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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戴先生与熊女士结婚已经快40年,生了三个儿女,可是与戴先生母亲的矛盾,从结婚的那天起,这么多年竟然还没有解决,而且愈演愈深,戴先生被妻子“要么要妈妈,要么要老婆”的2选1的选题折磨地身心俱疲。#头号解忧馆#
上世纪80年代,戴先生认识了熊女士,并展开了追求。当时戴先生只是一个个体户,家里还有两个弟弟,一个妹妹,又都是农村人,负担很重,而熊女士是有正式工作单位的人,在那个年代,两个人和各自家庭的差距还是比较大的,因此当时熊女士并没有看上戴先生。
但戴先生穷其所有拿出了6000块钱的彩礼,并和家人筹集了12,000块钱修缮了家里的房子,盖起了1栋2层小楼,其中这12,000块钱中就有6500是戴先生的所有积蓄,终于打动了熊女士,答应了嫁给他。
不过戴先生家里也已经没有钱了,置办不起酒席,熊女士就拿出钱交给戴先生的父母,希望他们在家里置办酒席,这样还可以节省一些。
当时不知是什么原因,戴先生的父母却拒绝这样做。熊女士就让戴先生在酒店包了酒席,当时戴先生的父母带着孩子一起参加,却没有包红包。
为了这件事,结婚第二天熊女士就大发雷霆,与戴先生的父母吵翻了天,认为戴先生的父母给她丢了脸,甚至要自杀,戴先生好不容易才把老婆劝解下来。
但熊女士并没有善罢甘休。因为盖新房时戴先生出了6500块钱,占了一半以上,所以熊女士要一半的房子,还必须是最好的房间。同时让丈夫与父母签下一份断绝关系的协议,让戴先生与他的父母从此永不来往,当时戴先生的父亲在协议上签了字,母亲因为不识字按了手印。
当时熊女士已经怀了孩子,戴先生非常爱他的老婆,在老婆的威逼之下,他一再退让,与父母签下了这份协议,并带着老婆孩子去了宜春发展,心中想的是婆媳不见面矛盾应该就会少一些。
之后,戴先生的父母一纸诉状将所有孩子告上了法院,要求孩子们交赡养费,法院判决每个孩子每年给父母200块钱赡养费,在这一点上,熊女士并没有推却责任,一直按时交赡养费。
在宜春戴先生和熊女士又有了两个孩子,戴先生的妹妹过来帮忙带孩子,引起了戴先生母亲的反感,连打带骂把女儿赶回了家。
这么多年过去了,戴先生的父亲已经去世,给母亲的赡养费也从200涨到了500,但婆媳之间的矛盾却一直没有化解。戴先生经常会被逼着做一个选择题,“要妈妈还是要老婆”,戴先生以自己和父母的名义赌咒发誓已经不下几十次,但却一直化解不了老婆的心结,每次一有矛盾就会回到原点,回到结婚时父母不肯在家帮他们置办酒席的场景。
随着年龄慢慢大了,再加上熊女士一直是脾气暴躁,心态不好,得了脑梗,身体半瘫。戴先生并没有因此而嫌弃老婆,而是一直对老婆照顾有加。
他一直记得当初结婚时对熊女士大姐作出的承诺。熊女士的母亲去世比较早,大姐当时拉着戴先生的手说,把妹妹从此就托付给他了,戴先生非常激动,承诺要一辈子对熊女士好。不过熊女士虽然患病,但脾气不减,对戴先生和儿女们经常呵斥谩骂,动着就拿着拖把、木棍和拐杖殴打他们,稍有反抗,就会把家里砸得稀烂。
戴先生的母亲已经80多岁,戴先生既不想舍弃母亲,也不想丢掉接近40年的婚姻,他特别想通过某种方式打开熊女士的心结,能够放下过去,好好过好自己的日子。
而熊女士对这段婚姻则有些听之任之的态度,你想过就过,不想过就离,但就是不能原谅公婆当年的做法。
熊女士已经有了三个孩子,而且孩子也已经成年,这么多年过去了,即使公婆当年做的真的有不对的地方也该放下了,自己如果再不调整,再不改变,对自己的三个孩子会有什么样的影响?熊女士有没有想过儿子儿媳会不会也用同样的办法来对待自己?
