠与给小赵的行为,并且在产权登记变更之后,小张便不可撤销该赠与行为。

小赵有权分割案涉房产,但并非就是简单地对半划分。

虽然小赵有权分割案涉房产,但并非就是简单地对半划分。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形式。需要说明的是,共同共有的房产的分割并非就是简单的两人各占50%,还要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
考虑到房产全部由小张的父母出资,双方结婚仅仅九个月后便离婚,时间很短。此外,小张在婚姻中无原则性的过错。朱律师认为,房产的大部分价值应归小张所有,但小赵仍有权享有小部分的房产价值。

父母买的房子怎么分割?

买房对老百姓来说是一辈子最大的支出,大部分离婚中产生的纠纷就是房子了。类似小张的案例,近几年就有很多。

小王和小程姑娘结婚后,小王的父母出资首付为两人在市区买了一套房子,后将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婚后不久,因与小王一家性格不合,无法继续生活,小程提出离婚,且主张分割房产的70%。

法院最终判决该房屋归男方小王所有,小王将房屋价值的30%作为补偿款补偿给女方小程。

当然,事无绝对。不要以为写了名字就一定分得到补偿了。北京一个经典判决,妻子的要求就没被法院支持。

小两口结婚六年,婚内购买的房子都登记在两人名下,后因感情不和离婚,离婚时法院判决双方平分房产。这个判决一下来,公公婆婆就不干啦。我们当初出钱给你们买房,写你名字是因为你们是两口子,现在都离婚了,还我养老钱!立即让儿子补了张借条,拿着当年的银行转账凭证,找个律师就到法院把儿媳给告了。

北京市三中院经审理后认为,由于丈夫本人认可父母的转账系借款,再加上两老还提供了银行转款凭证加以证明,即便他们拿出的借条是在转账6年后找儿子补签的,仍然足以认定借款的事实。不但如此,法院还进一步支持了借条上约定的利息。最终判决这笔借款的本息为小两口的共同债务,由小两口共同偿还。庭审中,儿媳虽极力抗辩,甚至找人出庭作证公婆已经年近八十,根本没有能力借出几百万的巨款,汇过来的钱其实都是事先代老公保管的。但是由于缺乏其他直接证据,法院不予采信。

那么父母为子女买的房子,离婚时到底怎么分割?情况有很多种。

各种情况

1)婚前一方父母出资,房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

这时候要分两种情况:父母是否全额出资。如果父母全额出资,产权也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则当然视为自己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若无其他约定,离婚时候是不能当做共同房产作分割的。如果父母只部分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剩余房款以按揭贷款方式支付,且由夫妻共同还贷,则离婚时一般会将房屋判给登记方所有并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对于婚内共同还贷的资金及其还贷部分因房价上涨等情况所产生的增值,由得到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作补偿。

2)婚前一方父母出资,房产登记在另一方名下

这种情况,并非理所当然归另一方所有。一般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非登记方,即出资父母的子女,有权要求分割房屋。当然,若是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另一方所有或双方有其他约定的也是可以的。

3)婚前一方父母出资,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

这种情况当然认定为夫妻双方共同共有财产。当然双方也可以约定成按份共有形式,并可约定各自的份额比例。若双方对共有方式没有进行约定,则视为等份共有。

4)婚前双方父母均出资,房产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

因为此时夫妻双方还未有婚姻关系,不能因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就认定为对双方的赠与,应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

5)婚前双方父母均出资,房产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

同样因为此时夫妻双方还未有婚姻关系,即使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也应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该房屋应认定为双方按份共有。当然另有约定的除外。

6)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房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

这种情况即为前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的情形,即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为出资父母的子女一方的个人财产。

7)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房产登记在另一方名下

这种情况虽然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但一般认定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除非父母出资时书面约定或声明该出资是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

8)婚后双方父母出资,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

这种情况很常见,争议颇多。前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即为处理这种情况而作出规定。即此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当然若是作出其他约定也是可以的。

9)婚后双方父母出资,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

这种情况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产一般认定为共同共有财产。当然夫妻双方也可做其他约定。

10)婚后按揭购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房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贷

这种情况应区别房产的各个部分。首付款可认定为是出资父母赠与其子女的财产,离婚时该房屋虽然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首付款部分应认定为出资人子女的个人财产,其因房价上涨等情况导致这部分财产所增值的部分也归首付款部分出资人的子女所有。

夫妻一方婚前全款买房,婚后加另一方名,离婚这房归谁?

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我国的不动产采取登记制。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后生效。

房子是一方婚前全款购买的,婚后没有贷款的,那么这套房产原本是该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夫妻一方婚前全款买房,婚后加另一方名,离婚这房归谁?


但若在婚后,该方在房本上加上了另一方的名字,那么该房产本就变成登记在男方与女方双方名下,这时的产权已经发生转移,变成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登记制,婚后一方无条件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并且没有相关份额的约定的情况下,该房产是视为该方对另一方方的无偿赠与。

夫妻一方婚前全款买房,婚后加另一方名,离婚这房归谁?


