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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妻子不在,妾御莫敢当夕。
——《礼记》
众所周知,在我国古代实现的是一夫多妻制度,一个男性可以拥有一位妻子多名妾室,而这一制度随着君主专制制度的灭亡而消失。
妾的地位在古代非常低下,相当于是奴隶,男子有权利买卖自己的妾室,所以一直都被人看不起。
但是最近却掀起了一股风潮,那就是很多女性以成为军阀的姨太太为荣,还主动扮演着姨太太的角色。
姨太太的诞生伴随着一夫多妻制度,姨太太就是我们所说的妾,在民国时期最为盛行。
虽然在1912年,民国正式建立,一夫多妻制度也随之被废除。
但是当时很多军阀豪族,富商地主都有着好几门的姨太太,而且他们更不在乎一夫一妻制度,依旧过着前清一样的生活。
1912年之后,民国政府虽然宣扬一夫一妻制,但是依旧有着许多人没有丝毫改变。
当时的军阀地主有钱之后就娶姨太太,比如著名的袁世凯就有九位姨太太,当时的社会风气如此,所以很多人也没有在意。
口号归口号,嘴里含着弘扬一夫一妻,转头就娶了姨太太的人大有人在。
但是这样的历史比较不会一直延续,时代比较呈现进步性,很多陋习只是因为没有根除,才显得有些顽固。
到了建国之后,1950年的4月30日,国家颁布了第一部婚姻法,强调废除了一夫多妻制度,只允许一夫一妻的存在。
从这个时候开始,一夫多妻的制度才算是真正杜绝,即使有也没人敢在明面上娶多个妻子,否则就是犯了重婚罪。
可是那些遗留下来的姨太太又该怎么处理呢?
其实国家也给出了方案,在婚姻法颁布后,这些姨太太的人身权力也被保护,不是正妻随便就可以赶出家门的。
首先会询问这些姨太太是否是真心愿意和丈夫结婚,如果有不愿意的话会帮助其离婚,然后断绝他们的关系,让姨太太们重新独立的生活。
而如果有姨太太和丈夫是两情相悦,一家人和睦相处不愿意离婚的,国家也会保护其婚姻关系,也就是承认了他们一夫多妻的存在。
但是政府规定了,从1950年4月30号后,不准再娶新的姨太太。
随着婚姻法的颁布,中国大陆都开始实行一夫一妻制度,但是港澳台地区却不同,因为历史原因,当时的港澳台还没有回归,所以当地依旧有着很多一夫多妻的存在。
比如著名的赌王何鸿焱,他就同时娶了四个老婆,他说是因为自己重病在床,所以需要多人照料。
而当时的香港更是有很多富豪气焰嚣张,甚至拿出一百年前清朝的法律来说明自己娶姨太太的合法性。
当然随着1997年和1999年香港澳门的回归,中国已经彻底废除了这项不公平的制度,做到了全国实行一夫一妻制。
姨太太也正式成为了历史,这个从诞生就是贬低女性的词汇,却在当下受到了部分女性的追捧,甚至很多女性以成为军阀的姨太太为荣。
不禁让笔者为之汗颜,多年来前人想要废除的制度,却反而在一百年后收到追捧,是在让人愤慨。
严格意义上说,在两性关系中“一夫一妻”的概念是人类社会道德文化的产物。从原始社会开始,人类开始了一夫多妻的生活。
直到封建社会,我国变成了一夫一妻多妾的婚姻制度。意思就是一个男性可以娶多个女性,但是她们的地位却是不同的。在众多的女性中,只有一个是正室,即是老婆的意思,剩下的女性则是妾室。家里女性的地位是所有的妾室都需要听从正室的安排和指挥。
1950年,在新中国成立后,正式颁布了《婚姻法》,里面明确地废除了封建社会的一夫多妻妾的婚姻制度,开始实行现在的“一夫一妻”制。在法律层面上,实现了男女婚姻自由和平等,更加合法地保护了妇女和儿童的权益。
那么在动物的世界中,是否也存在着“一夫一妻”制度呢?如果有,那么万一其中的一方不幸去世了,另一方会怎么办呢?它们是否能经得住交配的诱惑?今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动物世界中的“婚姻制度”吧。
有哪些“一夫一妻”制的动物?