上世纪80年代,能拿出6000块钱的彩礼和12,000块钱来修造房子,已经是非常不容易了,说不定戴先生的父母不仅因此而倾尽所有,甚至还欠下了债务,而家里还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戴先生作为家里的老大,本该帮着父母一起抚养弟弟妹妹,反倒是因为结婚让家里一贫如洗,作为父母有一些情绪也是应该理解的。就因为这件事,熊女士逼着丈夫与父母划清界限,老死不相往来,的确有悖人伦了。
虽然戴先生和熊女士按照约定给了父母赡养费,但对父母的赡养并不仅仅只是金钱,还有生活的陪伴和感情的慰藉,熊女士和戴先生的做法已经涉嫌遗弃罪,与父母断绝来往,不仅违背公序良俗,还有违法的嫌疑。
戴先生看上去好像是一个受害者,是一个对感情婚姻极度负责的人,但实际上他在家庭矛盾中也没能起到相应的作用。
当年父母没能在家里置办酒席,或许有父母的不对之处,代先生应该劝解父母,多和老人沟通,毕竟孩子结婚是一家人的头等大事,相信两位老人也不至于如此不解人意。可戴先生却选择了顺从熊女士的想法,与家里老人赌上了气。
戴先生最不该做的就是与父母天下所谓断绝来往的协议。你的生命是谁给的?你又是怎么长大的?当你把那份协议放在两位老人的眼前时,他们的心里是不是在滴血?
矛盾继续激化后,戴先生选择了逃避,带着老婆孩子离开家乡,看上去一切风平浪静了,但其实只不过是掩耳盗铃罢了。
两个人上了《金牌调解》节目,好在熊女士虽然脾气暴躁,但并不是一个不明白事理的人,在听了各位调解老师的意见后,茅塞顿开,答应调整自己,与婆婆化干戈为玉帛,戴先生与熊女士两人也是你情我侬,互相关心,戴先生搀扶着行动不便的老婆走上座位,老婆虽然在轻声埋怨戴先生,但充满的却是浓浓的爱意,结局总算是皆大欢喜。
人到晚年
正是需要子女照顾的时候
奈何有人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还要断绝亲子关系
我就想问
为人子女
这样真的好吗?
1
Q1
我母亲已86岁高龄,生活已不能自理,得靠子女扶养。可5子女当中,长子和次女不但不赡养老人,还和亲生母亲断绝关系,不再和老人见面。长子已8年未和老人见过面,而次女还写下了母女关系断绝书,他们对老人的生活、生病从未问津过。我该怎么办?
A1:
你母亲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对拒不履行者,可以通过诉讼解决;如果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话,还可以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赡养义务是子女对父母应当依法履行的法定义务, 也是自古以来就传承下来的道德义务。老人已高达86岁,生活不能自理,其有扶养能力的子女均应尽自己的能力去进行帮扶。《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同时该法第十九条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断绝关系等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对于长子、次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行为,你母亲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若子女具有虐待、遗弃行为,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涉嫌刑事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作为子女,应当遵守法律,恪守中华民族敬老、养老、爱老的传统美德。
2
Q2
邻居把摄像头安装在顶楼,对着我家窗户和围墙内,我能不能起诉邻居侵犯隐私权?
