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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5月19日消息,婚姻,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作为确认婚姻关系过程中的重要一环,婚姻登记必须在一方户籍地办理的规定,多年来让不少外出工作、生活、学习的人深感不便。
好消息来了。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同意在部分地区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批复》,决定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实施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试点期限为2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
5月19日,民政部召开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工作由此将进入实施阶段,现行婚姻登记制度将迎来重大改革。
据民政部介绍,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启动后,男女双方不仅可以在其中一方的户籍地进行婚姻登记,如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在试点地区,也可在试点地区办理登记。经常居住地一般是指公民离开户籍地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地方,婚姻登记机关的主要认定依据是看是否持有有效居住证。
来自内蒙古的张女士和来自山东青岛的王先生在江苏南京工作生活多年。几年前,两人决定领证结婚,但由于当时未将户口迁到南京,只好回王先生老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据王先生介绍,从南京坐火车回青岛单程要花6个小时左右,高铁票再加上其他路上的花费,往返一趟的花销接近2000元,他还专门向单位请假3天。
像王先生一样“为爱奔波”的不在少数。
根据2003年颁布的《婚姻登记条例》,内地居民自愿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这一规则的制定固然有着当时的考虑,但伴随着“流动中国”的形成,对常年在外的群众而言存在诸多不便。
婚姻登记是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重要民生事项,也是直接面向社会公众、社会影响较大的基本公共服务。民政部数据显示,目前全国婚姻登记机关平均每年办理结婚登记1000万对左右、离婚登记近400万对、补领婚姻登记证400万对左右,直接服务群众近4000万人次。
与之相对的是我国人口流动愈发频繁的现状。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有4.93亿人处于“人户分离”的状态。更值得注意的是,流动人口中15岁至35岁的人员占了总量的70%以上。这些人员多为外出打工就业、经商办企业、求学参军人员,适婚人员占绝对比例。
按照现行法律规定,流动群体返乡办理婚姻登记必将产生较大的时间、人力、物力和经济成本。
“婚姻登记作为一项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覆盖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性别与家庭社会学研究室主任马春华说,“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是以解决群众实际困难、满足群众迫切需求为导向,正逢所需,正当其时。”
迎难而上:一次酝酿已久的试点
“现代社会的管理制度环环相扣,牵一发而动全身。”在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专业律师魏绍玲看来,从表面上看,试点增加了婚姻登记地的选择,但背后却涉及当事人信息核验难度增加、业务流程再造、公共服务均等化等多方面因素,改革难度较大。
“还需注意的是,试点突破了现行《婚姻登记条例》有关规定,从维护法律权威性和稳定性角度而言,本身就需要慎之又慎。”魏绍玲说。
在魏绍玲看来,“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是打造服务型政府的应有之义,但要切实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把好事办好,需要长时间多方面的积累准备。
事实上,关于实行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酝酿,并非一日之功。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文件,着力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打造服务型政府。作为民生领域的“放管服”改革,婚姻登记“跨省通办”也一直在紧锣密鼓的准备中。
2017年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中,就提出了要探索开展异地办理婚姻登记工作。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也印发指导意见,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列入全国高频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清单。近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开展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与此同时,实施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的各项条件也日趋成熟。
一方面,经过民政部门和婚姻登记机关不懈努力,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目前已实现全国联网,民政部与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信息共享取得了积极成效,婚姻登记智能化水平不断提升,这些都为“跨省通办”提供了信息化建设基础。
