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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0/双方就是一个孩了新的婚姻法(双方各有一个孩子还能再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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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6-08 01: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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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呼和浩特律师编辑整理,多位从业21年以上的律师,也非常认可此文的回答,大家可以参考一下,如有不妥欢迎指正。

文章目录:

最新婚姻法2023离婚房产分割条件是什么

2023年的最新婚姻法中,离婚房产分割条件有具体的规定,主要包括:


一、房产分割的基本原则


1. 婚姻法第2023条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共有,共同经营,共同承担责任。离婚后,夫妻双方应当按照共有财产的原则,共同分割所有共有财产,包括房产。

最新婚姻法2023离婚房产分割条件是什么

2. 婚姻法第2023条规定,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应当按照共有财产的原则,共同分割共有财产,包括房产,以解决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问题。


3. 婚姻法第2023条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应当按照共有财产的原则,共同分割所有共有财产,包括房产,以解决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问题。


二、房产分割的具体原则


1. 婚姻法第2023条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应当按照共有财产的原则,共同分割所有共有财产,包括房产,以解决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问题。


2. 如果夫妻双方有共同的房产,则应当按照共有财产的原则,共同分割共有的房产,并且应当考虑到双方的财产分割需求。


3. 如果夫妻双方有各自的房产,则应当按照“先有先得”的原则,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分割其各自的房产,并且应当考虑到双方的财产分割需求。


4. 如果夫妻双方有共有的房产,则应当按照共有财产的原则,共同分割共有的房产,并且应当考虑到双方的财产分割需求。


5. 如果夫妻双方有共有的房产,而双方又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应当按照共有财产的原则,提请法院进行裁决,裁决共有的房产应当如何分割,以解决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问题。


三、房产分割的特殊情况


1. 如果夫妻双方有共有的房产,但是双方又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应当按照共有财产的原则,提请法院进行裁决,裁决共有的房产应当如何分割,以解决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问题。


2. 如果夫妻双方有共有的房产,但是双方又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且双方有子女,则应当按照共有财产的原则,提请法院进行裁决,裁定共有的房产应当如何分割,以保障子女的利益。


3. 如果夫妻双方有共有的房产,但是双方又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且双方有子女,则应当按照共有财产的原则,提请法院进行裁决,裁定共有的房产应当如何分割,以保障子女的利益,同时也要考虑到夫妻双方的利益。


以上就是最新婚姻法2023离婚房产分割条件的详细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随时咨询律师,以便及时解决您的问题。

孩子不是亲生的离婚后我有义务抚养吗

漫画 刘旭霞

H见习记者 王艳琦

去年10月,王先生和吴女士两人去当地的民政局办理了结婚手续。今年1月初,两人欢喜地办了结婚喜宴。

可是2月份的时候,吴女士开始身体不适,出现呕吐症状,王先生陪同妻子去医院检查,竟然发现妻子已经怀孕3个月了。王先生知道后愤怒不已,因为在与妻子办婚宴之前,两人并没有发生肌肤之亲。在王先生的一再追问下,妻子承认与前男友有过性行为。

知道真相的王先生觉得自己的感情被欺骗了,伤心失望的他提出离婚,但妻子吴女士坚持不同意,也坚持要生下这个孩子,双方为此争执不下。

无奈之下,王先生考虑向法院起诉离婚。但朋友却告诉他,由于他的妻子现在怀孕了,法律上有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王先生听后有些不解,又因为前些日子一直无法出门,事情一拖再拖,与妻子间的关系也越来越差,为此,王先生找到本报“法律帮帮团”栏目,咨询在这种情况下,自己不能起诉离婚吗?如果可以离婚,这个孩子自己有义务抚养吗?

律师解读:

浙江广诚律师事务所

秦丹芬律师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和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也就是说,在一般情况下,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不能起诉离婚。《婚姻法》的有关规定体现了在特定期间内,对妇女、胎儿和婴儿的特殊保护。因为在这些特定期间内,妇女的身心都处于比较虚弱的状态,如果在此期间男方提出离婚,对女方的身心健康和胎儿、婴儿的健康都将产生影响。所以,法律才对该期间内男方的起诉权做了限制。

但法律还赋予法院一个权力,就是确认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诉讼请求的,可以受理。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主要包括:(一)女方怀孕系婚后与他人通奸所致;(二)男方受虐待,不堪忍受等情形。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女方因通奸怀孕男方能否提出离婚的批复》中指出,女方婚后与他人通奸怀孕,且此事实为女方所不争执或经查属实,男方提出离婚,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即如果女方对通奸所致怀孕的事实不争执或者查明属实,就是确有必要,就可以受理。

本案中,女方怀孕是在两人领证后发生的事,属于婚后与他人通奸所致,女方自己也承认孩子不是王先生的,对通奸所致怀孕的事实不争执,符合法院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情形之一。因此,法院可以立案受理。

至于抚养问题,此前也有过这样的案例,婚姻中的一方与他人怀孕而生子,另一方不明真相,作为亲生子女抚养,后发现该子女非亲生。如果不明真相的一方,起诉要求该子女的亲生父母赔偿其抚养期间支出的相关费用,人民法院是支持其诉讼请求的。这就从另一侧面说明,对非亲生子女是没有法定的抚养义务的。

因此,原则上来说,王先生对这个孩子没有法定抚养义务。

婚姻法全文事实婚姻是怎么规定的


事实婚姻是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在结婚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事实婚姻是相对于合法登记的婚姻而言的,事实婚姻未经依法登记,本质上属于违法婚姻,但考虑到我国的现实国情,为了维持一定范围内的,特别是广大农村人口婚姻关系的稳定,国家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双方之间的关系有条件地予以认可,这就产生了“事实婚姻”这一概念。

自1994年2月1日以后,尽管我国《婚姻法》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但这并不代表法律将彻底不承认事实婚姻,例如刑法中的重婚罪,有配偶而与他人形成事实婚姻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形成事实婚姻,即使没有到民政部门进行结婚登记,仍然可以认定是重婚。

二、事实婚姻的特征

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

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

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内容上的重要区别。因为,一切不合法的性行为,不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3、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又为周围的群众所公认。也就是说,不仅内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内容,在外部形式上还应有为社会所承认的夫妻身份。这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形式上的重要区别。一切违法的两性关系和行为,均不具有夫妻的名义,群众也不会承认其为夫妻。

4、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不具有法定的结婚登记要件,这是事实婚姻与合法婚姻区别的主要标志。在我国,不论当事人是否举行过结婚仪式、凡未进行结婚登记的,均不是合法婚姻。

事实婚姻的认定目前是不存在的,法律上只规定了1994年2月1日之前的事实婚姻是合法的,但也需要到婚姻登记部门合法的办理结婚证,这样才形成了法定的婚姻关系,在后期的矛盾纠纷中,才可以受到婚姻法的保护和处理。


男方离婚起诉书

何为事实婚姻

自94年婚姻登记法条例,1994年婚姻登记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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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3年10月06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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