A2:
邻居的行为可能构成对你隐私权的侵犯,你可以先和邻居协商要求其改变镜头位置,避开你家窗户和围墙范围。如果交涉无果,你可以联系物业或者城管、当地公安机关等商议解决方案,调解不成可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
我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以及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隐私权的行为。邻居安装的摄像头,能够拍摄到你家的私密空间及日常生活等私密信息,已超出合理限度,你可以要求其停止侵害。同时,《民法典》还明确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邻居家安装的摄像头拍摄角度不得涉及你以及其他住户的私密空间,如今其行为对你已经构成侵权,你有权要求其更换角度或者自行拆除。
你可先与邻居进行协商,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你可以收集摄像头的位置照片、录像、你和邻居沟通的微信聊天记录、录音等证据材料,及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3
Q3
2019年我买了公寓,至今也没有开通双气,房产证也办不下来,严重影响我的生活,我该怎么办?
A3:
你好,首先要弄清楚没有开通双气,以及房产证办不下来的原因,然后结合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如果房产证迟迟办不下来,是由于你没有交足房款或者没有及时提供办证应交的材料,那么待交足应交的房款或者提供应交的材料如购房合同等之后,可以催促开发商尽快去办理过户。如果是房屋管理部门等行政部门的原因,建议你先和有关部门协调。若沟通无果,你可以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异议。若异议仍未果,你可以收集申请过户的书面材料、聊天记录等证据,以房管部门等行政部门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是开发商在楼房销售的时候就没有取得完整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等证件,或者是在该房屋被抵押后进行的出售等,致使该房屋根本无法办证,你可以收集购房合同、聊天记录、现场照片、沟通录音等相关证据,去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至于开通双气的问题,你可携带购房合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附近营业网点填写开户通气申请,签订城市居民燃气供用气合同、供热合同、安全协议等材料。之后供热、供气单位会安排工作人员上门挂表通气。
4
Q4
20年前老刘和弟弟妹妹在乡亲们的见证下签订了父母赡养协议。约定父亲由弟弟赡养,母亲由老刘赡养,妹妹不继承家产不用赡养。两年后父亲意外去世,而母亲身体也越来越差,住院费让老刘心慌。他找弟弟商量一起分担,被弟弟以有协议约定为理由拒绝。老刘能要求弟弟一起分担母亲的赡养费吗?
A4:
老刘不仅能要求弟弟一起分担母亲的赡养费,也可以要求妹妹一起分担母亲的赡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赡养人之间签订的赡养协议除需征得老年人的同意之外,还要以遵守法律规定为前提。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不能通过自行订立合同而免除。老刘和其弟弟妹妹均对父母具有法定的赡养义务,他们在乡亲们的见证下签订的父母赡养协议,性质仅仅是兄妹之间履行赡养义务的方式发生改变,并非因此免除或消灭任一赡养人对其父或母的法定赡养义务。在老刘父亲死亡后,当时订立赡养协议的基本条件已经发生改变,如果继续按协议履行,客观上会直接侵害老刘的合法权益,也不利于切实保护被赡养人的合法权益。而且,老刘弟弟妹妹对其母的法定赡养义务自始存在,不因协议或者放弃继承权而免除或终止对其母的赡养义务。
综上,对老刘母亲的赡养问题,应按照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结合赡养人各自的实际经济状况,重新确定三兄妹的赡养义务。老刘有权要求弟弟妹妹和他一起分担母亲的赡养费。其弟弟妹妹不承担的,老刘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5
Q5
你好,2021年我买的房子,现在快交房了才知道,有连廊的卧室窗户外面是堵墙,说是管井道,整个窗户被遮挡了三分之二。本身有连廊的房子采光就不行,现在严重影响居住了。买房时置业顾问未告知,请问我该如何维护自己权益?
