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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现在大家结婚最看重的就是房子这些方面的事情,毕竟现在大家结婚要找一个归属的地方,拥有家庭感,只是很多时候大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还不是很清楚,那婚前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下面小编来给介绍一下吧!
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是否是夫妻财产,详细如下:
1.夫妻一方在结婚前支付首付并承担银行所有贷款的,不属于共同财产;
2.夫妻一方在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产权登记一方应当赔偿婚后共同偿还的款项;
3.如果夫妻一方婚前买房,但房产证是婚后办理的,这样的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房产纠纷起诉流程如下: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状复印件送被告;
3.被告应当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复印件送原告。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审判;
4.决定开庭审判的案件,法院应当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在法庭调查阶段,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出庭的证人证言,提供证据.证据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记录;
6.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讲话、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讲话或答辩、相互辩论、法庭辩论结束、审判长根据原告.被告.第三人先后顺序征求多方最终意见;
7.法院辩论结束时,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可以调解的,也可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立即判决;
8.判决宣布。
婚前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以上就是小编介绍的,如果大家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可以下面留言,也可以找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毕竟现在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很重要的!
不管是旧的婚姻法,还是现在施行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都规定婚前财产为个人财产。但是你知道吗?特殊情况下的“婚前财产”也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下面我们先看个案例故事吧!
张群燕2016年8月举办了婚礼,因为当时刚满足19周岁,没有达到法定婚龄,所以就没有登记领取结婚证,但一只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不久张群燕也以妻子名义将户口迁至王军户下。因丈夫王军收入较高,分别以其收入于2017年5月和2019年6月购置了两套商品房,均登记在王军名下。由于子女上学需要,双方于2020年3月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了结婚证。2021年5月因感情问题,双方协议离婚,但争议焦点是这两套房是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呢?
我先看下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四条规定:“男女双方根据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六条 男女双方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民法典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
由此规定可见,不论旧法和新法,均规定了“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法律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也就是说因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的婚姻效力应当从2017年8月张群燕满20周岁开始起算。因此第一套房应当是王军的婚前个人财产,第二套房应当是夫妻共同财产。
在天地之间寻一方安稳是越来越多年轻人的终极目标,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当作与恋人的爱巢在最开始总是显得十分浪漫,但是结婚之后一旦发生财产纠纷就很容易引起矛盾,因此在买房之前,房子的产权问题必须厘清,免得日后起纷争。
婚前一方全款买房,婚后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这里被“除外”的财产就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恋人之间的感情虽然亲密,但是在法律上还不属于共同体,所以只要两人还没有领取结婚证书,一方购买的房子就属于自身的私有财产,全款购入的房子在自己名下,结婚之后也属于个人财产。
从夫妻共同财产的定义就可知大前提是两人已经是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才属于共同财产,夫妻两人都有平等的处置权,离婚时只需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双方各自的婚前个人财产都不会发生产权的改变。
父母在子女婚后全款购入房子赠送,没有明确表示房产是赠予其中一人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明确是赠予其中一人的,则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前个人贷款买房,婚后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吗?
相较于全款买房,分期买房才是当下年轻人最多的选择,那么一方在婚前付了首付,婚后两人共同还款,房子的产权是否会发生变化?
这时候有两种情况,第一种就是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上另一半的名字,第二种就是不加另一半名字,但是仍然是两人共同还款。
分期房在婚后加上了另一方的名字,房子的产权相应发生变化,从婚前个人财产变成夫妻共同财产。进行登记时双方应协商产权份额,假定在添加名字时,认定男方占70%的产权,女方占30%的产权,则房子最终的产权就是按这个比例持有,在进行财产分割时也按这一比例分配。
房子的价值毕竟随时在变动,假如在购入时房子总价值100万,婚后升值到200万元,则双方的产权实际价值以200万元为准,而不是以购入时的价值为准。
分期房在婚后若没有添加另一方的名字,但是两人仍旧一起还钱,则房子的产权没有发生变动,依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日后两人婚姻若是发生变动,另一方只能拿回自己偿还贷款的费用,房子是否增值都与其无关。
婚前两人共同交首付,婚后共同还房贷,房子产权怎么算?
恋人在婚前共同凑首付买房,房产证上写的是两个人的名字,婚后两人共同还房贷,这时候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房子若是在结婚之前已经购入,则房子属于两人各自的婚前财产,在购入房产时双方就应当确认好购入份额以及共有的方式。
若是按份共有,则根据两人的出资额多少来确定两人对房子的占有权,房产证上应同时登记两人姓名。若是两人的出资额是一样的,则房子产权一人一半,日后进行财产分割时,根据房子当时的市值仍旧一人一半,两人可协议具体如何折现;若是两人的出资额相差很大,则在登记完两人名字之后应当各自说明对房子产权占有比例的大小。
这种情况下,一方若是主动放弃在房产证上填写名字的权利,则房产完全归对方所有,属于对方的个人婚前财产。
若是共同共有,则不管两人的出资额各为多少,拥有的产权都是一样的。在进行房产分配时两人同样获得均等价值,一方可折现。婚后房产增值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配。
“共同共有”指双方对于房子的所有权是一样的,任何一方都不能随意将自己的份额转让给别人,与夫妻共同财产一样,双方共同拥有,不能在违背对方权益的情形下随意分配。
而“按份共有”则可以对自己拥有的份额随意分配,可以转赠他人也可以请求与另一方进行分割。
结语
任何一对夫妻在买房的时候都拥有很深的感情,有人甚至为了表示自己的诚意,完全放弃在房产证上署名,在情感上这很甜蜜,但是从法律角度而言并不理智。房产证上的名字虽不能代表全部,但是当名字都没有的时候,一切都会变得更加棘手。
在所有的买房问题中,最需要注意的就是这一点:婚前一方贷款买房,婚后两人一起还房贷,如果不加另一方的名字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子的产权还是没有变动;在房子产权没有变动的情况下,房子升值还是贬值都与另一方没有关系,另一方只能说是“帮忙还贷款”,发生矛盾时只能拿回还贷款的钱。
1460/结婚后男方父母赠予女方的房子(男方父母赠与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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