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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老公有了小三,怎么样获取他出轨的证据呢?
老公有了小三,怎么样获取他出轨的证据?俗话说捉贼拿脏,捉奸要拿双。这种出轨往往是一种很私密的行为,在取证的过程中会遇到很多的阻碍。可以在家里安装摄像头,在车里面也可以安装个摄像头。
因为你这是你自己的空间,他不存在侵犯到其他人隐私这个问题,这是可以采取的。如果他要是出去约会,可以适当的跟踪偷拍,拍到他们约会的一些场景。还有就是聊天记录,那小三的转账记录这些都是可以作为证据来使用的。
当然获取这些证据难度是比较大的,可能会花去的时间、成本,经济方面的费用是比较高的。这个我也希望你能权衡利弊,选择的获取一些证据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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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不忠行为的取证方法及注意事项。
大家晚上好!今天我们讲一下前面我们做过一期视频,原配对付小三有七种方法使不得,网友纷纷在下面留言,让我做一期哪些方法属于合法取证的方法,今天我们就讲一个话题叫:夫妻不忠行为的取证方法及注意事项。
首先在法律上来说,民事诉讼是:谁主张,谁举证,因此你主张对方有出轨行为就需要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据。但是婚姻问题的举证往往非常容易侵犯地方的隐私权,收集证据要特别的小心。今天我们简约讲述以下几点。
·第一,捉奸尽可能的邀伴同行。当知道对方准备或者正在与他人同居时,进可能的邀请到三个愿意出庭作证的证人一起前往捉奸,并尽可能的照相、录音、摄像等方法做好影像记录,一旦涉诉,证人很重要。
·第二个,尽可能的多收集间接证据。间接证据包括qq或者微信聊天记录、电话记录、短信记录电子或者纸质书信。二人在公共场合的一个亲密照片、一起旅游的合影、租房合同、物业和水电费的凭证、开房记录、票据、视听资料、证人证言、互赠礼物、村委会居委会开的证明、派出所的证明等等。
间接证据的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可认定事实成立。
·第三个,对易消失、更改的证据及时的保全。对于电子版手机短信内容易被删除的证据,一旦取得,最好及时通过公证的方式保全,这样的即使对方以后删除或者更改也不受影响。
·第四个,监听监视需谨慎。非法安装监听和监视设备看起来效果很好,但是这样收集来的证据因为违法取得的证据而被排除,同时还可能的因为侵犯第三方的权利,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监听监视需谨慎而行。因为我国法律规定:
→第一,监听监测设备是实行许可证制度的,你使用不当也可能涉及触犯相关的刑事法律责任。
→第二,是适当的借助公权力。当发现配偶与第三方开房的,怎么办?最好的办法建议你打110报警,说明自己看到配偶跟陌生女子正在房间开房,怀疑是卖淫嫖娼,因为自己是一个弱女子,如果硬性间进去受人身安全的威胁同时引发其他法律责任,要求求助警察介入。
警察出警进到宾馆对双方作笔录,男女双方为了证明自己不是卖淫嫖娼,承认是男女朋友并陈述很多有价值的内容。今天简要讲如何收集合法出轨证据。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家庭暴力往往具有经常性、持续性等特点。
其实家庭暴力已经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了,但仍然有很多家暴受害人在遭受侵害后,因为缺乏足够的法律素养和取证准备,导致在后续的离婚诉讼中因证据不足而败诉。
那么在诉讼中什么样的证据可以用来证明家暴事实呢?
主要有以下8种:
1.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包括:公安机关出警后制作的受害人的询问记录、施暴人的讯问笔录、报警回执等;公安机关对加害人、受害人出具的告诫书;公安机关依法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后,抄送给受害人的决定书副本;公安机关对受害人进行伤情鉴定后出具的报告。
2.村(居)民委员会、妇联组织、反家暴社会组织、双方用人单位等机构的求助接访记录、调解记录等。受害人如果曾经到这些机构投诉,可以申请查阅调取详细记录,也可以向法院申请调取投诉记录。
3.病历资料、诊疗花费票据。因家庭暴力就医时,保存好就医的病历资料、诊疗花费票据等。
4.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的录音、录像。在保证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可以对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的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5.身体伤痕和打砸现场照片、录像。对家庭暴力造成的身体伤痕和打砸现场拍照、录像。
6.保证书、承诺书、悔过书。如果加害人有悔过的表现,可以要求加害人写保证书等,并签署姓名及日期。
7.证人证言、未成年子女证言。请目睹或听到家庭暴力发生情况的邻居、同事、未成年子女等作证。
8.受害人的陈述。自己叙述遭受家庭暴力的情况。
此外,由于家暴存在经常性、持续性的特点,即使受害人已经在准备维权,但因维权过程漫长,在此期间极有可能再次遭受家庭暴力,因此,当受害人面临这种紧迫的现实危险时,可以通过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方式进行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如果加害人通过电话、短信、微信、QQ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等威胁、恐吓的,受害人可以录音、截屏等方式备份保存此类证据,具备条件的,可以通过公证处提取电子证据。
参考文件:
1、全国妇联权益部发布《家庭暴力受害人证据收集指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
来源:法治陇西 法律服务平台
婚姻证据取证(婚姻查证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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