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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想要办理婚姻登记的
小伙伴注意了!
29日,临沂兰山区婚姻登记处搬迁,
新址位于北城新区齐鲁园广场七楼。
1月31日起新址正式对外办理业务。
“随着兰山区婚姻登记管辖范围变广、业务数量扩大,现用的办公场所面积、设施受限,已不能满足群众对婚姻登记高效便捷、神圣庄严的多层次要求。”兰山区婚姻登记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搬迁是为进一步提升婚姻登记服务质量,贯彻落实便民服务理念,方便全区群众。经兰山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后将婚姻登记处搬迁至齐鲁园广场七楼。
(兰山区婚姻登记处效果图)
据了解,兰山区婚姻登记处新址位于北城新区齐鲁园广场七楼,办公面积1500余平方米,只有一层,提供“一站式服务”。新办公场所按山东省民政厅建设标准布局,着眼打造优质登记机关,建设环境舒适的候登大厅,采用独立式服务窗口保护当事人隐私,引入市民政局涉外婚姻实现市区婚姻登记联署办公,同时,联合妇联建立家庭驿站对濒临危机的婚姻进行家庭辅导。
据介绍,兰山区婚姻登记处总体空间以玫瑰花瓣为主题,功能区域划分以接待服务台为中心,将等候服务区与行政登记区相对分开。登记区内分设档案室、登记室等功能室,动静分离,确保登记区环境安静舒适。此外,场地北侧设官方、中式、西式三个颁证大厅,新人自主选择在这里举办颁授结婚证仪式,倡导“婚事新办、婚事简办”的新时代文明风尚,增强婚姻的仪式感和责任感。
(中式颁证大厅效果图)
(西式颁证大厅效果图)
“1月29日开始搬迁,1月30日调试系统设备,1月31日起正式对外办理业务。”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目前,新址的部分区域还在装修完善中。投入使用后无论是在硬件还是软件设施上都将有很大变化,其中业务窗口将由原来的6个增加到10个,在离婚处还将设有心理咨询室和调解室等,为广大群众带来极大便利。
在此也提醒前去办理业务的市民,到达北城新区齐鲁园广场西门后,乘坐观光电梯可直达七楼到兰山区婚姻登记处。
大家一定相互转告,
别走冤枉路哦!
来源:都市101
老父亲去世,留下一套房屋及财产,五名子女却将继母告上了法庭。近日,临沂兰山法院调解了一起家庭继承纠纷案件。
去世的老人徐某是离休干部,其前妻,也就是五名原告的亲生母亲于1999年7月去世。2003年,徐某与一直照顾其生活起居的保姆刘某某登记结婚,登记前,二人签署了《婚前财产协议书》并进行了公证,约定刘某某在徐某百年之后放弃继承其名下的房产、财产。
2017年,徐某病故。此后,五名子女和继母就财产继承发生争议。继母刘某某认为,自己作为徐某合法登记的妻子,有权继承老伴的遗产,并居住在徐某名下的房屋内。而徐某的五名子女则认为,刘某某就是父亲的保姆,且在与父亲登记结婚前就签署了《婚前财产协议书》,并约定放弃继承其名下的房产、财产,所以五名亲生子女才是徐某的合法继承人。就这样,双方僵持不下,五名子女将继母告上了法庭。
凭借多年的办案经验,承办法官果断决定,先梳理感情,再分析财产分割。
承办法官分别约谈几方当事人,与他们真诚地沟通,努力化解各方心中的纠结和怨愤。考虑五名子女与继母刘某某在近二十年的接触中尚存的一些感情,承办法官让他们看在刘某某照顾其父亲多年的份上,于情于理都要拿出相应的补偿给刘某某。
最终双方达成和解。继母刘某某放弃继承徐某的房屋和相应财产,由原告五名子女继承。五名子女补偿继母刘某某房屋折价款10万元,当庭支付5万元,在刘某某按照约定时间内从该房屋中搬离时,五名子女将余款5万元支付给刘某某,双方均可提前履行。
沂蒙晚报记者 张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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