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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店的两件衣服要一起退货么(一家店买了两件衣服为什么分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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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6-13 14:5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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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崇左市律师编辑整理,多位从业14年以上的律师,也非常认可此文的回答,大家可以参考一下,如有不妥欢迎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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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了不退 少了要补 赣州一消费者退换商品遭遇潜规则

新买衣服有问题,消费者找到商家要求退换,却遭遇商家“差价只能补不能退”的潜规则。无奈之下,7月21日,消费者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据了解,7月20日,家住赣州市二康庙的杨女士在西桥路叶子外贸服装折扣店购买了两件男士T恤,一共花了120元。当晚杨女士将新衣服泡洗后准备第二天给儿子穿。但第二天早上,杨女士发现新买的T恤变长了许多。“原来买的是175的尺码,现在可能要身高185厘米的人才能穿了。”杨女士说。于是,她带着两件变了形的衣服来到服装店要求退货。“你这衣服洗过了,我们实在没法给你退。”店主看过衣服后对杨女士说。“不退也可以,但你得给我换,不然我这120元钱就白花了。”杨女士提出了另一个要求。经过双方协商,店主同意了杨女士的要求,让她再挑选一件价位相当的衣服作为交换。十分钟后,杨女士挑选了一件衬衣,但店主不同意,说这件衣服标价400多元,超过了杨女士购买T恤的价格,因此店主要求杨女士补齐200多元的差价。随后,杨女士挑选了店内50元一件的特价衣,并要求该店退还差价70元。在退差价要求被拒后,杨女士当即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7月21日,接到投诉后,章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外分局工作人员来到该店。店主谢先生说,该服装店为连锁店,公司有规定,如果顾客退换商品的价格比原先商品价格低,商家不予退补差价;如果退换后商品的价格比原先商品价格高,顾客应支付差价。“多了不退,少了要补。这太不公平了。”杨女士不能接受该店的做法。市场监管人员认为,“三包”规定中,没有退换商品“多了不退,少了要补”的规定。商场自行制定的规则,不但缺乏依据,也不符合情理。既然商家同意退换商品,就应该让消费者享受公平交易的权利。最终,该店同意对杨女士的衣服作退货处理,并当场退还杨女士120元购衣款。(陈秀芳 记者刘善盛 实习生杨欢)

衣服刚买就降价欲退货遭拒 律师:如无约定不能要求退差价

市民周女士反映,她在一家服装店花640元买了两件衣服,两天后就发现商家打折降价了,要求退货或者补差价却均遭拒绝。“难道不是7天内无理由退换吗?”周女士疑惑地说。

市民:买的衣服两天后降价192元

据周女士介绍,7月23日,她逛街时在步行街的STAR服装店购买了两件衣服。当时店员告诉周女士,虽然店里正在进行七折促销,但她选中的衣服都是新款,不参与打折活动。由于很满意这两件衣服的款式,周女士爽快地支付了全价640元。

然而,7月25日,周女士再次逛这家店时却发现,自己买来还没来得及穿的衣服居然打了七折,也就是说,周女士两天前多花了192元。她当即要求店员退货或者将差价补给她,但遭到拒绝。“此前购买的时候明明说新款不参与促销,但实际还是打折了。我讨要说法的时候,店员说没有质量问题无法退货,而且是否打折是根据实际销售情况决定的。”对此,周女士很是气愤:“网购都可以7天内无理由退换,实体店就不行吗?”

