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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在领结婚证之前(彩礼在领结婚证之前提前多少天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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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6-12 23: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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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要彩礼和不要彩礼,到底有啥区别?婚后生活和家庭地位告诉你

文儿

在我们国家,自古就有结婚之时男方给女方彩礼这种习俗。只不过以前叫聘礼,现在换了名字而已。本来这其实是一种感恩文化,是男方感恩亲家把这么好的女儿生出来养大,辛苦了!而这个女儿将嫁入夫家,为夫家生儿育女,辛勤持家,希望亲家放心,夫家将待媳如女的一种表达真诚心意的文化。 但是由于天价彩礼等因素,时常会见到因为彩礼谈不拢,甚至连婚都不结的情况。

结婚要彩礼和不要彩礼,到底有啥区别?婚后生活和家庭地位告诉你

那么问题来了,为啥有些父母会这么执意必须要呢?

其实,除了极少数父母是想将女儿的彩礼自己留着用,大部分父母都是不会要的,通常都会再加上不少钱给女儿做陪嫁的。归根到底,一则是结婚不是儿戏,有些规矩是很正常的流程;二则是想要看一下男方以及家人的态度和人品,如果就因为一点钱闹翻或者显露出丑恶吝啬的嘴脸,那女儿嫁过去以后也很难受到尊重;三则也算是给女儿争取到的私房钱,毕竟在很多家庭,经常会出现刚结婚就要生孩子的事实,到时候也是特别花钱的。而女儿由于身体状况,可能没办法上班赚钱,这时候当初的彩礼钱就可以应应急。

那么结婚要彩礼和不要彩礼,到底有啥区别?

就像上文提到的,女方家要彩礼,其实并不是什么天理难容的事情,更不是被妖魔化的卖女儿,只不过是要一个态度而已。如果是明事理的男方家人,一般是不会在这件事上吝啬的,相反会格外重视;而一个男人如果足够爱你,希望和你白头偕老,那至少在彩礼这件事上不会让你太难堪。

结婚要彩礼和不要彩礼,到底有啥区别?婚后生活和家庭地位告诉你

而至于彩礼多少,最终还是要根据男方的经济情况。如果条件实在是不好,就不要执着于某个数字。要不然逼着男方去贷款或者东拼西凑地借钱,结婚以后你还是要跟着一起还。但不管多少,出不出彩礼,其实就是一种鲜明的态度。我见过一些因为眼中的爱情或者过于为男方考虑,而没要一分钱的女性朋友。不能一棒子打死说她们过得都不好,只能说过得好的基本上是概率事件。

认识一位朋友,就是被忽悠先领结婚证,再买三金给彩礼。结果结婚证一办好,男方全家人的态度都变了。结婚时男方家没有给过一分彩礼,也没有再提起彩礼的事。当时她爸爸气不过,但让人郁闷的是男方家人认为反正两个人已经是法律上的夫妻,只不过是摆个酒席而已。还放话说彩礼是不会给了,如果再提,连酒席也直接撤了,刚好省下来一大笔钱。

你想,还没结婚就已经这样玩心眼的婆家,女儿嫁过去能好过吗?朋友说结婚以后,自己在婆家好像什么都不是,每天还要看婆婆一家冷眼。自己每天辛苦工作,做家务,婆家人却视而不见。尤其是当夫妻俩吵架的时候,更是被嘲讽说反正是没要钱的。唉,反正在婆家她就是免费的保姆,生孩子机器,稍微有所怨言,婆家就会说一句话当初是你没要一分钱的。

结婚要彩礼和不要彩礼,到底有啥区别?婚后生活和家庭地位告诉你

当然,结婚要彩礼的,可能也并不一定就过得好。但至少婚后不至于让自己这么没有地位。小细节见人品,更何况人都是有劣根性的,如果是轻而易举就得到的,不会去感恩,更多的是不珍惜,只有付出代价的才能珍惜。

结婚时要彩礼,最好不要省。要知道你此时的心软体谅,婚后人家并不会认为你是为他们考虑。在有些家庭,反而会因为这而轻看你,甚至当遇到问题时,直接怪你。譬如轰动一时的上海杀妻藏尸案,女方太过体贴,甚至连婚纱照都没有拍,结果后来被杀死以后,婆婆还说是女孩当初不愿意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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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彩礼不予退还。男方:我们没办结婚证。女方:同居五年

爱情是美好的,婚姻又是爱情的果实。可是,婚姻如果未能很好的维系,总是会面对婚姻破裂的时刻。

当面对婚姻破裂的时候,又是否想要追回什么呢?

