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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光明网北京3月13日电(记者 陈畅)近日,北京法院分别宣判8起妨害疫情防控的刑事案件。3个被告单位分别被判处人民币18000元至800000元不等的罚金,1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拘役五个月至有期徒刑八年不等刑罚,并处人民币七千元至四十五万元不等罚金。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蓝向东介绍,这8起案件,北京法院综合考虑疫情防控需要、案件情况等因素,均依法采取远程视频方式审理;这8起案件,既有单位犯罪,也有自然人犯罪,涉及七个不同罪名。既有为发泄情绪两次驾车冲撞疫情防控人员的危害公共安全行为,也有不配合防疫检查登记、体温检测工作袭击民警、保安员的妨害公务、寻衅滋事行为;既有销售大量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口罩的销售伪劣产品、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行为,也有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销售口罩虚假信息骗取钱财的诈骗行为。
在昌平法院审理的被告人支某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中,法院查明,2020年2月17日上午8时30分许,被告人支某某在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某小区办理进入小区手续时,认为登记时间过长,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发生言语冲突。为发泄不满情绪,支某某两次驾车加速冲撞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办证群众所在人群及帐篷,致两名疫情防控工作人员轻微伤,价值人民币6580元的防疫物资损坏。昌平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支某某在疫情防控工作站连续两次驾车冲撞疫情防控人员及周边人群,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鉴于被告人支某某有认罪等情节,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在房山法院审理的被告人张某妨害公务案中,法院查明,2020年2月21日12时许,被告人张某的弟弟张某A(另案处理)在经过北京市房山区张坊镇张坊南大桥的卡口时,张某A拒不配合防疫检查登记工作,阻碍道路通行并辱骂执勤辅警,在民警对张某A强制传唤过程中,被告人张某将依法执行职务的民警推倒在地,张某A将给其戴手铐的辅警手指咬伤。房山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暴力方法阻碍正在依法履行防控职责的人民警察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鉴于被告人张某自愿认罪认罚,法院依法判处其拘役五个月。
在丰台法院审理的被告人汤某某寻衅滋事案中,法院查明,2020年2月12日15时许,被告人汤某某在北京市丰台区某小区西门处接受体温检测过程中,无故与小区疫情防控岗保安员发生争执,将张某某摔倒在地并踢踹,咬伤王某右手。经鉴定,被害人张某某、王某的损伤程度均为轻微伤。丰台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汤某某为发泄情绪,无事生非,随意殴打小区的疫情防控人员,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被告人汤某某自愿认罪认罚,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
在西城法院审理的被告人周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中,法院查明,2020年1月27日,被告人周某某为谋取个人利益,以每个6元至7元的价格向他人销售假冒“3M”注册商标的口罩9000余个,销售金额人民币5.7万余元。经检验上述口罩均为假冒“3M”注册商标的商品且过滤效率数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西城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某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仍对外销售的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鉴于被告人周某某认罪认罚,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在房山法院审理的被告单位永某堂等3公司、被告人焦某某、孙某某等7人销售伪劣产品、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案中,法院查明,2020年1月21日至23日,被告人焦某某从河南省某地购得300万只存在明显质量问题且假冒“飘安”牌注册商标的一次性医用口罩,并以其担任法人的永某堂等3公司的名义对外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79万余元,所售口罩细菌过滤效率、微生物指标均不符合行业标准要求。房山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单位永某堂等公司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焦某某、孙某某等人,销售明知是冒充他人注册商标且质量不合格、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行业标准的医用口罩,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其行为分别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法院依法判处被告单位永某堂等公司人民币一万八千元至八十万元不等的罚金,判处被告人焦某某、孙某某等七人九个月至八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七千元至四十五万元不等的罚金。
在东城法院审理的被告人王某某诈骗案中,法院查明,2020年2月10日至12日间,被告人王某某在得知被害人张某求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疗物资后,主动联系张某并谎称其有额温枪、医用防护服现货资源,诱骗被害人张某向其个人账户转账11次,骗取钱款人民币共计24.9万余元,并全部用于归还个人赌债。东城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某虚构其能够提供疫情防控物资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王某某自愿认罪认罚,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在丰台法院审理的被告人白某诈骗案中,法院查明,2020年2月,被告人白某通过微信朋友圈多次发布销售口罩的虚假信息,并以收取口罩定金为由,先后骗取两名被害人人民币共计5000元。丰台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白某虚构拥有口罩货源、销售口罩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白某自愿认罪认罚,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在丰台法院审理的被告人张某诈骗案中,法院查明,2020年2月,被告人张某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销售口罩的虚假信息,以帮助被害人低价购买一次性医用口罩为由,先后骗取两名被害人人民币共计28.7万余元。丰台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虚构拥有口罩货源、销售口罩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张某有自首等情节,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
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
无数人火速集结逆行出征
无数人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其中,就有昌法人的身影!