在动物世界中,真的有动物是自发地遵守“单偶制度”的。它们在遇到了合适的伴侣之后,就会一心一意地对待它们,一起创建幸福的家庭,繁殖抚养后代。
天鹅
据统计,能够维持“一夫一妻”制的所有动物中,鸟类占了90%。排名第一的,要属天鹅了吧。天鹅在人类的世界里,也代表了纯洁美好的爱情。
原因就是几乎大部分的天鹅对于爱情家庭都是忠贞不渝的。最主要是因为它们天生就具备这样的能力和骨子里的基因使它们对伴侣和家庭都非常的忠诚。
天鹅性发育成熟的时间大约是在它们3-4岁的时候。当它们性成熟之后,就会开始寻找合适的伴侣组建家庭生儿育女。
雄性天鹅在发情期间为了吸引雌性天鹅的目光也是费尽心思。它们有着五花八门的求偶动作。当雌性天鹅对它有好感以后,雄性天鹅会变得更加的贴心,甚至会帮对方梳理羽毛。
天鹅配对成功之后,它们就会坚定地守护在彼此的身边。天鹅之所以能够这样高度地遵守“一夫一妻”制,主要是由它们的基因和生物习性所决定的。
首先,作为典型的候鸟,天鹅每年冬天的时候都需要去到温暖的地方过冬。有的天鹅每年需要长达2500公里的迁徙,所以稳定的伴侣对于它们来讲是非常重要的。它们没有大量的时间一直放在不停地求偶上。
在迁徙中的天鹅,为了保证自己的生存也是不会轻易地抛弃对方的。因为慢慢长途,它们除了要面临食物的短缺以外,还要随时提防敌人的袭击。大家在一起可以更好地相互照应和帮助。这样有助于安全地完成整个迁徙。
其次,天鹅的领地意识都非常的强,在属于自己的地盘上,是不允许其他的天鹅靠近的。这样就物理性地减少了彼此“出轨”的机会。在某种程度上,使得这段感情更加的稳定。
最后,当雄性天鹅和雌性天鹅结合有了小宝宝之后,在抚养天鹅宝宝上需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这样大家对于整个家庭都是很重视的。在雌性天鹅产卵孵化宝宝的时候,雄性天鹅会陪在其身边,时刻保护防止敌人来袭。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有一方不幸死亡的话,另外的一方会为其“洁身自好”吗?对于天鹅的答案是YES。如果有一方不幸去世的话,它的伴侣就会向天空哀鸣,然后久久地不愿意离开。存活下来的另一方的天鹅也不会去寻找新欢,而是为了自己的伴侣孤独终老,自己将孩子养大。这就是天鹅骨子里的守节行为。
科学家为了去验证天鹅的忠诚度,也专门做了一些相关的追踪和实验。发现也有极少数的天鹅会“出轨”,但是在它们的迁徙期,为了自己能够更好地活着,大概率是不会背叛对方的。会背叛对方的天鹅更多的是在抚育时期。
但是对于大多数的天鹅来说,一生一世一双鹅就是它们爱情的常态。
狼
动物世界里,除了有代表性的鸟类以外,哺乳动物中的狼也是将“一夫一妻”制度贯彻得很好的动物。作为群居动物的狼,狼群里是拥有极为严格的等级制度的。只有头狼才配拥有配偶权和生育权的,而其他等级的狼是不被允许的。
当狼群里的头狼和配偶诞下小狼崽之后,整个狼群中的其他成员会视如己出的共同抚养小狼崽。一般来讲,一个狼群家族的成员数量是在5-30只左右。
由于生活环境的特殊性,狼更偏好于单一的伴侣。但是它们的孩子会采取大家族共同抚养的形式确保自己的基因能够很好地延续。
那么问题来了,狼会像天鹅一样,在伴侣不幸去世后也“洁身自好”吗?答案是NO。在狼群中,如果头狼或者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就会立刻开始寻找新的伴侣。这种可以称之为连载式的“一夫一妻”制。意思就是一生中可以有多个配偶,但是在一段关系中,是保持一对一的这种形式。这点跟人类还是挺像的。