法官:彩礼不予退还。男方:我们没办结婚证。女方:同居五年

一场不是婚姻的离婚案件(书写自然整理)

原告:男,1996年7月出生,汉族,农民,住曲周县。

被告:女,1995年3月出生,汉族,农民,住魏县。

原告(男方)与被告(女方)同居关系析产纠纷一案,法院于2020年8月6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男方)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被告(女方)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

原告(男方)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判决被告(女方)返还原告彩礼款100000元;

2.判决被告(女方)返还戒指一枚、项链一个、耳钉一双(共价值15000元);

3.诉讼费由被告(女方)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被告于2015年认识并确立恋爱关系,按照农村习俗确定了媒人,2016年1月,按习俗摆席,原告(男方)通过媒人给付被告(女方)彩礼款20000元,1月底原告父亲通过媒人给付被告(女方)80000元彩礼款。

典礼前,被告(女方)又要求购买了三金,双方才举行了结婚仪式,之后双方去了外地打工,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

2020年2月过完年后,双方解除婚约关系。原告(男方)找被告(女方)协商返还彩礼事宜,被告(女方)拒不返还,故而成讼。

法官:彩礼不予退还。男方:我们没办结婚证。女方:同居五年

被告(女方)辩称:

一、被告没有收到原告(男方)诉状所述数额的彩礼款,收到彩礼款是80,000元,而且双方共同生活五年多,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经是实质意义上的夫妻,两人结婚目的已达到,不应返还彩礼。

二、原告(男方)的部分赠与,已在同居期间由双方共同生活支出消耗,被告(女方)还通过支付宝转账给原告39,111.73元,2019年9月15日转账给原告(男方)20,000元,原告(男方)要求被告(女方)返还彩礼款,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三、原告(男方)也应当返还结婚典礼时,被告(女方)带来的嫁妆,共四条被子、两件四件套、两个蚕丝被、六个床单、两个夏凉被等日用品。

四、原告(男方)主张的戒指、项链、耳钉是为了取得被告(女方)的欢心所赠与的,不属于彩礼范畴,不应返还。

五、双方同居期间共同出资购买汽车时被告(女方)出资47,786.09元,还有期间转账给原告父亲5,000元,转账给原告叔叔5,530元,这些都要求依法分割。

法官:彩礼不予退还。男方:我们没办结婚证。女方:同居五年

法院判决:

本院经审理认定事实如下:

原告(男方)与被告(女方)自已认识后,于2015年3月份开始同居生活,之后举行结婚典礼仪式。被告(女方)认可收到原告彩礼款80000元。

双方于2020年1月解除同居关系,共同生活期间,被告(女方)分别于2016年8月7日、2017年1月27日,转账给原告父亲和原告叔叔分别5000元、5516元,原告认可上述两笔钱都用于了日常消费。

2016年4月24日-2020年1月8日,被告(女方)转账给原告(男方)共计59111.73元,原告(男方)称上述转账收到,但都用于支付房租等日常花销。

另查明,双方结婚典礼时,被告(女方)带到男方家的物品有:被子、四件套、蚕丝被、床单、夏凉被。

法官:彩礼不予退还。男方:我们没办结婚证。女方:同居五年

本院认为:

原、被告在认识后并同居生活,双方举行结婚典礼前,原告(男方)给付被告(女方)一定数额的彩礼款。

关于彩礼款数额问题,原告(男方)主张彩礼款100000元,证人(媒人)称,原、被告是自己认识的,原告(男方)给过女方二大爷3次钱共100000元,并称原、被告结婚典礼时间及3次给付彩礼时间都记不清了。

