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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改受益人(离婚了受益人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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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6-14 23:3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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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运城律师编辑整理,多位从业3年以上的律师,也非常认可此文的回答,大家可以参考一下,如有不妥欢迎指正。

文章目录:

气炸了,离婚后渣男前夫竟把孩子的保单受益人改了

静静要气炸了。

去年丈夫出轨,两个人爽利的办了离婚。孩子跟妈。离婚不久,前夫就跟小三扯证结婚了。

本来也没有什么好墨迹的。谁还遇不见几个渣男。早一点离婚,早一点解脱。 真正的导火索,是发现前夫不声不响的将孩子的保单的受益人改成了他现在的老婆。


气炸了,离婚后渣男前夫竟把孩子的保单受益人改了......

“他们到底想干什么啊?”。静静忍不住拍了一下桌子。咬牙切齿的说!

“为什么孩子爸爸更改受益人都不用知会我一声?”

“孩子继母跟孩子连面都没见过,受益人就能改成她吗?”

“你前夫渣的指数,简直超出了我的想象啊”!

蓝总脾气再好,也忍不住要骂街了。

但是从法律角度来讲,渣男的这个做法还真的是有法律依据的。

这份孩子的保单的投保人是孩子的爸爸。在你们离婚的时候双方默认了保留这份保险合同,不予分割。

所以,即使你们离婚了,孩子爸爸是这份保单的投保人的身份不会变。

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和投保人都可以更改受益人。

投保人要更换受益人的话,一定要经过被保险人的同意。

但是当被保险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时候,就需要经过被保险人的监护人的同意。

“我是孩子的监护人,他根本就没有问过我。”静静恨恨不平。

父母双方对孩子的监护权不会因为夫妻关系的破灭而破灭的呀。

虽然孩子不跟爸爸住了,但是从法律角度来说,孩子的爸爸也还是他的监护人啊。

你前夫用来讨好现任的手段,确实很没有格调。

但是这个亏,咱们不用一直吃。

咱们家孩子已经17岁了,孩子成年了,自己就可以选择更换受益人了。

到时候,咱们自己再去把保单的受益人给改过来。

静静总算没那么生气了!

蓝总还是认为有必要再跟大家强调一下保单受益人的重要性。

在一份保险合同里,投保人是出钱的,被保险人是被保护的,而受益人是最被偏爱的那个角色。

首先,受益人我们可以分为生存受益人和身故受益人。

像重疾险和医疗险,触发的机制是被保险人生病或者住院。这笔钱是给被保险人拿来治病的,在这些险种里,被保险人就是生存受益人。

但是比如寿险和意外险,通常触发机制就是被保险人的身故,这个时候,赔偿金就会给到保单上注明的受益人手里。

根据在签保单时,有没有填指定的受益人,我们还可以分为指定受益人和法定受益人。

蓝总一般建议大家一定要填受益人。这样,保险金就会直接给到你指定的那个人手里。

如果没有指定,保险赔偿金会给到你所有的法定继承人手里。领取时会非常麻烦。

比如说小新的父母离婚了,他从小跟妈妈一起长大,爸爸并没有尽到多少抚养的责任。

小新成人后给自己买了一分寿险,怕自己出现什么意外,妈妈的晚年生活无以为继。

如果他的受益人直接填的就是母亲,那父亲就无权干涉这笔钱。

但是如果没有指定的话,这笔赔偿金父亲也是有权利来分割的。

所以指定受益人的动作就可以保证,你可以把你这笔钱无风险的给到你想要给的人。

而且指定受益人不止可以指定一个人。

一个家庭的家庭支柱,可以把配偶、孩子以及父母都添加为受益人。

还可以指定分配比例等等,一点都没有纠纷。

如果不指定的话,父母、孩子、配偶都是法定继承人,很难避免分配上的纠纷。

不要用钱考验人性,人性太脆弱了~

受益人还可以更改。比如说受益人之前填的配偶已经离婚了,再婚后,可以去把受益人改成现任配偶的。

投保时多做一步,后续就可以减少很多麻烦。

一定要指定受益人!

夫妻互相投保,离婚后受益人没改,理赔的时候怎么办?


夫妻互相投保,离婚后受益人没改,理赔的时候怎么办?


