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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附原文:
河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层级和薪酬管理办法
全省公安机关辅警层级的评定、晋升、降低和薪酬管理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辅警薪酬管理遵循“公平、晋升、激励”原则,根据辅警岗位职责、服务年限、绩效考核及岗位差异等情况合理确定薪酬。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主要负责辅警层级的评定、升降、取消管理,审核、发放辅警薪酬。
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要负责指导或会同同级公安机关合理确定本地辅警薪酬结构和标准,落实社会保障。
县级以上财政部门主要负责将辅警的相关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各层级辅警在带辅责任民警的带领和监督下开展相关辅助工作,层级之间不具有领导、指挥或隶属关系。
辅警层级管理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辅警管理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各省辖市公安机关应当制定本地辅警层级管理办法和具体实施细则,并报省公安厅备案。
七级至四级辅警层级间主要依据年限实行严格考核晋升。
四级至一级辅警层级间根据用人额度实行择优选拔晋升。
(一)七至四级辅警不设职数限制;
(二)三至一级辅警一般不超过用人额度总数的30%,一级辅警一般不超过一至三级辅警额度的30%。
辅警因工作需要在省辖市内跨区域变更劳动关系的,在规定的层级额度内,参考原任层级,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辅警情况确定层级;辅警在本级公安机关内部跨部门、跨岗位交流调整的,层级原则上保持不变。
辞职、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辅警,所任层级自动取消。离职辅警再次进入公安机关辅警岗位工作的,按新进人员重新评定层级。
(一)本人对见习期间的思想政治和现实表现情况进行总结;
(二)用人单位组织对首次评定层级人员进行考核,经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审核,提出拟评层级意见;
(三)经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审核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辅警管理部门评定辅警层级。
层级晋升应当参加晋升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晋升。
(一)七级辅警任职3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以晋升为六级辅警;
(二)六级辅警任职3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以晋升为五级辅警;
(三)五级辅警任职3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以晋升为四级辅警。
(一)本人对现任层级期间的政治思想、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总结,并提出层级晋升申请;
(二)用人单位组织对晋升层级人员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的,提出层级晋升建议;
(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辅警管理部门组织审核拟晋升层级人员,并征求同级相关监督部门意见。必要时,可以到用人单位进行实地考核。
(四)对拟晋升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办理层级晋升相关手续。
(一)四级辅警任职4年以上,经择优选拔,可以晋升为三级辅警;
(二)三级辅警任职5年以上,经择优选拔,可以晋升为二级辅警;
(三)二级辅警任职6年以上,经择优选拔,可以晋升为一级辅警。
(一)本人对现任层级期间的政治思想、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总结,并提出层级晋升申请;
(二)用人单位组织对晋升层级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提出符合晋升层级条件人员名单;
(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辅警管理部门对符合晋升资格条件人员进行审核;
(四)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辅警管理部门组织考核评定,并在层级额度内择优提出拟晋升层级人员名单;
(五)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六)提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党委审批;
(七)对拟晋升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办理层级晋升相关手续。
(一)获得县处级表彰的,可以提前6个月晋升层级;
(二)获得厅局级表彰的,可以提前1年晋升层级;
(三)获得省部级表彰的,可以不受规定年限限制直接晋升上一层级。
(四)获得二级嘉奖以上奖励等情形的,由所在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党委研究决定可提前1年晋升上一层级。
同一事迹获得多项表彰和荣誉,或者同一人在本层级任期内获得多次表彰和荣誉的,只计一次最高荣誉,不重复计算。
(一)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2天以上的,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5天的;
(二)年度考核被评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
(三)违反相关工作纪律、工作失职等其他情形,尚未达到降级条件的。
(一)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5天以上的,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10天的;
(二)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尚不够解聘条件的;
(三)违反相关工作纪律和管理规定,情节较为严重并造成一定后果,或者出现较为严重的工作失误等其他情形,尚不够解聘条件的。
辅警降级,一般降低1个层级。
(一)用人单位、辅警管理部门或者纪检监察部门提出降级建议;
(二)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辅警管理部门对降级事由进行审核,与拟降级人员谈话并听取其意见;
(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辅警管理部门直接决定降级,或者提交所在公安机关党委审批;
(四)按照规定办理降级手续。
特殊专业类人才和在高危险岗位工作的,其薪酬标准要与所从事的工作相适应。
各省辖市辅警薪酬标准和基本构成确定前,应当报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备案。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辅警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辅警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辅警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一)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二)公安机关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有明确规定的;
(三)辅警请事假的;
(四)辅警无故旷工的;
(五)因辅警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减发的其他情形。
因辅警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以从辅警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辅警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辅警对层级评定和降级有异议的,可以按照前款规定提出复议、复核或者申诉、检举、控告,各级公安机关应当认真受理核查。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结婚摆酒本是喜事,让熊先生郁闷的是,他却因此丢了饭碗。熊先生所在的公司是2月12日开工,熊先生提前致电公司总经理李先生,告知2月14日回老家重庆结婚摆酒,“请几天假”。岂料2月20日被公司告知其因连续旷工3天被解雇。公司HR回应,李先生批准熊先生休的是3天婚假,超出假期后熊先生“一直没回来”,根据公司制度按旷工处理。
报道一出,立刻在网上引起热议。
那么,婚假到底有几天,如何请?回老家结婚,婚假能延长吗?婚假期间如何发工资?针对这些问题,小编梳理了一下有关婚假的相关规定,供大家参考。
一、婚假到底有几天?3天!
根据原劳动总局、财政部于1980年2月20日发布的《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粤劳薪〔1997〕115号)第三点第一款指出,职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三天。
由此可见,婚假天数是3天。
二、有没有奖励婚假?有些地方有!
除正常婚假外,全国有些地区都规定了奖励婚假,在国家婚假基础上增加婚假天数。不过,我们大广东就没有这样的好福利!
部分省市的“奖励婚假”如下:
上海:《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七天。
陕西:《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结婚登记前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在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假期十天。
河南:《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七日。
三、有没有晚婚假?广东等绝大数省市已取消!
原有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但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5年12月27日修正了这部法律,删除了晚婚假,即从2016年1月1日起,国家法律已经取消了晚婚假的规定。
另外,全国各省、市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也纷纷作出修改,删除了晚婚假规定。
青见禾惠君梳理发现,截至目前为止,除西藏还保留晚婚假外,全国各地区均已取消晚婚假。
四、除了婚假还有什么假?可以有路程假!
《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指出,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第三点第二款规定,职工结婚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途中交通费由职工自理。不过,该暂行规定已经部分废止。
从上述条款可以看出,路程假并非必须要给的,只有“职工结婚双方不在一地工作”,才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另外,路程假的天数也没有具体明确,由用人单位自行决定。不过,路程假很难在非国营企业落实!
五、婚假工资如何确定?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
《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等假期期间,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由此可见,婚假工资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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