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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一、只办酒席未领证,不算结婚
国内习俗都是把一个盛大的结婚仪式当作是自己婚姻生活的开始,但是只举行结婚仪式而没有领结婚证,却不能算法律意义上的结婚。
我国《婚姻法》第8条明确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结婚登记是使婚姻合法有效的程序,只要是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取得了结婚证的,婚姻即告成立,在法律上 就是合法夫妻,受法律的保护。如果没有进行结婚登记手续,即使双方都认为相互之间是夫妻关系,包括已经举行了婚礼、两人已经同居、财产共享,这些都不为法律所认可,当然也就不能享受到法律对夫妻关系的保护。
广东嘉得信律师事务所周密律师补充:
二、如何办理结婚登记?
双方户籍都在内地的居民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本,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如果身份证与户口本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应当保持一致,不一致的应先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更正,如证件丢失的,应先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补办证件。
港澳台居民在内地申请结婚应该提供:本人有效的通行证、身份证,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一般而言,内地居民之间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内地居民同港澳华侨在内地结婚,男女双方应当一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周密律师补充:
三、身份证、户口本有问题,怎么办理结婚登记?
1、当事人身份证丢失后是否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办理结婚登记?
根据2004年《民政部关于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民函[2004]76号)规定,“当事人无法提交居民身份证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婚姻登记”。
2、持已过有效期的就身份证是否可以办理结婚登记?
已过有效期的身份证已经不是有效证件,不能办理结婚登记,应当依法申请换领新证后再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3、户口本与身份证内容不一致的,可以办理结婚登记吗?
如果当事人所持户口本和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内容不一致的,应当先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履行相关项目变更和必要的证簿换领手续后再办理婚姻登记。
4、正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当事人如何办理结婚登记?
根据《民政部关于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民函【2004】76号)规定,“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因此,正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当事人可以到户口迁出地或者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5、出国人员身份证、户口薄未注销的,应按什么身份办理结婚登记?
出国人员身份证、户口簿未注销的,既可以按照一般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也可以按照华侨身份办理结婚登记。选择哪种身份是当事人自己的权利,但应根据今后自己工作、生活的需要慎重考虑按什么身份办理结婚登记。另外,如按一般内地居民应到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如按华侨身份则应到涉外婚姻登记处办理。
周密律师总结:
结婚登记是国家对婚姻关系的建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制度。办理结婚登记需要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
来源:郑州中院
一个盛大的结婚仪式可以是一个新婚夫妻婚姻生活的开始,但是只举行结婚仪式而没有领结婚证,算不算法律意义上的结婚?
李某(男)和张某(女)是同村人,两家平时关系也很好。他们二人高中毕业后都回了村里,两家人看两个人年龄相仿,又见他们二人情投意合,于是就打算结为亲家。两家正在筹备婚礼的时候,李某和张某决定南下打工。于是他们二人在村里摆了酒席,举行完婚礼就匆匆南下了。一年后,他们回到村里,却和村干部因为他们是否已经结婚的问题而起了分歧。李某、张某认为他们的婚姻是双方家长认可的,而且又在村里摆了酒席,村里人都认为他们已经是夫妻了。但是村干部认为,法律规定结婚必须进行婚姻登记,没有登记,即使摆了酒席,也不算结婚。到底谁的说法正确呢?1、必须要进行结婚登记
我国《婚姻法》第8条明确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结婚登记是使婚姻合法有效的程序,只要是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取得了结婚证的,婚姻即告成立,在法律上就是合法夫妻,受法律的保护。
无论当事人是否举行了婚礼,也无论当事人是否同居,他们之间的夫妻关系已经存在了,要解除这种关系,就必须履行离婚手续。而且一旦他们之间出现任何纠纷,都要以夫妻的身份关系来处理问题。
如果没有进行结婚登记手续,即使双方都认为相互之间是夫妻关系,包括已经举行了婚礼、两人已经同居、财产共享,这些都不为法律所认可,当然也就不能享受到法律对夫妻关系的保护。因此,李某和张某虽然举行了传统的结婚仪式,办了酒席,但他们仍未成立合法的婚姻关系,应当补办结婚登记手续。