在前几天的文章推送中,关于《父母离婚,孩子保单受益人没变更,理赔时怎么办?》一文讨论到:父母离婚,万一孩子出险能否作为受益人顺利拿到保险金问题,大家都知道,父母离婚不能改变父子、母子的关系,所以离婚对于子女保单的受益人影响不大。时代君说这句话都不是太严谨,要是严谨就只能说“看情况”针对于保险中的很多规定,保单能否顺利按照之前设定的执行,都要看情况。

有一种情况如下:

如果夫妻相互购买保险,婚姻关系的结束对这些保单受益人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夫妻互投并附加投保人豁免责任的朋友们好好看看此文。

问题一:保单受益人“法定“,没有指定受益人?理赔金会变遗产处理?

法定:这个词在保险收益人中用的太多了,太多的意外保险受益人法定(关系身故),太多的一年期卡单受益人法定(关系身故),甚至互联网销售的含身故责任的重疾险,身故受益人也都是“法定”。

在保单中出现的受益人“法定”,其实是指定的“法定继承人”可以理解为法定程序的按照继承法指定为可以领取收益金的人,并且这个是非常明确的指定,所以,并不需要担心身故保险金会变成遗产。

以下是最新司法解释对受益人规定情况的解释:


夫妻互相投保,离婚后受益人没改,理赔的时候怎么办?


结合解释,我们看看这个案例:

贾某婚前与妈妈陈某某共同生活,2010年(婚前)给自己投保一份终身寿险(投被保险人都为贾某),保额10万,受益人“法定”。

2011年贾某与张某结婚,婚后继续交费维持保单有效。

2012年贾某因车祸死亡,保险公司按照10万元理赔身故保险金。

可是这10万元的身故保险金归属,究竟是给贾某妈妈陈女士,还是给贾某太太张女士,婆媳双方产生了争议:

贾某的陈妈妈说:

贾某的保单身故受益人“法定”,就是指“法定继承人”,这个法定继承人投保设定时已经确定下来,也就是张妈妈本人,无论后面儿子娶谁、生谁(配偶、子女),都无法改变。投保时因为你都还没有跟我儿子结婚呢,怎么可能是保单生效时的法定继承人呢,所以你没有资格拿走这笔保险金。

贾某的太太张某某说:

贾某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并不能简单根据《继承法》来确定。

保险合同受益人“法定”,就相当于没有指定身故受益人,而《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身故,且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将成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处理,由继承人继承,我作为贾某老婆肯定有权利拿到保险金。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双方都有道理,在受益人为“法定”的情况下,法院最终判决:

首先,法院认真探究了贾某指定受益人的真实意图,搞明白贾某究竟想把这份保险金给谁!贾某在投保时选择了“法定”的形式来指定了受益人,可以认为贾某是希望将这边保险金给予到与自己具有最密切身份关系的法定继承人,以补偿因为自己的不测而给家庭成员、家庭财务收入带来的伤害。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的那一刻起才开始,因此继承人也只有在这个时候才产生,因为这时候张女士已经是贾某的老婆,具有跟贾某妈妈陈女士一样的合法继承权。而陈女士认为的“法定”未有指定受益人,这个观点是错误的。作为贾某身故时的法定继承人,最终法院将这笔保险金法院以50%:50%的比例,分别判给到了陈妈妈和张女士。

小段总结:

亲爱的粉丝们,看清楚保单的受益人是法定还是指定,记得刚开始说“看情况”就是因为,在不同的情况下有不同的效力,上面的案例告诉了我们一种情况法定怎么分配,目前网购的意外险和带身故责任的重疾险,受益人一般都默认是“法定”。如果投保时选了“法定”,现在”后悔”还来得及,可以联系保险公司变更受益人。 如果你是线下购买,在受益人栏处并未指定,也没有写上“法定”两字,那保险公司会按照法定处理,建议赶紧去指定一个,特别是那些已经买了很久的保单。

问题二:保单已经指定好了具体受益人,是不是就万无一失呢?

关于离婚前后人身保险受益人的变化情况,中级会计经济法考试居然有这道习题,题目是这样的:

小赵的妻子小钱为小赵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之后两者离婚,小赵再婚娶妻小孙。其后小赵意外身亡。

(1)若合同约定的受益人为法定继承人,则受益人为谁?

(2)若合同约定的受益人为小赵的妻子,则受益人是谁?

