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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婚姻法》第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我国禁止结婚的血亲范围可以分为两大类
(一)真系血亲。即父母和子女之间;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孙子女、外孙子女之意 曾祖父母、外曾祖父母和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之间。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第6条第四款规定,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结婚登记。
(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兄弟姐妹之间、堂兄弟姐妹之间、表兄弟姐妹之间,叔伯与侄女之间、姑妈与侄子之间、舅父与外甥女之间、姨妈与外甥之间。
来源:找法网
结婚,又称婚姻关系的成立,是指男女双方依法定条件和程序,建立夫妻关系的双方民事法律行为。结婚要满足什么条件呢?婚姻的效力是怎样的呢?结婚登记有什么效力?找法网小编在下文整理了结婚的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阅读!
婚姻的效力是什么?
(一)结婚的条件
1、结婚必须达到三个法定条件
(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一方对另一方的强迫或者任何第三人的干涉。婚姻是自由自愿的,不允许任何人的干预,包括当事人的父母,也不可以强迫儿女和别人结婚。
(2)双方均达到法定年龄:男不早于22周岁,女不早于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以符合一夫一妻制度。无配偶包括三种情形:未婚、丧偶、离婚。
2、法律也规定的禁止结婚的情况
(1)双方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旁系血亲计算时,首先从己身和该旁系血亲分别上数至同源最近的直系血亲。如果两边均为三代以内,则断定该亲属为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如果其中一边超过三代,则予以否定。计算时注意,应当包括己身的世代以及该旁系血亲本身的世代。
例如:计算己身和堂兄弟姐妹之间的代份,首先找出双方的同源直系血亲为祖父母,从己身上数至祖父母为三代,从堂兄弟姐妹上数至祖父母也为三代。两边均在三代以内,则断定堂兄弟姐妹是自己的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①正处于发病期间的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症患者;
②性病患者未经治愈的;
③重度智力低下,即痴呆症患者;
④正处于发病期间的法定传染病。
(二)结婚登记
1、登记的效力
(1)我国法律规定,结婚必须要进行登记,经过结婚登记才能取得结婚证,这时才确立夫妻关系。
(2)办理结婚登记不能代理,就是说,结婚必须男女双方都得到场,不能如同一般民事行为那样可以找人代理。
(3)在一些地方,存在这样一种现象,就是两个人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进行结婚登记,没有拿结婚证,就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了。这种情况,两个人的权利义务得不到法律保障。所以补救的办法就是去民政部门补办结婚登记。
2、不予登记的情形: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双方自愿的;
(3)一方或双方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5)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3、登记机关
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
(三)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
1、无效婚姻
(1)婚姻无效的具体情形有:
①重婚的;
②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③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④没有达到法定婚龄的;
(2)无效婚姻之诉
①如果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时,导致婚姻关系无效的情形已经消失了的,则法院将对此诉求不予支持。
例如:某男已满22周岁,某女只有19周岁,双方隐瞒了年龄而取得了结婚证,两年后,双方发生矛盾,女方向法院提出申请宣告婚姻关系无效。两年过去后,女方已满21岁,导致婚姻无效的情形已经消失,所以法院将不予支持此请求。
②申请婚姻无效之诉提出后,法院查明确属无效婚姻,应当作出宣布无效的判决。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③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
2、可撤销婚姻
(1)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婚姻。