2、领取结婚证应当慎重考虑
在现实生活中,还存在这样一种情况:有的当事人因为单位分房、户口落户等原因,在未充分了解对方的情况下就草率领取了结婚证。之后,往往在短期内因为双方不适合而又离婚。在此,我们提醒读者,领取结婚证就意味着婚姻的有效成立,而婚姻是人生一辈子的大事,切莫因为一些物质利益就匆匆走入婚姻,给自己的婚姻生活造成不幸。因此,领取结婚证应当慎重考虑。
3、未领取结婚证分手,女方应退还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了三种例外,在下列三种情况下,赠与人有权请求返还已经支付的彩礼: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又离婚,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彩礼,离婚后,给付一方因为给付彩礼而生活困难的。
男方给付彩礼的行为认定为附条件的赠与,男女双方因矛盾分手,缔结婚姻的条件不复存在,故女方获得彩礼的行为缺乏事实基础,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第一项之规定,双方未登记结婚的,彩礼应当退还的法律规定,各地法院通常会根据实际情况(男女双方同居时间长短、有无生育子女、男女双方过错责任)酌情判决女方归还部分彩礼。
案例:2014年4月12日,李某与张某按当地农村风俗举行了订婚仪式,张某留李某彩礼钱46000元,后双方解除婚约,张某并未归还彩礼。由于给付和接收彩礼应以婚姻的成就为前提,所以经起诉后,东阿法院依法判决张某负有返还彩礼的义务。判决生效后,张某一直下落不明,且一直未归还彩礼,李某于2017年1月5日向东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按照法定程序未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多次查找被执行人一直下落不明,经多次打听询问线索后,得知被执行人新的住址,但其已经组建家庭,考虑案情影响,执行人员先是多次向被执行人及其家人下达履行义务通知,都不为所动,案件一度处于僵持状态。2017年9月14日,执行人员决定登门造访,但被被执行人的公公婆婆拒之门外,并对执行人员进行了推搡,第三人李某某(张某的公公)不问缘由就对执行人员进行手捶脚踹,将执法记录仪摔坏在地上,暴力抗法。执行人员依法对李某某进行了强制拘传到院,制作处罚裁定和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函,拟对其暴力抗拒执行的行为追究拒执责任。
李某某被拘传到院后,被执行人张某及其父亲现身法院,对自己规避执行的行为懊悔,为李某某无法律意识的暴力抗拒行为向被打的执行人员道歉,并一次性缴纳了本该归还的彩礼钱。在李某某家人的哭诉和其本人的真诚悔改下,东阿法院决定人性化解决,在要求李某某赔偿损坏的执行单兵设备后,撤销了拟追究的拒执罪移交侦查函,本案得以全部执结。
对于接下来咱们求助人王师傅来说,这一段20多年前的往事,是他不太愿意去回忆的过往,可是现在为了办不动产权证,他不得不去回忆,而且还得拿出证明来证明他自己是未婚,到底为什么?咱们去了解一下。
王师傅讲述:“要我到当地户籍地去把已婚改成未婚,后来我到黄陂区民政局去改,要他出具未婚证明,他不出具,后来我到姚集派出所去,他也不给我改。”半个多月以来,武汉黄陂的王师傅为了办理房子的不动产权证在这三家单位之间是来回奔波,可依然说不清楚这户口本上写着的已婚状态,按理说是已婚还是未婚,看下结婚证就行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王师傅说:“95年结婚就办了个酒席就是那样举行了一个婚礼,后来有小孩了,之后小孩两岁多,她就走了,走了后来去找过,也找不到她到底去哪里了,她也没回来。”办理不动产权证,是否一定要证实婚姻关系?武汉市黄陂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盘龙城窗口工作人员解释:“这个房子在婚后属于夫妻共有,如果他办证,他不卖,我们现在就可以收,写个拒绝房产转移书,但是如果涉及到他以后卖的话,如果涉及到转移,他一个人来卖,我们怕他后面有很多问题。”
通过沟通,不动产登记是可以了,只是会影响房屋此后的交易,所以说这根本解决方法还是要把这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进行明确,现在村委会的证明也开了,那么婚姻状况到底能不能改呢?可是对于村委会开的证明,派出所并不认可。
没有领结婚证,但是有一种情况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那就是男女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但是时间点非常重要,1994年2月1号的《婚姻法》规定是不一样的,当然认定重婚罪时除外,那么现在村委会证明派出所不认,记者只好接着去民政局了,我们接着往下看!
无奈之下,记者又带着王师傅乘车40多公里赶往黄陂区民政局,但民政局工作人员却表示直接跟派出所说就行了,民政部门不需要出情况说明,他们现在跟派出所都是公对公的查询,没有让当事人跑的道理。派出所说要开情况说明,可民政局说根本不需要,到底谁说了算?
随后民政局工作人员电话联系了姚家集派出所,经过沟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王师傅不需要再出具任何书面材料了。民政局负责人告诉记者:“至于婚姻状况到底应该写未婚还是已婚,如果他是1994年2月1号之后的,就是属于非法同居关系,是属于未婚,他的孩子是非婚生子,但非婚生子女享受和婚生子女一样的待遇。”
一周后,记者收到姚家集派出所的回复,说他们虽然经过实地走访调查,但还是无法证实王师傅办婚礼仪式的具体时间,所以不好界定是否是事实婚姻,这户口本上的婚姻状态还是改不了,既然当年没领证,王师傅的户口本上为什么会登记成已婚呢?
王师傅说:“父亲换户口本的时候,他也不知道,我当时也不知道,就让他上了这个已婚的户口。”姚家集派出所工作人员称:“他是事实婚姻,有孩子,我们登记的时候就登记成已婚。”
现在整件事情就是困在这个时间点的问题上了,当年似乎登记成为已婚不需要任何证明,而现在改过来却是难上加难,记者将持续关注。
转户口上面会显示婚姻状况吗,转户口上面会显示婚姻状况吗怎么改
更改户口婚姻状况代办(户籍修改婚姻状况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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