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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的认定判决书(事实婚姻判决离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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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6-10 17: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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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隐瞒婚姻同居生子构成重婚获刑

男子隐瞒已婚与他人同居生子,且以夫妻名义生活,是否构成重婚罪?近日,江西省吉水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特殊的刑事案件,一审以重婚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七个月。

法院查明,刘某与原配周某结识相恋,并在吉水县阜田镇人民政府办理婚姻登记,婚内育有二子。此后,刘某独自前往广东省中山市工作,并称自己已离异。工作期间,刘某与徐某相恋,二人同居后生下女儿刘小某。此后,刘某与徐某长期在中山市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彼此以夫妻相称,虽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但双方亲友均认为其二人为夫妻关系。2022年10月,刘某经民警电话通知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在侦查阶段自愿认罪认罚。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尚未与周某解除婚姻关系,又与徐某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生活并生育小孩,违反了我国一夫一妻婚姻制度,其行为触犯刑律,构成重婚罪,应予惩处,依法承担与其罪责相适应的刑事责任。考虑被告人刘某的犯罪事实、量刑情节,法院决定对其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庭后表示,对于事实婚姻与同居关系,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依据《婚姻登记办法》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后,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按同居关系处理。

根据刑法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具体在本案中,被告人刘某在已婚的情况下,又与他人发生同居关系,符合重婚罪的构成要件,遂依法被判定为重婚罪。(全媒体记者 黄辉 通讯员 王天星)

男子隐瞒婚姻同居生子构成重婚获刑

来源: 法治日报

女子婚后3年得知丈夫婚前确诊艾滋病,要求撤销婚姻,法院判了

王琴婚后几年突然得知,自己的伴侣隐瞒了婚前确诊艾滋病的事实,她选择将伴侣告上法庭,要求撤销这场“骗来的”婚姻。

3月8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松江法院”)获悉,近日,该院已对松江首例适用民法典撤销婚姻案件作出判决。

上海松江法院介绍,王琴与李方认识不久便陷入热恋,2018年5月两人登记结婚,婚后数年未生育子女。

2021年12月,平静的生活因李方犯罪被打破,得知丈夫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判入狱,王琴已是不知所措,谁知不久后,狱管人员告知探监的王琴,要替李方准备抗艾滋病药物。

王琴表示,这时自己才得知李方早在2011年已被确认患有艾滋病。婚后,吃药时面对王琴的询问,他也只表示患有肝病需要服药。

王琴称,检查后,发现自己并未感染艾滋病。但在此过程中她遭受了无法估量的精神压力,因为几年的婚后生活中,两人的夫妻生活并未做过任何防护措施,谁也不知道可能会发生什么。

最终,王琴以李方对自身患有重大疾病恶意隐瞒,使自己作出错误的结婚意思表示,遭受身心重创,婚姻无法继续为由,将李方诉至松江法院,要求撤销婚姻。

审理中,面对妻子的诉请,李方称自己在婚前其实已经告知了王琴其有艾滋病的事实,2017年双方一起去医院做了HIV抗体检测,且在吃药情况下自己体内的病毒载量一直为0,无传染性和正常人一样。但是,李方无法提供相应证据。

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艾滋病不属于直接导致婚姻无效的疾病,但根据民法典新规,婚姻关系一方对于患有这类可能对婚姻生活有重大影响的重大疾病,仍然负有婚前告知义务,不告知的无过错方可要求撤销婚姻。但被告并未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已履行该义务,原告婚前对此知情,并作出结婚意思表示。

法院认为,双方虽然缔结婚姻在民法典实施前,但从保护无过错方的角度出发,法院进行了有利溯及,适用民法典新规审理。现原告在知情后一年内要求撤销婚姻,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最终判决撤销王琴与李方的婚姻,目前判决已生效。

上海松江法院表示,该案系松江区首例适用民法典相关规定判决撤销婚姻的案件。

上海松江法院泗泾法庭一级法官朱烨介绍,已废除的婚姻法规定,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应视为婚姻无效。而现行民法典则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希望引导社会形成正确的婚姻观,即婚姻关系应该建立在充分了解和自愿的基础上,如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应在婚前坦诚相告,让对方在充分知情的前提下作出是否愿意结婚的真实意思表示。民法典的这一改变既保障了结婚当事人对于对方身体状况的知情权,也保障了身患重大疾病人群的结婚自由权。同时,民法典还赋予了无过错方主张损害赔偿的权利。

(文中人物皆为化名)

丈夫被判无期,女子用虚假死亡证明注销丈夫户口后再婚——涉刑

近日据网络报道,1991年3月,王翠花(化名)与莽哥(化名)结婚。2007年7月,被告人得知莽哥因涉嫌犯罪将被判处无期徒刑,让父亲(2022年2月死亡)想办法将自己的婚姻关系解除。其父于是利用虚假死亡证明到派出所将男方户口注销。2010年王翠花在明知莽哥未死亡,其婚姻关系未解除的情况下,以丧偶的身份与他人登记结婚。

是否离婚本身只是王翠花对于人生的个人抉择,但是很显然她用错了方式方法,才导致自己处于可能身陷囹圄的境地——她的行为涉嫌重婚罪。其实,她问题完全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去解决她所面临的问题。

丈夫被判无期,女子用虚假死亡证明注销丈夫户口后再婚——涉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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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罪属于自诉案件

自诉案件是告诉才处理的以及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不同于公诉案件由国家公诉机关即人民检察院提起,此类案件是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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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罪的定罪标准

重婚罪所指的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情况,既包括法定婚姻,亦包括事实婚姻,即“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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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例:甲乙为夫妻,甲提供的现有证据仅可以证明丙知晓乙现为已婚,亦能证明乙因与甲感情不和,与丙存在同居的行为,但却无法证明乙丙之间存在双方以夫妻相待,对外以夫妻相称,且群众也认为二人为夫妻等“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事实,因此,尚未达到认定重婚罪的定罪标准。

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因婚姻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所导致的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实践中,需要原告提交足以认定被告在与原告婚姻存续期间存在违背夫妻忠实义务的重大过错行为的证据,例如公安机关笔录、照片等。具体的赔偿金额法院一般会酌情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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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提起离婚诉讼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夫妻一方在服刑期间的,另一方是可以提起离婚诉讼的,当事人可以向自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然后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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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判决结果与反思

四川省富顺县人民法院对该起重婚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王翠花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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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学会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学法知法懂法用法,才能更好地以合法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法律检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作者:鲁群 工作单位:盈科律师事务所王贝贝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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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事实婚姻

自94年婚姻登记法条例,1994年婚姻登记条例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九条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九条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一条第二款?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一条

婚姻法若问题的解释 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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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3年10月03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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