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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极目新闻记者 聂丽娟
通讯员 顾丹
新婚夫妇结婚不到一个月就要离婚,男方要女方退还4万元彩礼钱,女方不同意,结果两人闹到了乡情调解室内。3月4日,极目新闻记者从湖北省司法厅获悉了该起纠纷。
2022年1月初,家住恩施建始县高坪镇的郑某经人介绍,与已离婚两次的龚某相识,1月24日,双方领取结婚证,但未按农村习俗举行婚礼。婚后,郑某到女方生活,遭到女方父母的强烈反对。女方父母提出男方要给四万彩礼,男方东拼西凑把彩礼交到女方龚某手中,随后彩礼由龚父掌握。
2月10日,因家庭琐事,双方发生矛盾,郑某与岳父发生剧烈冲突。发生矛盾的主要原因是:龚父反对女儿的婚姻,拒绝女婿郑某在其家居住生活,强烈要求女儿与郑某离婚,并拒绝退还彩礼。
“你把四万元彩礼拿来,我立马和你去办离婚证,你要离婚,又不退还彩礼,那我不干……”2月28日,在乡情调解室内,郑某与妻子当面吵得不可开交。
2月28日,高坪镇调委会主动介入该矛盾纠纷的化解,经当事人双方同意,高坪司法所、派出所、社区干部组建专班,召集双方当事人及父母,就此婚姻家庭矛盾调解。调解员通过反复疏导,双方最后达成协议:同意继续增进夫妻感情,龚某带女儿到男方居家生活,夫妇同意每月给付龚某父母生活费五百元,并承担其医疗费用。双方矛盾迎刃而解,二人重归于好。
本起纠纷中涉及到彩礼钱,到底要不要退?该司法所工作人员解释认为,根据民法典第1042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一般来讲,彩礼的给付,都是非自愿的,往往迫于当地行情及社会压力而不得不给。完全自愿给付且无任何附加条件的,属于一般赠与行为,如果没有特殊规定,给付人向对方讨要的行为通常是不予支持的。
虽然一般情况下彩礼是不退的,但符合以下情形的,应该退还:(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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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如何追回彩礼?该不该追回彩礼?这要先从彩礼的性质和功能说起。
彩礼又称定亲财礼、聘礼、聘财,是订立婚约时,男方向女方交付的财物。
我国法律禁止“买卖婚姻”,或借婚姻索取财物。彩礼为什么不在其中?
因为彩礼属于古老礼俗,替代了婚约的全部功能,是如同“订婚证”的存在,在唐代更是证明婚约关系存在的重要依据,约等于“结婚证”。
《唐律疏议·户婚》中记载“婚礼先以聘财为信,故礼云:‘聘则为妻。’虽无许婚之书,但受聘财亦是。”
彩礼不仅是张“证”,在古代还拥有法律效力,遇到悔婚、骗婚、重婚的情况,过错方要受到相应惩罚。如女方过错需要双倍返还彩礼,男方过错不能讨回聘礼。
“男方悔婚,不返还彩礼;女方悔婚,返还彩礼”的习俗,至今我国部分地区依旧留存,该习俗加大了男方的悔婚成本,使婚姻关系中处于弱势的女方能获得一定经济补偿,使本不对等的两性关系可以均衡博弈。
法律中也不否认民间的彩礼习俗。
在裁判文书网的判决结果中,男方婚前自愿交付的彩礼,在双方结婚后,都被视为“有效赠与”。
“有效赠与”的彩礼存在,“被索取”的彩礼也存在,法院如何判断彩礼是自愿赠与的,还是被强行索取的呢?
按1993年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603次会议讨论通过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9条规定:
对取得财物的性质,难以判定是索取还是赠与时,通常按赠与处理。
所以,对于大部分离婚后要求退还彩礼的诉讼案件,法院是不主张女方退还的。
但凡事都有例外,依据最高人民法院2017年2月20日修正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离婚案件中婚后没有共同生活过,或交付彩礼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的情况,会得到法律支持。
另外,本法条第一款也明确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法院支持退还彩礼。
退还彩礼要退多少?
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未共同生活的需要全额返还;男方生活困难的,依据其困难程度,酌情返还;在结婚(按实际共同生活时间计算)后两年以内离婚的,可酌情返还半数彩礼;结婚两年以上或男方过错导致婚姻破裂的一般不予返还。
不合法,要彩礼的前提一般是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或者结婚后没有共同生活。一般情况下只要领了结婚证,离婚就不能要求退还彩礼。如果已经共同生活了,要回彩礼的可能性也不大。 但如果是因支付彩礼造成男方经济困难的,可以要求退还。确定生活困难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1)给付人为缔结婚姻,全家共同举债,致使家庭背负债务较多;
(2)家庭成员没有固定收入;
(3)家庭成员中重大疾病;
(4)其他突发事件致使家庭生活困难。
二、女方不返还彩礼的几种情况
1、双方已同居且已登记结婚
在双方已经同居和已经登记结婚的情况下,无论是法律还是伦理道德,都是认可双方的夫妻关系的,所以女方彩礼不用返还。
2、未登记结婚但同居期间育有子女
双方虽然没有登记结婚,但是因为也以同居生活,并且还育有子女,这样的关系也被默认为“夫妻关系”,并且这样的关系对于女方的伤害比较大,此种情况下女方不用返还彩礼。
3、未登记结婚但将彩礼用于同居双方共同生活
彩礼被同居的男女双方当做生活开销,这样的情况彩礼已经相当于“夫妻共同财产”了,所以女方的彩礼已经不在了,意味着自己不是受益的一方,所以不用返还。
4、未登记结婚但已同居超过两年及以上时间
男女双方已经同居超过了两年时间,这样的情况女方也不用返还彩礼。因为在一些地区,举行了婚礼便意味着双方已经结婚,已经成为一家人。如果同居时间较短且未登记结婚那么才是需要返还彩礼的。
5、婚约存续期间一方当事人身亡
在订婚之后,男女双方就已经视对方对自己的未婚夫未婚妻,因此是属于未婚夫妻。此时一方出现了事故死亡或者因病死亡,给其中一方会带来巨大痛苦,所以彩礼不予返还。
有关结婚时的彩礼钱在法律上是没有明确规定的,但对于彩礼钱的认定上,应当按照是否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处理,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则是可以按照公平平等的方式来进行分割处理的,如果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那么是不可以要求退回的。
婚姻法退还礼金(新婚姻法退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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