疫情发生后,昌平法院积极响应号召、迅速作出反应,成立下沉干部临时党支部,并划分成16个党小组,由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之学担任支部书记,各中层干部担任党小组组长,带领干警们积极参与到社区疫情防控工作中来,与社区一线干部共同奋战,同舟共济,全力投身这场必须打赢的疫情防控阻击战!
截至2月18日,昌平法院已前后组织259人次下沉到北七家镇和沙河镇的19个社区(村)一线开展联合防控工作,协助做好返京人员登记、来往车辆录入、体温检测、防控宣传、12345热线回复等工作。
人员登记 体温测量
做好社区(村)“守门人”
在社区疫情防控工作中,昌平法院下沉干部严格执行凭证出入,限制外来车辆进入以及居家隔离的重点人群外出,对所有进出人员进行测温、登记等,严把疫情防控“第一道防线”。
重点位 消毒杀菌
做好居(村)民“防护者”
下沉干部们还准备了消毒用品,对小区单元楼道、高层电梯等重点部位进行消毒杀菌,有效防止交叉感染,保障社区居民有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
入户排查 动态监测
做好返京人员健康“把关人”
下沉干部们还积极参与到巡逻巡查、入户排查等工作中,做好湖北返京人员摸排和其他地区返京人员动态监测,确保不漏一人一户,做到排查全覆盖、无死角。
加强宣传 科学引导
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员”
下沉干部大力做好宣传工作,在社区宣传栏、楼门等张贴防疫提示,向居民发放消毒用品以及宣传疫情防控、消毒用品使用方法等的宣传手册,提升群众防护意识,并与社区干部进行座谈,就防疫工作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提示。
昌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薛春江带领全体党组成员,多次前往郑各庄村、平西府村、白庙村、南七家村、西沙各庄村、美树假日社区、世纪星城社区等多个村、社区,实地参与到一线防控工作中来,并为干警们带来防疫、防寒用品,详细了解干警在防控工作中面临的实际困难,对大家在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冲得上去的担当精神予以充分肯定,叮嘱大家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同时,务必保证自己的安全。
面对疫情、面对寒冷
昌平法院下沉干部
履职尽责、无私奉献
坚定站在这场严峻斗争的最前沿
在风雪中,有的干警来回奔波
模糊了双眼,打湿了鞋面
有的干警顾不及撑伞
淋湿了衣服,冻红了双颊……
严寒和风雪从未让干警们动摇
他们依然坚守岗位,严把防疫关口!
在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中
每一个党支部
都是“疫”线上的一个战斗堡垒!
每一名下沉干部
都是冲锋时的一面旗帜!
虽不能披上白衣战袍,悬壶逆行入荆楚
但昌法人始终和无数同行人一道
在社区村庄、三尺法台
恪尽职守,守望相助!
我们无比坚信
没有一个冬天不能逾越
没有一个春天不会来临
雪后必晴,未来可期!
1460/婚后骗钱离婚(婚后被骗的钱算诈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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