另一方面,民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等30个部门联合发文,在婚姻登记过程中全面推行个人信用风险告知制度,加大对婚姻登记过程中故意隐瞒、捏造事实、弄虚作假办理婚姻登记等不诚信行为的惩戒力度。
一些地方实行的婚姻登记“市内通办”“省内通办”的探索也为本次试点积累了有效的经验。
2016年以来,在民政部的指导和支持下,沈阳、广州、深圳以及山东16个设区的市陆续开展了市域内通办试点。2020年9月25日,经国务院授权,民政部支持浙江省开展婚姻登记“省内通办”试点。
“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是一项较为复杂的系统工程。总体看,前期工作取得了预期效果,积累了经验,为推动实施本次试点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会长夏吟兰说。
在马春华看来,试点推行将给婚姻登记机关带来的挑战可以预见。
一方面,目前,全国婚姻登记机关的人员配备和工作场地主要根据当地户籍人口和年登记量核定。试点将打破现有公共资源配置平衡格局。对于流动人口、外来人口众多的一、二线城市,就地登记结婚的人数或将陡增,这些地方婚姻登记机关的承载能力将接受考验。
另一方面,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涉及环节多,现实问题复杂,各地工作差异大,要实现“跨省通办”,需要各地民政部门的配合和磨合,更需要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
“婚姻登记机关作为对婚姻关系缔结或解除予以行政确认的政府部门,一方面要做细做实服务,满足常住人口的婚姻登记需求,同时也要保证婚姻登记秩序,维护婚姻神圣性和严肃性。”夏吟兰指出,“这就需要在便民和秩序之间求得双赢。”
在夏吟兰看来,婚姻家庭制度是社会的基石,维护婚姻登记制度平稳有序事关每个人的利益。试点工作既需要婚姻登记当事人的参与和支持,及时了解“跨省通办”的内容和要求,也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支持,对试点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采取开放包容的态度,多提一些建设性意见建议,让试点工作少走弯路。
也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民政部选择辽宁、山东、广东等条件相对成熟的地方作为试点。“对必须推进的改革,采取试点先行的方式,找出规律、凝聚共识,其本身就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体现。”马春华说。
马春华认为,要充分发挥试点地区先行先试的作用,通过试点在如何适应服务人群的变化、如何合理有效测算和配置服务资源、有效满足群众的服务需求等方面不断探索路径、总结经验,推动尽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政策措施和制度机制,为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探索可行路径,为修订完善《婚姻登记条例》积累实践经验。
史洪举
近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同意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批复,同意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调整后,在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等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试点地区,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众所周知,随着技术发展和时代进步,在大数据和信息共享技术的加持下,居民身份证已经基本上实现了省内、跨省的异地换领、补领等办理手续。但很多人不知道的是,在大部分地方,结婚证尚不能异地办理,而是需要回到一方老家办理。如今,随着“跨省通办”试点范围的扩大,更多人可以享受到这一政策红利。
在信息共享程度较差时期,人们办理相关证件均需要回到户籍地这一留存本人原始信息的老家来办理。如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随着交通的发达和人们流动范围的扩大,如果依然拘泥于传统的“回老家办理”规则,将提高很多人的办事成本。譬如,东北某省的甲男在沿海地区工作时,结识了同在该地工作的西南某省的乙女,双方想办理结婚登记的话,如果根据原有规则,必须选择到男方或女方老家办理。这将导致当事人需要经历一番舟车劳顿的过程,特别是对于想选择“5·21”“2·14”等特殊节日办证,另行举行结婚仪式的人来说,更需要耗费大量时间、精力。
旧有的办理模式自有一定道理,在信息不共享的时期,婚姻登记机关与公安机关并不联网共享,或者仅限于本地区联网,异地婚姻登记机关无法查询、核实登记者身份信息真伪,容易出现冒用他人身份信息登记情况,也容易出现持伪造的身份证件登记的情况,给社会管理和他人权益带来极大危害。梳理报道可知,一些人曾因身份证件丢失而导致“被结婚”,以致本人无法办理结婚登记。
但随着技术进步和部门间、地区间信息共享力度和范围的加大,异地办理相关事项已经不存在太大障碍。在户籍登记机关和婚姻登记机关之间的信息,以及跨省域间的信息实现共享后,某一处的登记机关可以轻而易举地查询异地人员的婚姻登记情况和户籍信息,核实其婚姻状况和身份真伪,进而开展登记工作。此时,前述的甲男和乙女无需“回老家办理”,只需持有效证件在居住地办理即可,方便之极。
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给公众带来方便的同时,也降低了社会管理的成本和难度。传统办理模式下,由于信息不共享,不可避免地出现冒用他人身份办理、持捡拾的身份证件办理婚姻登记情况。信息充分共享后,即便是异地办理,也可识别伪造和冒名情况。随着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在试点成功经验基础上,不妨尽快实现从“跨省通办”到“全国通办”,让人们在全国任何一个地方均可自如地办理婚姻登记,而非局限于试点地区,以更充分地做到“以数据跑腿代替群众跑路”,让普通人享受到科技发展带来的红利。