商家:无质量问题,只能等价换货

7月29日中午,记者根据周女士的指引找到了STAR服装店,对于此事,老板陈女士说:“实体店没有七天无理由退货这一说法,只有网店才支持。”

陈女士告诉记者,当时周女士所购衣服是新到货的,确实不参与促销活动,但可能是由于款式过于新潮,多数顾客都不愿购买,于是她才决定打折销售,并不存在故意欺诈的行为。“因此,只能换货而不能退货或者退差价。”

陈女士说,一般情况下,如果服装有质量问题,顾客可以申请退货退款,但如果只是不满意价格,只能等价换货。不过,陈女士表示,她愿意与周女士协商解决此事。

律师:实体店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

“实体店的购物只执行‘国家三包规定’,即产品自售出之日起七天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有额外约定的除外。如果没有额外约定,消费者并不能要求商家退货或是因为价格变动等非质量问题因素而要求商家补齐差价。”对于周女士的遭遇,浔城某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表示,如果此前没有类似降价退差价的约定,周女士不能要求商家退还差价。

律师称,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采用这些方式购买的商品之日起七天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是这条法律条款并不适用于实体店购物。因此,也提醒消费者在购物前应先咨询商家是否提供“无理由退换货”服务。

与他人“拼单”,要先看清使用规则

晨报记者 李晓明

“双11”来临,“三件7折”、“四件6折”、“满300减100”……无论是线上平台还是线下商场都刮起了各种满减、拼购优惠,刺激了消费者的购物欲望。

对此,消保委提醒,“拼单族”在购物享受优惠的同时,也要警惕暗藏在“拼单”后面的风险。

拼单买包拿不出购物凭证

消费者张先生通过12315反映,其在逛商场时,发现某品牌包包正在搞促销活动,满两件可以打7折,满三件打6折,当时他看中了一款双肩背包,原价是4200元。

因为原价和优惠价相差比较大,为了能够享受该折扣优惠,张先生听取了店员的建议,与另一位素不相识的消费者进行了拼单消费,折后总价由另一位消费者通过支付宝支付,张先生的双肩包原价4200元,打完7折后实际支付2940元,他以现金形式支付给了买单的消费者。

等到张先生将双肩包买回家后,过了几天觉得该包存在质量问题,就与商家协商要求退货。对此,商家也同意消费者的退款要求,但要求张先生提供购物凭证和相关个人信息。

然而,因为当时是用另一位顾客的支付宝支付的货款,张先生也无法联系上这名顾客,所以无法提供原始购物凭证。而出于对自己隐私的保护,张先生也不愿意提供自己的转账记录和身份信息。最终,商家表示无法对其进行退货处理。

满减活动拼单售后有限制

无独有偶,消费者刘女士在逛商场发现,这里正在进行“购物满xx元,立减xx元”的促销活动。为了享受满减优惠,她也与他人进行了拼单。

在一家正在搞“每满399元减200元”的服装商场,刘女士看中一款标价400多元的毛衫,而此时另一位顾客看好的羽绒服售价为700多元。两人虽然互不相识,但经过一番商量后,决定合伙消费。因为这样两人的消费金额加起来正好超过1200元,可以享受立减600元的优惠。然后两人按照消费金额比例,分配了这600元的优惠。

但是,衣服买回家后,刚穿了一次发现毛衫掉毛,于是刘女士拿着衣服找到商场,要求退货,但商场方则表示,因为该商品是参加的满减活动,如果退货的话需要一同购买的几件商品同时退换。但“拼单”消费时,一起拼单的顾客互不相识,就算找到人家也可能不愿意退货,这也让刘女士后悔不已。

消保委:警惕“拼单”的售后风险

记者发现,对于商家推出的满减或者叠加优惠,很多消费者为了达到优惠条件,往往选择与人“拼单”。有些消费者一般是约好友、同事“拼单”,但也有部分消费者为了享受更多的优惠甚至找陌生人“拼单”。看似最终享受到了优惠,但背后却暗藏风险。

对此,消保委提醒,类似满减优惠活动均有限制条件,而商家会将其看做是一个打包的订单,只为消费者出具一张发票。由于“拼单”涉及多个消费者主体,但只有一张购物凭证,在涉及到问题商品的售后问题时,就会很容易出现纠纷。所以消费者要谨慎选择与他人“拼单”,下单前要看清使用规则,尤其是售后条款,以免自身合法权益受损。

来源: 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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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3年06月19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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