在这段关系中,母狼会专一的与公狼交配,然后无怨无悔的为其生小狼崽。可是当它的配偶死去或者因为身体原因没有办法肩负一个合格的丈夫和父亲的时候,母狼就会开除它的丈夫资格,去寻找下一个合格的丈夫。
狼的“专情”还是比较残酷的,在某种程度上,最大化地保证了自己的利益和有利的生存方式。
小结
动物界中能保持“一夫一妻”制的动物还有很多,比如企鹅,犬羚,琵琶鱼,双身虫等等。所有这样的愿意遵从这样的“婚姻”制度是因为这样稳定的配偶关系和家庭关系更有利于它们的种族延续和更好在残酷的大自然中生存。
那么作为高等动物的人类,是否也觉得这样的一夫一妻制更有利于我们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呢?欢迎大家给我们留言讨论呀。
托现代影视剧的福,有很多人都认为古代的“一夫多妻制”就像影视剧中的那般,妻子的地位底下,丈夫可以随意的休妻另娶,可以随意纳妾。那么这种看法到底对不对呢?我们且慢慢道来。
“一夫多妻制度”指一个男人同时和两个或两个以上女人结婚维持婚姻关系。
徐珂在《清稗类钞·讥讽类》记载:“一夫多妻,为数千年来之旧俗,其见于《礼记昏义篇》者,则若周之天子有后一、夫人三、嫔九、世妇二十七、御妻 八十一,可谓伙矣。而诸侯、大夫、士庶,亦莫不有妾。晚近富贵之家,恒有姬侍 ,多者至数十人,粤中尤甚。”
它的产生,是在父系制下,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结果,是由对偶婚向一夫一妻制过渡的产物,且一直保留到阶级社会。
也许,有人会说,这不就证明了,它就是丈夫可以随意的休妻另娶,可以随意纳妾的明证吗?
但是还真不是!
要说清楚这个问题,我们先解释一下什么叫做“妾”
妾,作为名词,古来称地位低贱者。
《尚书传》说“役人贱者,男曰臣女曰妾。”
《周礼注》也说“臣妾,男女贫贱之称。”
《战国策·秦四》“百姓不聊生,族类离散,流亡为臣妾。”注云“男为人臣,女为妾”。
《说文解字》曰:“妾,有罪女子。”
在古代,“有罪”就可以收为奴隶,因此“妾”的本义就是“女奴”。有时也用来表示“男子在妻子以外另娶的女子”。
《春秋》云:“女为人妾。”妾,不娉也。说白了,妾就是男主人的性奴,没有财产权,没有人身自由,没有平等地位,可以被买卖交换与赠送。
但是,不是什么人都可以纳妾的。
通常只是富贵人物的特权。
事实上,历朝历代并不提倡平民纳妾,而且还有明文限制,《礼记·昏义》中有言:“古者天子后立六宫,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
皇帝都有限制,那诸侯也不用说了,《春秋公羊传》称“诸侯一聘九女”,说的是诸侯只可娶九个女人,想多纳一个妾都不行。
《 唐书 ·百官志》:亲王有孺人二,媵十;二品媵八;国公及三品媵六;四品媵四;五品媵三。
等到了明代,政策稍稍有些放宽,《明律》:民年四十以上无子者,方听娶妾,违者笞四十。但此等法律,多成具文,而在事实上,则多妻之权利,为富者所享受。适庶之别,古代颇严。因为古代等级,本来严峻,妻和妾一出于贵族,一出于贱族,其在社会上的身分,本相悬殊之故。后世等级既平,妻妾之身分,本来的相差,不如前代之甚,所以事实上贵贱之相差亦较微。仅在法律上、风俗上,因要维持家庭间的秩序不得不略存区别而已。
也就是说,老百姓纳妾需要满足两项条件:一是四十岁以上;二是没有孩子。同时还限定了,妾必须要比自己的社会档次要低一个档。这样一看的话,还是跟平民老百姓没关系,一个小老婆也是不准娶的,“庶人一夫一妇”,只能守着一个女人过日子。
那么再看另一个问题,如果社会地位,条件各方面都符合了,是不是就可以随意休妻另娶了呢?