(3)若当初是小赵自己为自己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险,合同约定的受益人为小赵的妻子,则受益人为谁?

(4)若合同约定的受益人为小赵的妻子小钱,则受益人为谁?

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再复习下司法解释三对受益人争议的处理解释:


夫妻互相投保,离婚后受益人没改,理赔的时候怎么办?


问题(1):若合同约定的受益人为法定继承人,受益人为谁?

受益人为法定,上面贾某案已经介绍过,按身故时的法定继承人来确定受益人。小赵离婚后再娶小孙,小孙才是小赵身故保险金的法定继承人(之一)。

问题(2):若合同约定的受益人为小赵的妻子,受益人是谁?

受益人是前任妻子,因为小赵的保险是前妻购买。

解释:“受益人仅约定为身份关系,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不同主体的,根据保险合同成立时与被保险人的身份关系确定受益人 ”。

小赵前妻为小赵投保——投保人和被保人不同主体,且仅仅通过“妻子”关系约定了受益人,那么小赵身故保险金的受益人就是前妻

问题(3)若当初是小赵自己为自己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险,合同约定的受益人为小赵的妻子,则受益人为谁?

小赵自己给自己买保险,符合解释“受益人仅约定为身份关系,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同一主体的,根据保险事故发生时与被保险人的身份关系确定受益人”。小孙是小赵身故当时的合法妻子,所以小孙应当作为小赵身故保险金的受益人,跟小赵的前妻没关系。

问题(4):若合同约定的受益人为小赵的妻子,则受益人为谁?

大家可以思考下,这个跟问题(2)有的核心区别是,问题(2)仅通过关系约定了受益人,问题(4)清晰地通过关系和具体姓名约定了受益人。

这就符合解释“(三)受益人的约定包括姓名和身份关系,保险事故发生时身份关系发生变化的,认定为未指定受益人。”,但因为小赵身故时与小钱已经结束了婚姻关系,所以认为为未指定受益人,小赵的身故保险金按照遗产处置

小段总结:

文章到这个地方,时代君不得不说保险真是个奇怪的东西,情况不一样,后果也不一样,为啥有的客户根本就没怎么接触保险知识,就夸夸其谈的说保险是骗人的,还是多补习下保险知识吧!

说到这,很多已婚朋友可能面临个大问题:现在买的保险,指定受益人的时候,都会要求写上具体姓名和关系,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如果未及时修改,后面万一出现理赔影响可不小。而且,现在非常流行“夫妻互投”+“投保人豁免福利”,这里时代君提醒朋友们:双方能平静解决更改投保人的事情,别一时激动闹大了。

小文同学说过,如果怕老公包小三,就在给老公买保险的时候,自己作为投保人,同时受益人也写上自己。不离婚,大家好好的。一旦老公包小三,离婚后把前夫的保险一退,让他裸奔,让他嘚瑟! 这招挺狠,但是千万别让老公知道你是怎么想的,时代君从来没这样说过 —_—。

时代君总结:

今天又从受益人的方面给大家普及了下保险的功用,相信看到文章的朋友在想,即使一个简单的受益人设定就设计到这么多的问题,竟然有这么多的法律条文在背后,曾经那位代理人可么有跟我说这么多,没想到吧?没想到就对了,因为有些代理人就根本不明白这个问题。这也再次印证了一件事,买保险从来就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需要也值得我们去认真学习和了解,买保险需要有专业的保险代理人才可以配置的全面。

关于保单受益人,结尾再给大家个重点:

前任给你购买可人寿保险或者是带身故责任的重疾险,同时保单受益人只是简单写了两字“妻子”或“丈夫”,离婚后万一你不幸身故,这笔身故保险金就属于到前任了。

你的人寿保险或带身故责任的重疾险,无论是你自己给自己买还是前任给你买的,指定了配偶方(并且写上了名字和身份证号)作为受益人,因为双方婚姻关系结束,如果没有及时变更受益人,你的身故保险金会被当成遗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当然,如果指定了受益人为子女,这层关系并不像婚姻关系那样容易被打破,除非子女早于父母离世,这笔身故保险金才有变成遗产的可能。

夫妻互相投保,离婚后受益人没改,理赔的时候怎么办?