A5:
建议你可以先与出卖人协商是否可以为你更换房屋,如协商不成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之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对商品房基本状况约定明确。你的房子卧室窗户外面有堵墙遮挡了三分之二的窗户,这对于房屋的采光影响严重,该情况属于房屋的基本状况,亦属于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因素,应当在你购房时向你明示并在合同中详细列明。如果出卖人在你买房时并未告知,且相关的宣传资料、样板房等亦没有显示该情况的话,则出卖人向你交付此房屋属于违反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综上,建议你可以先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投诉处理,看看是否可以和开发商协商换房,或者让开发商通过修改规划,以降低墙的高度的方式使你的诉求得到满足。如协商不成,建议你可以收集买房时的购房合同、宣传资料、沟通聊天记录等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出卖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感谢值班律师:
任战敏(北京)
来源:CCTV今日说法
当你在开始意识到原生家庭给你带来了许多困扰,开始发现,你父母与你看待事物的角度、理解事物的逻辑、解决问题的方式不太一样时,恭喜你!开始觉醒了。
举个例子,我的父母遇到问题,就开始争吵,开始逃避,抱怨,互相指责,几乎都是拖到最后不得不去解决问题时,才开始想办法。而在我看来,遇到问题,最应该做的就是解决问题,而不是先逃避,逃避没有任何用处反而浪费时机,逃避的最后也是要解决问题的,那么为什么不先解决问题?解决完后,再进行争吵、抱怨或者反思,很明显这两种方式完全是反着的。
那么要如何自我救赎呢?
1.精神独立,头脑清醒
许多原生家庭有问题,都或多或少存在着来自四面八方的PUA(深层含义为精神控制),这也就是为什么很多人哪怕经济独立后,也依然摆脱不了原生家庭的原因,导致自己过得很痛苦,精神独立是远离原生家庭最重要的条件。
2.经济独立
保证自己有能够维持自己的收入,在离开父母的经济支持后,能够过得还行,又能够独立生活的资本,经济独立是远离原生家庭最基础的条件。如果,你没有独立的收入,当你在你喜欢的物品、食物、生活方式等方面,都会处处受限,且毫无反驳的机会。
3.学会拒绝,勇敢说不
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一个个体,有时候,父母的控制,是由于我们没有果断拒绝导致的。你不忍心,你害怕,害怕拒绝父母,因为拒绝他们后你会产生很强的内疚感,长时间的听从,唯唯诺诺会使你逆来顺受。勇敢起来,大大方方,有理有据地告诉父母,拒绝他们,挺过去,会觉得通体舒畅。
4.远离他们,建立边界感
给自己,和家人一个合适的距离,让他们知道你的底线,不能触碰,不要觉得你可以改变父母、家人,改变一个人可以说是最难的,几十年都改不了,为什么你会觉得自己有能力去改变他们早已成型的思维方式、说话方式、做事方式,在我们看来伤人的,在他们看来是习以为常的、正常的,当然恋爱关系也是一样的逻辑。
比如:家庭的语言暴力“你怎么这么不孝顺?不懂得感恩?真是白养你了,还不如养条狗,还知道摇摇尾巴……”、传统思维认为的棍棒底下出孝子等。我们也犯不上去指责我们的父母,因为他们接受的观念就是这样的,他们或许和自己父母的问题也并未解决,有能力了,在保证都能生活的同时,尽可能远离就好。
5.寻找抒发情绪的窗口,多看书,学会自洽
难受,不要憋着,很容易憋出问题,比如,抑郁症,我国患抑郁症的人数在逐年上升,年龄也在逐渐降低,在心情不好的时候,根据自己的情况,找适合自己的倾诉方式。比如:有的人喜欢找朋友倾诉、有的人喜欢跑步、有的人喜欢记录等等,都比自己憋着不说要来得好。
6..爱自己,放过自己
不要让自己有过多的心理负担,没有谁和谁是应该的,学会正视自己,正视自己的方方面面。对于来自原生家庭的伤害,我们有选择的权利,选择原不原谅的权利,有人说伤害是我更强大,我要感谢那些伤害,但是伤害就是伤害,哪怕你强大了,那些伤害也依旧存在,就像一张折过得白纸,展开铺平后,依然会有痕迹。
最后,希望所有受过原生家庭伤害的人,都能重塑自我,涅槃重生。也希望已经为人父母的朋友们,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能够选择正确的方式,不要让伤害反复上演。我听过一个很痛心的话令我泪目:父母健在,我却希望老死不相往来。
祝大家:万事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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