因此,在离婚后,女方是可以要求平均分割该房产的。

也就是说,如果婚后无条件加上女方名字,也没有份额约定,就属于无偿赠予,那么离婚后,房产各有一半,女方可以拿走二分之一的房款。

夫妻约定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夫妻一方婚前全款买房,婚后加另一方名,离婚这房归谁?


若有相应的赠与协议或者财产约定,那么离婚时可以根据该约定对财产进行相应分割。

当然,夫妻双方在离婚时,也可以选择达成离婚协议,对房产的分割问题进行协商处理,对份额进行划分。

婚前父母全款买的房,女友要求婚后加名,该加吗?|我爱问佳骏

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 王佳骏

婚前父母全款买的房,女友要求婚后加名,该加吗?|我爱问佳骏

第1问

- 我爱问佳骏 -

佳骏老师好!今年我准备买房了,因为没有买过房,手上两张房票,资金也比较充足,所以打算都用掉。一套300多万,一套可以上千万。父母也一起过来(300多万的他们平时住),所以要两家近一些,您看怎么搭配比较好?平时工作在市中心,父母喜欢热闹一些,不需要豪华配套,但要接地气,所以城西未来科技城这种就不考虑了。

第1答

- 我爱问佳骏 -

首先我能想到的是勾庄与申花的搭配,勾庄现在的限价,300多万总价,不买大户型是够了。勾庄本来就还热闹,接下来还有华润的商业综合体开业,不管是万象城还是万象汇,你父母的需求基本可以满足。而申花还有华润·杭曜置地中心和馥香园这样的红盘,也有少量续销盘,距离勾庄不算远,到市中心也方便。

另一个搭配就是九堡与钱二,这两个板块在距离上就更近了,3万+的九堡性价比很高,两座天街环绕,还有一堆接地气的商业,充满了烟火气;而千万级的钱二,则占据了未来杭州的想象空间。

当然,如果预算足够和社保足够的话,千万级那套房子也可以去冲一下江河汇的IFC。

第2问

- 我爱问佳骏 -

佳骏老师你好!婚前父母全款买的房,女友要求婚后加名,可以加吗?加名后房子仍属婚前财产吗?谢谢!

第2答

- 我爱问佳骏 -

从法理上说,婚后房产证加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如果遇到离婚,被加名字的有权分割共同房产。

对于共同房产,夫妻双方能够就分割问题达成一致的按照协议分割,不能达成一致时,由法院根据房产的具体情况对房产进行分割。法院会按照实际出资方、照顾子女等原则对房屋进行分割。

第3问

- 我爱问佳骏 -

佳骏老师好,目前工作在滨江,未来也可能去城西上班。两套房,一套御江南小户型,一套春熙上和湾大户型,春熙今年交房,想问老师如果从保值角度考虑应该卖哪套?

第3答

- 我爱问佳骏 -

从地理位置看,位于绍兴路的春熙上和湾距离传统意义上的市中心更近一些,配套齐全,生活氛围浓厚;而在户型迭代选择上,大户型显然是未来的趋势,相对也会保值一些。

再加上春熙上和湾要到四季度才交付,我的建议可以先把御江南挂出去了。

第4问

- 我爱问佳骏 -

佳骏老师您好!我和我老公都在滨江工作,现居住在滨江龙湖天街附近,是2008年交付的房子,房子不大,120㎡,另有文晖板块滨江·和品期房一套,闲林板块梧桐郡毛坯房一套,面积170㎡,还贷压力有点大,最终只能留两套房,不知道卖哪一套好?想请教下佳骏老师。

第4答

- 我爱问佳骏 -

首先在住的这套房子不建议动,和品要一年多后才交付,梧桐郡是毛坯房,短时间内均不能满足自住需求,而且考虑到你们上班也是住在滨江要更为方便。在地段上,显然处于文晖板块的和品比闲林要核心很多,更有保留必要。

至于梧桐郡,目前还是毛坯房,也不存在装修贬值的鼓励,加上170㎡的户型,也有一定的市场,而且总价不低,足够缓解还款压力,建议卖这套。

第5问

- 我爱问佳骏 -

老师好,请问今年锦绣公馆能开盘吗?我要不要等。

第5答

- 我爱问佳骏 -

感觉这个问题,从牛年回答到了兔年,如果你是自住的,没必要浪费时间,谁都预测不准它什么时候开盘。即便它地段、品质都好,甚至还是现房。

你想,两年前等它开盘的购房者,如果买了其他房子,也差不多交付了,时间成本也耗不起。如果你是那种可买可不买的,继续等着也无所谓。

小时记者帮,有事我来帮!有关房产的问题,大家可以在小时新闻客户端直接向佳骏提问,问题会在第一时间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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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 解释三第 6条(婚姻法解释三第16条理解)

父母出资买房,离婚怎么进行分割?

根据婚姻法第十条,婚姻法第十条规定

关于房子的归属婚姻法的解释,关于房子的归属婚姻法的解释是

婚姻法 共同共有 考虑出资,共同共有 出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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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3年09月21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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