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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民政局无婚姻登记证明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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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6-08 16: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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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日照律师编辑整理,多位从业12年以上的律师,也非常认可此文的回答,大家可以参考一下,如有不妥欢迎指正。

文章目录:

“520”“521” 泰安正常办理婚姻登记业务

来源:【中华泰山网】

泰安日报社·最泰安讯 “520”“521”因谐音“我爱你”,被赋予了浪漫的意义,很多年轻人选择在这样“有爱”的日子登记结婚。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今年5月20日、5月21日恰逢周六、周日,为满足新人的婚姻登记需求,泰安市各婚姻登记机关在这两天将正常开展婚姻登记服务。

“5.20”“5.21” 泰安正常办理婚姻登记业务

“从4月中旬起,我市各婚姻登记处就陆续接到新人电话,咨询5月20日和5月21日的婚姻登记处业务办理情况。目前,各婚姻登记处已经为可能迎来的登记小高峰做好了所有准备。”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负责人说。

记者了解到,为缩短群众排队等候时间,我市跨区域办理婚姻登记实行预约受理方式,暂不受理未预约的业务申请。预审通过后,可于预约时间到预约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业务。官方预约平台为山东省民政厅门户网站(http://mzt.shandong.gov.cn/)或“爱山东”手机App,如通过其他平台预约,可能导致预约无效。

在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办理婚姻登记业务的当事人,除网络预约外,还可以通过电话预约、现场预约或各婚姻登记机关公布的其他方式提前预约。

结婚登记所需材料方面,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当事人无法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临时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含户口簿上无身份号码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同时,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信息系统内核查记录及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此外,办理婚姻登记业务的当事人还应携带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红底合影照片(婚姻登记处可免费提供照相服务)。在一方经常居住地跨设区市或跨省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除提交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

市民政局温馨提示各位新人,“好日子”代表了一种美好意愿,只要两人感情牢固、琴瑟和鸣、相濡以沫,每天都是好日子。请理性选择登记日期,避免人员扎堆聚集。

记者:杨文洁

本文来自【中华泰山网】,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ID:jrtt

注意婚姻登记有新变化啦

婚姻登记最新调整!

一方或双方户籍在江苏省内的婚姻当事人

可以在省内任意一个婚姻登记处

办理结婚、离婚登记

无需提供居住证

双方均非江苏省户籍的婚姻当事人

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

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办理结婚、离婚登记

结婚登记需要带哪些证件?在哪里办理?

1、一方户籍为南京市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双方持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的持集体户口卡片复印件写有“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盖章)到南京市任意区婚姻登记处办理。

2、一方或双方户籍地在江苏省内的可以在省内任意一个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无需提供居住证。

3、双方均非江苏省户籍的婚姻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结婚登记。

补领、补办婚姻证件,涉港澳台、华侨居民及外国人的婚姻登记,婚姻登记档案查询,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暂不实行跨区域办理。

婚姻证件丢了怎么办?

本人持身份证到原登记机关查询档案(档案已移交到档案馆的请到档案馆查询档案),双方带查档证明、户口本、身份证到原登记机关或现户口所在地的区婚姻登记处补领结婚证(补领离婚证本人到场即可)。

离婚登记需要带哪些证件?在哪里办理?

1、一方户籍为南京市户籍的内地居民协商一致的,双方持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的持集体户口卡片复印件写有“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盖章)、结婚证、离婚协议到南京市任意区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

2、一方或双方常住户口在江苏省的内地居民,可以凭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在省内任意一个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无需提供居住证。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登记。

3、双方均非江苏省户籍的内地居民,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在居住证申领地住址在婚姻登记机关所辖县(市、区)级行政区办理离婚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登记。

如果离婚男女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请走司法程序。

能开具未登记结婚证明或单身证明吗?怎么办理?

按民政部和省民政厅要求,从2015年10月12日起,南京市各区婚姻登记处,除办理涉台和9个国家(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波兰)的公证事项所需证明外,一律不再为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为方便百姓办事,婚姻登记部门为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单位提供核实保存的婚姻信息,由核实当事人婚姻信息的单位工作人员持单位介绍信、工作证或以单位公函形式向当事人户籍所在区的婚姻登记处核实婚姻信息。

南京市的涉外国人或涉港澳台居民及华侨婚姻登记在哪里办理?

从2019年2月20日开始,原江苏省涉外婚姻登记中心不再办理婚姻登记业务。

一方户籍为南京市的当事人,办理涉外或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华侨的婚姻登记,可携带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就近就便到南京市有登记权限(玄武区和建邺区)的两个婚姻登记处之一办理。

婚姻登记在哪里可以预约?

可通过江苏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南京民政”微信公众号、南京市婚姻公共服务平台、“我的南京”手机APP等预约申请。

南京周末、节假日能够办理婚姻登记吗?

周六及重大法定假日(元旦、五一、十一、除夕)首日上午半天正常办理。

注意!婚姻登记有新变化啦!

转自:南京民政

来源: 南京广播电视台

办理离婚必须要结婚证吗?

只要男女领取了结婚证,那么就是合法的夫妻,所以当然可以离婚。结婚证丢失,就如同身份证丢失一样,补办即可。办理离婚必须要结婚证吗?

网友咨询:

办理离婚必须要结婚证吗?

浙江道策律师事务所张真律师解答:

办理离婚必须要结婚证吗?这取决于结婚证是怎么“没了的”,这主要有:

1.夫妻领取结婚证后丢失的;

2.男女双方从未领取结婚证。

在第一种情况下,夫妻是当然可以离婚的;在第二种情况下,不是合法的夫妻,则不能离婚。

结婚证丢失后,没结婚证怎么离婚?

1.协议离婚

结婚证丢失后,夫妻有两种方法来协议离婚:一种是带上身份证到发证的婚姻登记处(结婚窗口)查找结婚登记档案,婚姻登记部门出具查档证明,当事人双方带着户口本、身份证、查档证明和三张大两寸合影相片到当事人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部门补办结婚证,也可以到存档的婚姻登记部门补发结婚证。另一种方法是不需要补办结婚证,直接去民政局开具婚姻状况证明,即可以办理离婚登记。

2.诉讼离婚

若是起诉的一方结婚证丢失,起诉的一方可先到原结婚登记的民政局找婚姻档案或委托律师去民政局调取结婚档案即可,出具本人的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来证明双方的婚姻关系。然后起诉离婚的一方拿着本人身份证明、结婚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即可。

办理离婚必须要结婚证吗?

浙江道策律师事务所张真律师解析:

民法典实施后,登记离婚程序如下:

(一)申请离婚。夫妻双方带上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签署《离婚协议》,并在婚姻登记机关指定的办公场所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二)初审。婚姻登记机关的婚姻登记员初审,认为满足离婚条件的,出具《离婚登记受理回执单》。

(三)离婚冷静期。受理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男女双方任何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均可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审查。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内,双方带着相关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五)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员按工作规范登记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张真律师简介

张真律师,浙江道策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中共党员,法学学士,国家二级建造师,理论功底扎实,业务范围为各类民商事案件、刑事辩护及公司业务。严谨的工作态度、高度的工作责任感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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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3年10月11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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