离婚后,夫妻一方作为受益人,保险赔偿金到底该归谁?看法院判例

在人身保险当中,部分保险金的给付通常发生在被保险人身故之后。

不过,许多人在投保时不清楚或者是不重视“受益人”的填写,结果导致被保险人身故后因为保险金的给付问题产生了很多不必要的纠纷。

但是,就算是明确指定了受益人是谁,就不会产生相应的纠纷了吗?

那么,我们在投保相关的人身险时,到底应该怎样指定受益人?是留白不管,还是默认法定受益人,亦或者直接指定受益人?

如果,投保人和被保人是夫妻,夫妻双方离婚后又应该怎样处理保险合同呢?

离婚后,夫妻一方作为受益人,保险赔偿金到底该归谁?看法院判例

相关案例

2012年9月12日,赵某与邢某登记结婚。

2018年6月30日,赵某在平安人寿为邢某投保了一份人身保险合同,合同包含了一份平安福(至尊18)终身寿险(基本保险金额21万元),附加平安福疾尊18(基本保险金额15万元)、长期意外至尊(基本保险金额20万元)。

人身保险投保书中约定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赵某,是被保险人的配偶,受偿比例为100%。

2019年9月16日,赵某与邢某协议离婚,并领取了离婚证。

2020年8月12日,被保险人意外触电身亡。

事故发生后赵某向平安人寿申请理赔,平安人寿拒赔。

赵某将平安人寿上诉至法院,并要求平安人寿赔付保险金410000元。

离婚后,夫妻一方作为受益人,保险赔偿金到底该归谁?看法院判例

离婚后,夫妻一方作为受益人,保险赔偿金到底应该归谁?

《保险法》的第十二条规定,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利害关系)。

通俗来讲就是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具有直接的利害关系,而上述的案例中赵某和邢某,其实在离婚后就已经丧失了彼此的保险利益关系。

而纠纷的产生,主要是关于受益人身份的认定问题,总结起来就是两个词,“遗产”和“保险金”之间的区别。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的第九条第三款规定,受益人的约定包括姓名和身份关系,保险事故发生时身份关系发生变化的,认定为未指定受益人。

也就是说,既然在投保单中双方约定了受益人的名称和身份关系,应当以投保单为准。

而保险事故发生时,赵某和谢某的关系已经发生了变化,应该视为未约定受益人,保险金额当作遗产处理,现任配偶、父母和子女会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进行保险金分配。

所以,最后法院判决赵某败诉,平安人寿无需给付身故赔偿金给赵某。

离婚后,夫妻一方作为受益人,保险赔偿金到底该归谁?看法院判例

如果未指定受益人,保险赔偿金怎么办?

《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收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根据上述的描述,我们可以了解到的是,如果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没有指定受益人,在被保险人身故后,保险赔偿金同样会按照遗产处理。

所以在此提醒一下大家,在指定身故受益人的时候可以选择同时指定多个受益人,可以将父母、子女、配偶等按照自己的意愿划分为第一、第二、第三受益人。

这样也可以避免受益人先于或者与被保险人同时死亡时,保险赔偿金按照遗产处理时可能产生的纠纷。

离婚后,夫妻一方作为受益人,保险赔偿金到底该归谁?看法院判例

补充说明

其实关于指定受益人的问题,是可以进行变更的。

被保险人可以随时变更受益人,但是投保人必须经过被保险人的同意才能变更受益人。

另外,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在变更受益人的时候必须要书面通知保险人(通常是保险公司)才行,保险人收到书面通知并在保单上批注后,更改受益人的行为才会有效。

那么离婚时,应该怎么处理保险合同才能避免自己利益受损呢?

1.像上述描述的那样,主动变更受益人,不过记得将对方所交的保费偿还给对方。

2.协商退保,双方直接平分保险公司退还的保单现金价值部分金额,不过这样两边损失都会比较大,有点得不偿失。

离婚后,夫妻一方作为受益人,保险赔偿金到底该归谁?看法院判例

写在最后

一旦有利益纠纷产生的时候,还是提前解决最好,拖到最后的话,有可能付出了时间、精力、金钱,结果最后什么都得不到!

我是梧桐君,欢迎大家点赞、关注,有关保险的任何疑问都可以在评论区里留言,或者私信我也可以~

离婚后,夫妻一方作为受益人,保险赔偿金到底该归谁?看法院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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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改受益人(离婚了受益人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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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3年06月14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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