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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近日,浙江省海盐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伪造、买卖身份证件罪及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案件,被告人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被告人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基本案情
王某是一名房产中介,平日里业务做得不错。今年年初,王某在海盐某房产售楼处接待了一位客户,客户对房子非常满意,却迟迟没有下单。在王某不断的电话“轰炸”之下,终于,客户讲出了自己的顾虑。原来,这位客户与妻子之间遇到了感情危机,他想偷偷买个房子,写自己一个人的名字。
为了拿下订单,王某向客户拍胸脯保证一定帮他办妥。
拿着客户的户口本和结婚证照片,王某熟练地将它们发给了专门办假证的张某,花了700元从张某那里买来了假户口本和假离婚证书。
担心会被查出来,王某没敢将假证提交给银行,房子的贷款自然没批下来。客户拿不到房,又退不了首付,于是选择了报警。
▲被告人王某在法庭上
民警搜查王某住处时,发现有两张身份证的照片都是王某,而姓名、住址等其他信息却不同。王某坦白“这两张身份证都是找张某伪造的。我就是想和客户拉近关系,比如江西客户来买房,我就拿户籍地址江西的身份证给客户看,以老乡的身份取得客户的信任,促成订单。”
王某还交代,自己刚入行的时候,师傅就教给他了这个“歪主意”,还将办假证的张某介绍给了自己。之后,自己曾多次联系张某,伪造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或离婚协议等。
另查明,2016年,被告人张某曾因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被告人张某
法院认为
海盐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王某经事先通谋,伪造、买卖居民身份证件共计2份,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共计4份,两人的行为均已构成伪造、买卖居民身份证件罪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根据被告人张某、王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编辑:任喆
梁先生为了让妻子和女儿取得北京户口,花费15万与姜女士签订了《委托协议书》,户口没有在约定的时间内办成,梁先生起诉姜女士要求退还15万元并支付利息。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双方签订的协议无效,依法判决姜女士退还梁先生15万元,驳回梁先生其他诉讼请求。
2019年5月,梁先生经人介绍认识了姜女士,姜女士承诺可以通过结婚的方式办理北京户口,双方签订《委托协议书》约定梁先生给姜女士费用35万元,付款方式为办理结婚手续及对《婚前财产协议》认可后一次性支付15万元,其余费用在户口迁入北京并且与对方离婚后付清。办理期限为三年半,如未能办成则全额退还所有款项。
协议签订后,梁先生按约定向姜女士支付了15万元,姜女士为梁先生的妻子介绍了北京人王先生,安排他们签订《婚前财产协议》并办理了结婚登记。姜女士庭审中表示,收到的15万元中仅有4万元自己留下了,其余都给了不同的人用来办理落户事宜,故仅同意退还4万元。
朝阳法院经审理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梁先生与姜女士签订《委托协议书》的目的是通过“假结婚”的方式为梁先生妻子及其子女办理户口。一方面,该合同欲利用国家户籍管理制度获取不当利益,而户口管理制度是国家对人口进行管理的基本政策,梁先生与姜女士的行为扰乱了户籍管理秩序。另一方面,梁先生的妻子与案外人即王先生使用自己的真实身份办理结婚登记,以“假结婚”获取的结婚证达到办理户口的目的。虽然结婚目的并不影响婚姻效力,但婚姻应以尊重、感情、责任为基础,而非成为个人牟求相关权益的工具,“假结婚”不但违背了婚姻制度的初衷,也易造成家庭关系的混乱,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悖。
故梁先生与姜女士签订的《委托协议书》违背公序良俗,应认定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姜女士收到15万元后的去向与梁先生以及其与梁先生签订的《委托协议书》无直接关系,梁先生要求姜女士退还15万元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
考虑到双方就该合同的签署均存在过错,对于梁先生要求姜女士支付利息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当事人未上诉,该判决已生效。
转载自:人民法院报
来源:朝阳法苑
收买来被拐卖的孩子要上户口,那这收买来的孩子没有出生证明等材料,如何上的户口呢?
孙海洋之子孙卓被找到后,现用名为国某,户籍地为黑龙江某市。
一个山东人收买孩子把户口上在了黑龙江?
12月15日,黑龙江北安市有关部门回应称,孙卓于2007年使用违规办理的出生医学证明、村委会证明、虚假的父母结婚证复印件等材料落户。
那这违规办理的出生医学证明、村委会证明是谁办理的呢?有没有相关政府工作人员参与呢?
这些东西要办全就涉及到了医院、村委会、派出所等单位。我们不禁想到是谁在为拐卖孩子的人暗地里给予帮助呢?是不是有黑色的交易?
目前,北安市已成立调查组开展调查,当地纪检监察机关正在对涉事人员作进一步调查。
我们认为应当对查出来的责任人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对于收买被拐卖的孩子的人,不仅涉嫌收买被拐卖儿童罪,而且还涉及伪造国家公文、证件、印章罪。
不仅是收买人,帮助办理或者伪造、变造、买卖给孩子上户口的材料的相关的人,都涉嫌犯罪。
《刑法》第280条的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我们希望有关部门一定要顺着发现的线索持续的查下去,把拐卖儿童的这条黑色交易链条上的犯罪分子一网打尽。
而这些涉嫌犯罪的人一旦被查出罪行落实的,将可能面临最高十年有期徒刑的惩罚。
在这里我们也向那些拐卖儿童,收买被拐卖的儿童,以及帮助拐卖儿童的人喊话: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尽快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吧,这样还可以减轻你的罪行。否则你们将面临最严重的处罚。
假户口领的结婚证怎么办(假户口领的结婚证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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