不好意思,还是不行!
夫妻本是同林鸟 古人认为男女一旦结为夫妻,就是要白头偕老,未到违反伦理道德的地步,是不可以离婚的。中国古代的离婚制度主要是针对夫妻有违反道德伦理的行为,而使婚姻关系不能维持。
当然,在以夫权至上的社会,离婚的主要权利当然是在丈夫的手中,这就是有名的“七出”之条。
什么是“七出”呢?
“七出”之条始见于汉代立法,是指“无子,淫佚,不事舅姑,口舌,盗窃,嫉妒,恶疾。”在妻子有以上七种违背伦理的行为下丈夫可以休妻,历代的规定都无变化 。
不过与此同时,法律还同时规定了“三不出”。
也就是“与更三年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有所取无所当不去。”这两项合称为“七出三不去 ”。
用现代的话说,就是即使妻子犯有七出之条,但是有与丈夫为夫家长辈守孝三年的,娶妻之后富贵兴家的,妻子的娘家无人的,丈夫都不可以休妻,但犯恶疾和淫佚除外。
如果丈夫除去以上理由无故休妻的,不但无效 还 会 受 到 刑事处罚。
古代婚姻制度,是从道德伦理上做出的要求,主要是为了维护家庭婚姻的稳定,一方面严格要求妻子的品行操守,另一方面也要求丈夫必须尊重和保障妻子的权利。
到了唐代之后,律法之上又加上了两条,“和离”和“义绝”。
“和离”类似于今天的协议离婚,“若夫妻不相安谐,谓彼此情不相得,两愿离者,不坐。”是指夫妻双方实在因感情不合,协议离婚,不追究双方责任。这种和离制度在法律上虽然有规定,但是现实中很少运用,毕竟离婚不是光彩的事非到万不得以,不会选择离婚。
“义绝”,是说夫妻双方有杀伤对方及直系尊亲,旁系尊亲,或双方一定范围内的亲属相互殴斗、通奸、杀伤等行为的,夫妻必须强制离婚,违者处以徒刑一年,强制离婚。
除了严格的离婚制度以外,在古代,如果夫妻离婚的话,也是有财产分割的。
《礼记·杂记下》说:“诸侯出夫人…有司官陈器皿,主人有司亦官受之。”
《清律》中也有明文规定:“离婚之日是,无论何原因,其妆奁应听携去。”
甚至于宋代的离婚还很“现代”化,离婚后的财产夫妻各半,根 据宋洪迈撰《夷坚志》所记载, 宋代夫妻离婚后便曾有“中分其资财者”的说法。
当然,在那个封建时期,对于女性而言仍然是不公平的,虽然正妻的地位受到了保护,但是不被纳入婚姻保护范畴之内的妾与姬,就差多了。她们被自己的丈夫肆意玩弄、买卖、甚至像牲畜一样随便赠送,在家里的时候还要小心侍奉正妻,确实是比较悲惨。
不过,在现在网上也有一些论调称:人类的本性就是努力奋斗,苦苦搏杀,踩着无数竞争者的尸体和头颅去力争上游,不惜血淋淋的惨酷斗争,从人性的角度上说:妹纸喜欢高富帅,就是雌性生物的本能和天性,所以,事实上,“一夫一妻制”,保护的并不是女性,而是男性,你认为呢?
参考资料:
《礼记》、《春秋》、《春秋公羊传》、《周礼》、《战国策》、《清律》、《唐书》、《尚书》、《说文解字》、《夷坚志》、《婚姻法》、《中华民国临时公约》等
素材及图片来自网络及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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