来源: 北京青年报
7月15日,为支持抗疫而约定“兄弟,这婚改日再结”的邹雁冰以及她的未婚夫胡嘉侨,通过“跨省通办”婚姻登记的方式在广州市办理了结婚登记,广州市荔湾区民政局为两位新人举行了浪漫温馨的颁证仪式。
记者了解到,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手术室护士邹雁冰家在东北,而胡嘉侨先生是江门市台山人,两人原定于6月1日回台山办理结婚登记。面对疫情,邹雁冰主动申请到荔湾区封闭封控区支援核酸检测工作,胡嘉侨也积极投入到疫情防控工作中,错过了原定的结婚登记日期,俩人只能选择“改日再结”。
随着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原被耽搁的结婚登记计划也提上了日程,而这次,作为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城市之一的广州,成为了两位新人的最佳选择。
记者获悉,2021年6月1日起,广州市积极响应民政部、省民政厅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部署要求,全面实施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双方均为非广州市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其中一方持有广州市发放的有效居住证,可在广州市申请办理内地居民婚姻登记。
据统计,6月1日至7月14日,广州市跨省跨市婚姻登记业务量为1178对。据此估计,广州市年跨省、市婚姻登记业务量或逾万对,将有上万人受惠于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政策。
□ 新人纷纷点赞“跨省通办”新政
记者从白云区民政局了解到,白云区作为广州市来穗人员最多的区,每天都见证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为新人们带来的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对新人告诉记者,他们原本计划回老家办理结婚登记,但是他们现在可以直接在广州办理结婚,避免往返长途奔波且耽误工作,更重要的是能符合疫情防控政策,为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这一便民利民政策点赞。
另一对新人则表示,他们很早就留意到白云区的网红“桃花主题”婚姻登记服务大厅、中西式婚姻颁证大厅VIP服务,很荣幸能到中意的登记处办理手续,虽然他们登记期间正值广州市发生疫情,暂停了结婚颁证服务,但是广州市热情周到的婚姻登记服务,为他们新生活的开启留下温馨浪漫而又难忘的回忆。
据悉,广州市已将“跨省通办”婚姻家庭服务需求纳入广州市全国婚俗改革实验区任务,提供婚姻家庭辅导服务、“跨省通办”结婚登记颁证远程观礼服务、举办集体婚礼、开发专题婚旅线路等特色服务,尽力满足更加多元化、特色化的婚姻服务需求,推动婚姻家庭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婚姻幸福、家庭和谐。
□ 广州婚姻登记服务已向常住人口覆盖,
多措并举保障“跨省通办”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近年来,广州市常住人口数量增长快、增速高,人户分离和人口流动已成为常态。记者了解到,婚姻登记作为一项基本公共服务,从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覆盖是社会发展、顺应群众需求的必然趋势。
在广东省、广州市有关部门大力推动下,广州市早在2018年就已经探索实施了婚姻登记“全城通办”,是全国第二个实现婚姻登记“全城通办”的城市,极大地方便户籍人口就近办理婚姻登记,受到市民群众的一致欢迎。近年来又先后与深圳市、成都市在婚姻登记跨省市通办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为跨省市通办打好了基础。
2021年6月1日起,民政部在广东等省市实施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据广州市民政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广州市多措并举开展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确保试点工作平稳有序。
其中包括对服务设施的进一步完善。据悉,全市婚姻登记服务窗口紧急增配100台高拍仪、身份证读卡器、人脸识别、指纹识别、电子手写屏等一体化智能设备和自助服务终端,提升婚登办事效率。
同时,市民政部门加强引导解答,制定广州市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咨询指引,统一办事条件、材料、时间等常见问题的咨询解答口径,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防止“误解误读”;并且,及时更新上墙制度,通过网上政务大厅、官微等渠道公布最新办事指引,确保新政策主动找有需要的群众。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婚姻登记领域“放管服”改革的深入推动下,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让数据代替群众跑路,满足跨区异地办理婚姻登记的需求,不仅解决了群众的“急难愁盼”,更是提升政府效能、构建服务型政府的有效措施。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卢梦谦 、苏赞 、全杰 通讯员:廖培金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莫伟浓、廖雪明、庄小龙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苏琬茜
1/婚姻登记全国联网了吗?你知道在几几年开始联网的吗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1460/领结婚证要到当地去领吗(领结婚证要到当地民政局吗) http://www.gdmzwhlytsq.com/hyxw/3567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