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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假算考勤(婚假属于正常出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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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6-10 09:3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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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武威律师编辑整理,多位从业5年以上的律师,也非常认可此文的回答,大家可以参考一下,如有不妥欢迎指正。

文章目录:

申请婚假应符合用人单位制度流程

来源:中工网

据劳动报消息,小吴于2011年10月13日入职上海HH进出口贸易公司,担任海运出口拼箱客服,双方最后一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2018年10月13日至2020年10月12日。

2018年10月15日小吴申请假期,2019年2月4日至2月15日前往澳大利亚旅行,公司人事部同意了小吴的申请。至12月24日小吴再次向公司提出2019年1月25日至2月3日请婚假10天。公司人事部回复小吴,该时间段为春节前期,难以安排接替人员,因此无法批准其婚假,要求小吴重新选择时间申请休假,而小吴以休假计划已经安排为由不愿意调整时间。2019年1月25日小吴未再上班。2019年1月28日、1月31日公司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小吴回公司上班,但小吴未回复也未回公司上班。2019年2月1日公司以小吴2019年1月25日未办理完备正常请假手续的情况下无故旷工6天为由,与小吴解除劳动合同。小吴不服,她认为,婚假是劳动者应当享受的假期,用人单位不批婚假,反而认定她属于旷工是违法的。

为此,小吴向上海市所在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8万余元。这样的案例让很多HR不禁要问,婚假这样的假期,必须由用人单位同意吗?

一、合法登记结婚的劳动者,可获得10天的带薪婚假

2016年《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七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三十天,男方享受配偶陪产假十天。生育假享受产假同等待遇,配偶陪产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因此,目前我国合法登记结婚的劳动者,可以获得用人单位10天的婚假。这10天假期是带薪的,也就是“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二、劳动者申请婚假应符合用人单位制度流程

从实际操作的角度来看,劳动者在申请婚假时也应当尊重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秩序。劳动者申请行使婚假权利的具体日期,应当事先获得用人单位的批准同意。

用人单位应当就劳动者如何行使婚假的权利进行流程上的规范,特别要注重几个问题:一是劳动者行使婚假权利是否需要提前申请?二是劳动者申请婚假是否需要提交《结婚证》等证明材料?三是对劳动者提交的证明材料有哪些审核要求?这些是属于用人单位可以进行规范的方面。

从本文前述案例来看,该用人单位的《员工手册》中,对此就有着规定:“员工请婚假提前至少一个月申请,且必须经上级和部门经理审批同意,审批领导应当尽量满足员工的申请需求,但员工申请婚假计划与公司生产经营计划有冲突的,公司有权要求员工更换婚假时间。员工申请婚假必须在领取结婚证书后1年内一次性休完,若有特殊情况无法在领取结婚证书后1年内休完,需经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延期申请。”据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用人单位根据规章制度未批准小吴申请的婚假日期并无不妥,而小吴未经同意自行缺勤被用人单位认定为旷工,也属合理。最终,仲裁机构驳回了小吴的仲裁请求。(张佶)

责任编辑:李方

2019产假婚假扣工资规则

产假婚假扣除正常工资的30%,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婚假会被扣工资吗

一般情况下,根据《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规定,职工本人结婚,用人单位应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假期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

至于假期超过3天的,全国目前没有明确规定工资计发的统一标准。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标准确定。

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另外,按以上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的规定,婚假期间的工资应当按这样的原则确定:

“(一)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按以上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法定婚假根据有关规定:

(一)婚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根据婚姻法等法律规范,可以知道,女性职员的产假会被扣除一定比例的薪资,但是婚假是不能被扣除的。通常情形下,职员的婚假只有三天,我国目前还没有取消晚婚的鼓励,由此对于那些晚婚的主体,婚假会适当的延长。

2023婚假、产假最新标准,3月1日正式执行

最新!2023年婚假、产假最新标准出炉,3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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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陪产假、护理假均延长

