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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婚前买房 还贷(夫妻婚前按揭房 协议离婚给另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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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6-14 20:3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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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金昌律师编辑整理,多位从业18年以上的律师,也非常认可此文的回答,大家可以参考一下,如有不妥欢迎指正。

文章目录:

一方婚前购房,离婚时,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如何计算

【每日一点典】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案情:

2015年,张三购房,登记于张三名下,首付120万,贷款220万,贷款利息140万,税费6万。2016年,张三和李四登记结婚,婚后张三以其婚后收入偿还贷款。2021年,张三提出协议离婚,李四要求分割房产价值的一半,张三不同意。

随后,张三向法院起诉离婚,请求法院判决离婚、房屋归张三所有。庭审中,张三认为房屋市场价值450万,同意补偿李四40万,李四认为房屋市场价值600万,要求张三补偿50万。双方一致确认,婚后偿还本息金额为80万。经评估,房屋价值为500万。

问:张三以其婚后收入偿还贷款,属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吗?

答:属于。

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的规定,婚内取得“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因此,张三以婚后收入偿还贷款的,属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

问:离婚时,张三的房屋如何分割?

答: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0条的规定,房屋归张三所有,张三向李四支付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财产增值的补偿款41.15万。

产权登记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的“共同还贷及对应财产增值的补偿款”计算公式:

离婚时房产价值*夫妻共同还款本息金额/(首付金额+贷款金额+贷款利息+税费)/2

=500万*80万/(120万+220万+140万+6万)/2=41.15万

注:这个公式计算出来的补偿款金额并非是绝对的,法院还会综合考虑案件的实际情况,本着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适当调整。


一方婚前购房,离婚时,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如何计算

婚前买的房婚后自己还贷,离婚还要分对方一半?#多学法律

婚前买房,婚后自己还贷,离婚还要分对方一半?

我自己婚前买的房子,婚后自己还贷,离婚的时候,竟然要拿出来和对方一起分。这是为什么呢?其实很简单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婚后夫妻任何一方的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你婚前买的房,婚后就算是用自己的工资还贷,也相当于是用了夫妻共同财产来还。

婚前买的房婚后自己还贷,离婚还要分对方一半?#多学法律...

那么按照民法典,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所以离婚的时候,对方请求分割也就不奇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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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人就问了,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不让他分?当然有,你不用夫妻共同财产来还贷,用自己的婚前财产来还,对方就不能分了。

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 离婚房子怎么分

婚前买房一直是大家关注的问题,最近就有朋友咨询融360说房君,自己婚前贷款买的房子,婚后一直还着贷款,离婚房子算不算共同财产?

在这给大家普及一下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具体主要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自结婚登记之日起至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具体包括:

(一)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性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五)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

(六)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八)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通过上面的法律规定可以知道,共同还贷部分,只要是婚后获得的工资、收入,不管是一个人的还是两个人的,都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房产部分怎么分,需要分情况来说:

1、婚前一方支付首付款,婚后取得房产证

案例:小明在婚前按揭贷款买了一套房,其中首付20万,产权证上写的小明的名字,跟小红结婚后共同还款10万元,后二人感情不和离婚,此时还有70万元贷款没还清。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也就是说,房产证上只登记了小明的名字,如果双方协商不成,房子八成要归小明个人所有,首付款20万是小明婚前个人财产,不参与离婚财产分割;两人共同还贷10万块钱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平均分配。最后的结果可能就是,房子归小明,小明归还小红5万元共同还贷部分,剩下没还清的70万贷款债务归小明。

估计该有人问了,如果婚前交了首付,婚后才取得房产证,房子还属于小明?小明在婚前签订了购房合同,表示双方的交易已经基本达成,婚后取得产权证只是产权的自然移交,并不影响房子的归属,房子还是小明的。当然夫妻有协商的情况就另当别论了。

2、婚前一方付首付,房产证上写两人名字

案例:小明在婚前按揭贷款买了一套房,其中首付20万,产权证上写了自己和未婚妻小红两人的名字。跟小红结婚后共同还款10万元,后二人感情不和离婚,此时还有70万元贷款没还清。

产权证登记了两个人的名字,虽然首付是小明一个人拿的,结婚后会默认为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贷款是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可协商分配房产份额,协商不成的可交由法院判决。

3、婚前一方付全款,婚前取得产权证

案例:婚前小明付全款买了一套房子,婚前取得了房产证,上面只写了小明一人名字。

这种情况显而易见,婚前小明用个人财产付了全款,完成了房子产权转移,房子属于他的个人财产。

婚前婚后房产归属的认定标准以及分配原则

婚前婚后房产归属的认定标准,主要根据具体的交易时间、结婚登记时间、出资情况、产权登记情况等因素综合判断。比如上面案例1中,小明婚前贷款买房,婚后才取得房产证,属于产权的自然移交,房子还是会判定为小明的婚前个人财产。

另一方小红可以提出分割以下两类补偿:

一是共同还贷部分的款项,比如案例1中小明小红共同还款10万元,要返小红5万元。

二是房子对应的增值部分,婚后共同还贷额所对应的增值部分=共同还贷额/房屋成本(实际购买价+还款利息+装修成本)×房屋增值(自结婚至离婚时)

需要注意的是,有人认为婚前一个人买的房子,婚后加上另一个人的名字,就属于共同财产了,能分一半房产,虽然加名字的有房子的份额,但未必是一半,具体要取决于出资比例、子女抚养权归属等更为复杂的因素,不能一概而论。

法院判决原则

法院在判决的时候,鼓励夫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才会根据上述因素判决房子、财产归属。

上述财产分割的情况只有在夫妻感情出现危机,离婚的时候才会涉及到,大家最好不要因为财产分割问题影响夫妻和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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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3年06月20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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