(2)可撤销婚姻的撤销行使权只属于婚姻关系中受到胁迫一方的当事人本人,别人没有权利申请撤销。
(3)有权撤销的机关有两类:
①婚姻登记机关;
②人民法院。
3、婚姻被确认无效、被撤销后的效力
(1)无效婚姻以及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2)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当事人所生子女,适用婚姻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综上所述,结婚必须要进行登记,经过结婚登记才能取得结婚证,夫妻关系才得以设立。结婚必须男女双方都亲自到场。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重婚的、近亲结婚等都属于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的撤销行使权只属于婚姻关系中受到胁迫一方的当事人本人,别人没有权利申请撤销。
2022年10月6日 星期四 雨
随着人类文明的不断进化,人类的思想文明和科学文明也在不断进步,包括对人类自身的认识,我们都知道,中国古代的皇室为了保证贵族的血统总是非常热衷于亲上加亲,也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近亲结婚。然而,随着皇族的身体和势力的衰落,这个在过去的好多世纪一直被推崇的理念却在今日被社会抛弃和不认可,就像我国的《婚姻法》就明确规定了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不得结婚。
而这个规定之所以被写进法律,就是因为近亲结婚影响后代体质的概率性相比其他的结合更加高,如果近亲结婚的群体数量庞大,就会引起社会民族的健康问题。
近亲结婚的胎儿要么是非常优秀,要么就是各种怪病导致夭折。近亲之间的基因因相似度高,隐性遗传被显性化的概念就高。比如我们所熟知的白化病,血友病等,在近亲结婚的后代里面普遍存在。
近亲结婚怀孕后,子女成痴呆、畸形儿的风险高。很多遗传病患者在出生前或出生之时就有明显症状或畸形。虽然现在的科技能在孕期就检测出胎儿的身体情况,但是这种情况仍然无法避免。
古时候,这种亲上加亲、近亲结婚的事情很平常的,就比如《红楼梦》中的薛宝钗是贾宝玉姨妈家的女儿,是贾宝玉的表姐,他们是姨表亲。林黛玉是贾宝玉姑姑的女儿,是贾宝玉的表妹。贾宝玉与薛宝钗和林黛玉之间的亲戚关系都没有超过三代,贾宝玉与薛、林其中任何一人结婚都是近亲结婚。
在西方这个问题也同样存在,就连进化论的奠基人达尔文也是近亲结婚,他的《物种起源》在人类的历史长河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痕迹。虽然达尔文在生物方面有着很深的研究,但是说起达尔文,人们在关注他所提出的“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进化论观点之余,关注的还有达尔文的婚姻问题。达尔文就是和自己亲表姐结婚,当时对于近亲结婚的危害和反对还不是很强烈,那个时候在西方国家近亲结婚的例子是有很多的。
达尔文本人对这段婚姻是很满足的,他和表姐埃玛是从小一起长大,可以说是青梅竹马,所以感情自然也是很好的,达尔文和妻子一共生下了10个子女,由于是近亲结婚,所生的六男四女健康状况都很不佳。
长子威廉和四子伦纳德没有生育能力;次子乔治精神不正常;三子弗朗西斯抑郁症;五子雷勒斯毕生病魔缠身;六子小查理2岁夭折。长女安妮10岁时早亡;次女玛丽出生不久夭亡;三女亨利埃塔没有生育能力;四女伊利沙白性格极其孤僻。
因为近亲结婚,达尔文这样不世出的天才连个孙辈都没有,更别说天才继承人了,而他本人也由于自身惨痛经历而做了相关研究,对遗传优生学作出了奠基式贡献。
另外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所展示的,是布恩迪家族第一代因为近亲婚姻而生出了猪尾巴的孩子,这和家族的最后一代有猪尾巴的女孩相呼应,形成了时间上的循环。这个家族以近亲结婚而最终毁灭,作品表现了马贡多人饱受封闭的思想,婚姻观念上的矇昧,象征了整个哥伦比亚甚至整个拉美长期贫穷落后的的社会现实。
从古代到近代,从中国到世界,近亲结婚都曾经大行其道,而现代越是偏远落后的地区,这样的风俗就越是流行。其实,在我们的祖辈、父辈很多村子里都比较封闭,很多都是近亲通婚,表兄妹、堂兄妹已是规矩,这些深山老林里的村子里,交通不便,外人进不来,村子里的人很难走出去,所以女人不外嫁,男人不外娶,一律实行“自产自销”。
于是,近亲结婚便养育出一群瘫儿傻女,出现了许多智力发育迟缓的、缺胳膊少腿的、没有肛门的、长猪尾巴的孩子,这些山村也越来越穷困,演绎出了悲欢苦乐的生活。在这些闭锁、落后的村庄,聋、哑、疯层出不穷,呆、瘫、残屡生不绝。
那些封闭山村的人们根本不懂得什么叫近亲结婚,还不明白他们为什么会生瘫儿傻女和各种各样的畸形儿,他们不知道近亲结婚的危害。
所幸改革开放以来,农村人受教育的程度也高起来,九年义务教育提升了整体教育素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让村庄富裕起来,交通发达起来,与外界相通,那些贫困家庭的孩子也能上学读书了,还有许多农村孩子考取名牌大学。
年轻人都是受过教育的一代,他们出门打工,见过大世面,脑海里已经有了优生优育的观点,不仅不会违反禁止近亲结婚的相关法律,还会听从医生建议做好产前检查、唐氏筛查、无创DNA检查、大排畸等产前各种检查,尽量减少出生缺陷儿的发生率。
科学知识的普及改变了人们的生育观,通过禁止近亲结婚,减少了出生缺陷,减轻了家庭和社会负担,提升了人口素质,让人们的生活越来越美好!
新婚姻法对法定结婚年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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