2月1日正式执行

2022年年底,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了第340号令,文件中明确《南京市人口与生育服务规定》已经2022年12月2日市政府第15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2月1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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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

https://www.nanjing.gov.cn/zdgk/202301/t20230110_3798556.html

规定中有以下几个重点需要大家关注:

一、明确最新婚假、产假、陪产假、育儿假

1、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十五天。

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六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子女三周岁前,夫妻双方每年分别享受十天育儿假。

4、独生子女父母年满六十周岁患病住院期间,独生子女每年享受五天护理假。

小编提醒:

上述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不影响福利待遇

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上述假期。

二、明确独生子女护理假以及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1、独生子女父母年满六十周岁患病住院期间,独生子女每年享受五天护理假。

2、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者,自领证之年起至子女满十四周岁止,按每人每年二十元至六十元的标准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奖励金的领取和支付,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 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人员由所在单位支付,在行政、事业经费中列支;
  • 企业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济组织人员由所在单位支付,在单位福利费中列支;
  • 城镇无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的区财政支付;
  • 农村居民由镇(街)财政支付,镇(街)财政确有困难的,由区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3、独生子女的医疗费用,按照不低于其父母单位职工的医疗标准享受至十八周岁,已参加工作的不再享受。

其中参加医疗保险单位职工独生子女的医疗费标准,不低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医保费。

独生子女的医疗费用,由父母双方所在单位负担,年份逢单时由男方单位支付,年份逢双时由女方单位支付,丧偶的由一方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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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婚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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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三孩政策的放开,不少省市也在调整婚假天数。关于婚假,需要注意这几个知识点:

再婚者的婚嫁待遇:

需要注意的是再婚者与初婚者一样,均应享受婚假待遇。

对于再婚者的婚假问题,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曾有明确答复,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国家有关职工婚假的规定精神,再婚者与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单位对再婚职工应当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同初婚职工一样的婚假待遇”。


婚嫁工资怎么算:

在婚假的问题上,虽然国家对职工的休息、休假有规定,《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确定了:职工本人结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假期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但并未明确规定工资计发的标准。

因此在婚假的工资发放标准上,目前还没有适用于全国的统一规定。


婚嫁有效期:

1、我国法律并没有对婚假的有效期做出明确的规定。一般来说,不同的公司会有不同的规章制度来约定婚假的有效期。

2、对于公司来说,一般规定员工一年或是半年之内必须休完婚假,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该福利。

3、婚假必须一次性休完,不可单独分开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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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多地产假、陪产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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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产假,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产假天数是自然日还是工作日?

产假天数是按自然日计算、还是工作日计算,法律并未作出明确规定。

从立法本意来讲,产假是基于女职工生育后身体恢复需要而设定的假期,而女职工身体恢复需要的时间长度应当是一致的,以自然日计算为宜,不考虑其中的工作日或者法定节假日。

有些地区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具体以各地区实际文件为主。

2.生育津贴与产假津贴

1、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

总会有搞不明白,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都是什么?一块发还是分着发?女员工领了生育津贴,还用给她发产假工资吗?

首先帮大家明确这个概念,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是不一样的。

生育津贴: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为员工承担生育津贴的主体是社保机构。

产假工资:

员工休产假期间,企业为其发放的工资。为员工支付工资的主体是用人单位。

其中生育津贴≥产假工资,企业不用再为员工重复支付工资了;生育津贴<产假工资,采用就高原则,用人单位需要补差额发给个人。

2、生育津贴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月人均缴费基数÷30天×产假天数

这里举个例子:

一名女职工所在单位上一年月缴费平均工资是5100元,她生育前后共128天产假。那么她享受的生育津贴的标准就是:

5100÷30×128=21760(元)

3、产假工资领取前提:

如果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已经享受了生育津贴、医疗补贴等待遇,若生育津贴高于员工平均工资,则企业不用再向其支付产假工资;

若低于平均工资,则公司需要补足差额。而对于超过生育津贴支付期限、未达到生育津贴领取标准、或者企业未给员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员工是可以要求企业支付产假工资的。

重要提示: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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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4年09月30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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