被告(女方)对于收到原告(男方)彩礼100000元予以否认,认可收到原告(男方)彩礼80000元,原告(男方)无其他证据佐证给付被告(女方)彩礼100000元,对于彩礼款数额本院依法确认为80000元。

关于原告(男方)主张被告(女方)返还戒指、项链、耳钉的问题,因上述物品是双方联络感情时的赠予,不属于彩礼范畴,原告(男方)的该主张本院不予支持。

原、被告从2015年3月份同居到2020年1月26日解除同居关系,共同生活时间较长,且在共同生活期间,女方通过转账给男方及男方家人的形式,支付款项达69627元,原告(男方)也认可以上款项均用于两人日常生活消费。

原、被告两人并未办理结婚登记,彩礼款理应酌情返还,但本案两人共同生活时间较长,且彩礼款大部分也在日常生活中消费。

法官:彩礼不予退还。男方:我们没办结婚证。女方:同居五年

综上,关于原告(男方)要求被告返还彩礼款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关于被告(女方)要求原告(男方)返还带的物品问题,上述物品应认定为用彩礼款所购买,故对于被告(女方)的上述主张,本院亦不予支持。

关于被告(女方)主张的在共同生活期间购买汽车,被告出资47786.09元,要求对该车辆依法分割的问题,因双方并未提交相应车辆证据,故对被告(女方)的该主张本院暂不予处理。

综上所述,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男方)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600元,减半收取计1300元,由原告(男方)负担。

法官:彩礼不予退还。男方:我们没办结婚证。女方:同居五年

情感解读:

对于这一场没有结婚证的婚姻,其中的感情经历没有叙述,但通过男女双方对离婚财产的争夺上,可以看出他们的婚姻已然没有了感情。

那么,面对感情的失败,婚姻的破裂,该如何面对?

是否如同上面案件中男方那般,五年的朝夕相处,到最后去争夺曾经的彩礼?还是要看淡一切,痛痛快快的分手?

其实,男女因为爱情而在一起,然后步入婚姻。可是离婚,也会是因为爱情,但爱情没了,婚姻也就随之破灭。

所以,既然两个人已经无法一起生活下去,难道不应该学会放手吗?道理也很简单,不放手是给对方的伤害,难道不也是对自己的伤害吗?

请记住,曾经的美好,不应该成为如今的伤害!当度过这一切时,再回首,会是惘然如梦;再回首,又是否此心依旧?


书写君希望能够借用失败的婚姻,输出正能量,为大家解决心中困扰!如果你认同书写君观点,请加个关注;如果你有其他想法或建议,不妨下方留言,供大家一起讨论。

女方收取彩礼后拒领结婚证,构成诈骗吗?

诈骗罪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该罪的一般犯罪构成要件为:

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直接故意,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客观上有隐瞒事实或虚构真相,实施欺诈的行为。被害人基于行为人的行为产生错误认识而处分了财产。最后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女方收取彩礼后拒领结婚证,构成诈骗吗?


女方收取彩礼后拒领结婚证,构成诈骗吗?

女方收取彩礼后拒绝结婚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需要判断其是否以非法占有目的而隐瞒事实或虚构真相。

如果女方并不是以结婚为目的,一开始就抱着骗取彩礼钱的心理,虚构事实欺骗去男方,男方给了彩礼钱,骗取财产的数额巨大,那么她就是构成诈骗罪的,应按照诈骗罪进行刑事处罚。

表现行为可能会表现为收到钱财后,开始无任何合理理由各种推诿据不见面,与之前的行为有较大反差。可能将彩礼进行了转移,有没有不符合生活常理的财产转移行为。可能还有其他的团伙共同作案。

反之,如果女方悔婚行为是基于婚姻自由作出的自然选择,收受钱财后,并未拒绝与男方的合理沟通联系,没有故意下落不明,且具有返还财物的明确意思表示,则一般不构成诈骗罪,属于民事纠纷。

最后,无论女方是否构成诈骗罪,在我国法律上,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是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男方完全可以通过诉讼方式主张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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