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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婚姻离婚法律依据(跨国婚姻离婚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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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6-10 09:2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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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盐城律师编辑整理,多位从业18年以上的律师,也非常认可此文的回答,大家可以参考一下,如有不妥欢迎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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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首次依据民法典判决跨国离婚案

本报许昌讯(河南法制报记者胡斌通讯员张棣陈攀)许昌市魏都区法院运用民法典顺利审结了一起涉外婚姻离婚纠纷案件,这在许昌市法院系统属首次。1月18日,收到离婚判决书的方女士在电话中对该院半截河法庭庭长司忠信再三表示感谢。

原告方女士是许昌人,2010年与韩国人李先生登记结婚。结婚一年后,李先生离开中国回到韩国生活。后方女士赴韩国与李先生共同生活。双方因文化差异,生活方式不同及经济问题经常产生矛盾,方女士回到中国。此后双方长期分居。方女士两次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均因无法向被告送达开庭传票撤回起诉。2020年10月,方女士再次起诉。

法官司忠信仔细研究案情,确认双方感情已破裂。但诉讼文书送达是一个难题。依据有关规定,涉外送达诉讼文书需委托最高法,司法部,我国使、领馆,十分复杂。司忠信查阅最高法相关规定后,又通过该院法律共同体微信群,和一名有涉外法律经验的律师取得联系,查询韩国相关法律条文,确定了韩国法律允许邮寄送达诉讼文书后,该案诉讼文书遂以邮寄方式送达,并在两个月后收到妥投回执。开庭当天因李先生未到席,法庭依法缺席审理。

魏都区法院根据方女士所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其多次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且双方分居存续期间为民法典生效前后,认为该案适用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四)项,最终判决准予双方离婚。

“本案中,原、被告双方分居两年以上,被告又一直无法联系,双方婚姻名存实亡,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勉强维系婚姻关系对双方均无益处,且无子女、婚后共同财产,法院及时判决准予离婚,减少双方当事人的讼累和精神痛苦。”司忠信介绍说。

“跨国”离婚案件如何调解


“跨国”离婚案件如何调解


一方当事人在国外,想要离婚怎么办?开庭距离太远怎么办?近日,固镇法院依法调解了一起“跨国”离婚纠纷案件,“云上开庭”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走路”,为群众办实事。

“跨国”离婚案件如何调解


据悉,原、被告经人介绍相识相恋,现因被告在婚前向原告隐瞒了自己是再婚的情况,再加上被告常年在国外务工生活,双方也是聚少离多,导致双方感情的进一步破裂,遂原告起诉离婚。

“跨国”离婚案件如何调解


最终,承办法官考虑到疫情影响和被告回国经济及时间成本,为给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在与原被告沟通后,原、被告双方通过微信搜索“出庭”小程序,通过手机直接以视频形式开启“云上开庭”模式。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并通过电子签名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确认。至此,这段“跨国”离婚案件告一段落。


来源:固镇法院

编辑:宋家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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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4年10月18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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