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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随着房价的不断攀升,刚结婚的小夫妻很难凭借一己之力购买房产,尤其在一线城市更是如此,父母资助买房十分常见。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支付首付款,夫妻俩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该如何分割?我们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条文来分析一下。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是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该条以一般列举与概括说明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尤其是对赠与财产做了规定,即排除了《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尤其规定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个人财产。这其实是属于夫妻财产制度中法定个人特有财产的范围,法定的依据就在于《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对赠与合同的规定。既然赠与合同是赠与人与特定的受赠人之间达成的协议,所赠与财产的所有权则只能转移给特定的受赠人,即该财产应当只属于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典婚姻家事编的司法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项“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即当事人结婚,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而现在大部分“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屋”都是在《民法典》施行之前购买的,那么根据以前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会有不同的认定标准和操作。
《婚姻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中的规定侧重点不同:
《最高法关于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现已失效)的规定是侧重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如果仅仅是出资一部分,夫妻双方共同还贷,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法关于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一款(现已失效)的规定是侧重于“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如果是出资(全款)购买不动产,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在实践中便于认定与操作。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星琛说法
《民法典》实行前购买的房产:婚后由一方父母支付首付款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偿还余款的,该不动产应作为夫妻共有财产,在离婚时综合考虑出资来源、装修情况等因素予以公平分割。
《民法典》实行后购买的房产:提倡在赠与时做明确的约定,是赠与夫妻双方还是一方。
婚前一方父母付首付且房屋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婚后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则离婚时一般会将房子判给登记方所有。对于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及其产生的增值,则由获得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父母出钱首付买的房子离婚如何分配
1、婚前一方父母付首付且房屋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婚后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则离婚时一般会将房子判给登记方所有。对于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及其产生的增值,则由获得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无法分割的房产有哪些
1、婚后,其中一方父母出钱为夫妻买房,但是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的名下,就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不能分割。
2、夫妻一方在婚前买房婚后还贷,属于他的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3、夫妻双方用他们的共同财产以父母的名义买房,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的名下,那么房屋的产权就属于父母,而不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当初买房时的出资比例来获得相关赔偿。
离婚分房产问题比较复杂,不同的情况下分配的方式都不同,所以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具体问题具体解决。虽然已经离婚,但是在处理这些棘手问题,特别是关于财产的问题上,一定要心平气和地去处理,妥善解决。
民法典父母离婚时孩子名下的财产可以分割吗
1、父母离婚时不可以分割孩子名下的财产。因为夫妻离婚能进行分割的只能是夫妻共同财产,孩子名下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等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案例
胡某与彭某结婚后,双方经常为生活琐事争吵。后胡某起诉离婚,提出彭某婚前购置并登记在彭某名下的某小区的房产,婚后一直由双方共同还贷,彭某应补偿共同还贷的一半给胡某。胡某的要求合法吗?
以案说法
合法。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来源: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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