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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近日,河北正式发布《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8〕第 4 号》,废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其中,对《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进行了最新修正!在此之前,河北省已于2016年对《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了修正。
据悉,与2011年第一次修正后的《实施细则》对比,本次修正后,《实施细则》由6章42条修正为6章27条,删除17条,增加2条,修改6条!
修正如下:
将《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删去。
第六条至第十三条、第十五条至第十七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三条和第四十一条删去。
增加一条,作为第六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夫妻可以申请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增加一条,作为第七条:“符合《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条件,因生育病残儿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应当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鉴定工作。”
第二十二条改为第十二条,修改为:“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第二十一条改为第十一条,将其中的“第二十条”修改为“第十条”;
第二十八条改为第十五条,将其中的“第三十四条”修改为“第三十条”;
第三十条改为第十七条,将其中的“第三十一条”修改为“第二十七条”;
第三十一条改为第十八条,将其中的“第三十条”修改为“第十七条”;
第三十六条改为第二十二条,将其中的“第五十二条”修改为“第四十八条”。
乡镇村及街道办计生工作负责人员
根据修正后的《实施细则》规定: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和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由副科级以上负责人负责计划生育工作。村设若干育龄妇女小组,组长负责本组计划生育的具体管理和服务工作。村民委员会对村育龄妇女小组长给予适当报酬。
修正后,最新变化有哪些?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本次修正《实施细则》新增2条规定,分别是:第六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夫妻可以申请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以及第七条“符合《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条件,因生育病残儿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应当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鉴定工作。”
补充:根据最新修正的《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双方无子女的公民结婚后,可以自愿安排生育两个子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一) 夫妻生育的两个子女中有经医学鉴定为病残儿, 医学上认为夫妻可以再生育的;(二) 再婚(不含复婚) 夫妻,再婚前合计生育一个子女,婚后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三) 再婚(不含复婚) 夫妻,再婚前合计生育两个以上子女,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的。
《实施细则》删除“晚婚假”规定
本次《实施细则》修正删除了“第十七条:公民实行晚婚的,达到晚婚年龄的一方或者双方,依照《条例》规定享受奖励婚假。”
补充:根据最新修正的《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延长婚假十五天。
这类夫妻照常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以上为修正后的第二十二条内容。
补充:最新修正后的《条例》已经规定,对自2016 年1月1日起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发给《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依法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持证享受以下奖励:
(一)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日起,到子女十八周岁止,对独生子女父母由双方所在单位每月分别发给不低于十元的奖金;
(二)独生子女父母,是国家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退休时分别给予不低于三千元的一次性奖励;是农村居民及城镇无业居民的,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适当补助。
删除17条内容
涉及社会抚养费、生育证、独生子女等
此次《实施细则》修正,包括关于“晚婚假”的第十七条在内,共计删除17条内容。
例如,随着政策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此前《实施细则》中许多规定都已不再适用,因此在此次修正中均被删除,包括:关于生育调节的第六条至第十三条、第十五条至第十六条,以及因未达生育年度再生育征收社会抚养费的第三十三条和涉及《第二个子女生育证》印制的第四十一条。
同时,随着《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相关规定变化,修正前《实施细则》中的一些涉及独生子女家庭认定等的规定也已不再适用,如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即在此次修正中被删除。
此外,修正前《实施细则》中的第五条,也因此前《条例》最新修正后已删除相关规定而删去。
具体如下↓↓
近日,河北正式发布《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8〕第 4 号》,废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其中,对《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进行了最新修正!在此之前,河北省已于2016年对《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了修正。
据悉,与2011年第一次修正后的《实施细则》对比,本次修正后,《实施细则》由6章42条修正为6章27条,删除17条,增加2条,修改6条!
修正如下:
将《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删去。
第六条至第十三条、第十五条至第十七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三条和第四十一条删去。
增加一条,作为第六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夫妻可以申请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增加一条,作为第七条:“符合《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条件,因生育病残儿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应当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鉴定工作。”
第二十二条改为第十二条,修改为:“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第二十一条改为第十一条,将其中的“第二十条”修改为“第十条”;
第二十八条改为第十五条,将其中的“第三十四条”修改为“第三十条”;
第三十条改为第十七条,将其中的“第三十一条”修改为“第二十七条”;
第三十一条改为第十八条,将其中的“第三十条”修改为“第十七条”;
第三十六条改为第二十二条,将其中的“第五十二条”修改为“第四十八条”。
乡镇村及街道办计生工作负责人员
根据修正后的《实施细则》规定: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和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由副科级以上负责人负责计划生育工作。村设若干育龄妇女小组,组长负责本组计划生育的具体管理和服务工作。村民委员会对村育龄妇女小组长给予适当报酬。
修正后,最新变化有哪些?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本次修正《实施细则》新增2条规定,分别是:第六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夫妻可以申请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以及第七条“符合《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条件,因生育病残儿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应当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鉴定工作。”
小布补充:根据最新修正的《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双方无子女的公民结婚后,可以自愿安排生育两个子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一) 夫妻生育的两个子女中有经医学鉴定为病残儿, 医学上认为夫妻可以再生育的;(二)再婚(不含复婚)夫妻,再婚前合计生育一个子女,婚后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三)再婚(不含复婚)夫妻,再婚前合计生育两个以上子女,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的。
《实施细则》删除“晚婚假”规定↓↓
本次《实施细则》修正删除了“第十七条:公民实行晚婚的,达到晚婚年龄的一方或者双方,依照《条例》规定享受奖励婚假。”
小布补充:根据最新修正的《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延长婚假十五天。
这类夫妻照常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以上为修正后的第二十二条内容。
小布补充:最新修正后的《条例》已经规定,对自2016 年1月1日起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依法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持证享受以下奖励:
(一)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日起,到子女十八周岁止,对独生子女父母由双方所在单位每月分别发给不低于十元的奖金;
(二)独生子女父母,是国家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退休时分别给予不低于三千元的一次性奖励;是农村居民及城镇无业居民的,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适当补助。
删除17条内容!涉及社会抚养费、生育证、独生子女……
此次《实施细则》修正,包括关于“晚婚假”的第十七条在内,共计删除17条内容。
例如,随着政策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此前《实施细则》中许多规定都已不再适用,因此在此次修正中均被删除,包括:关于生育调节的第六条至第十三条、第十五条至第十六条,以及因未达生育年度再生育征收社会抚养费的第三十三条和涉及《第二个子女生育证》印制的第四十一条。
同时,随着《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相关规定变化,修正前《实施细则》中的一些涉及独生子女家庭认定等的规定也已不再适用,如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即在此次修正中被删除。
此外,修正前《实施细则》中的第五条,也因此前《条例》最新修正后已删除相关规定而删去。
来源:三峡晚报
极目新闻(记者 赵贝 通讯员 王丹)11月26日,湖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修改后的条例规定,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已生育三个子女的夫妻,有子女鉴定为残疾,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可以等额再生育。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不纳入现家庭子女数合并计算。夫妻再生育子女时,收养的子女不计入生育的子女数。
新修改的条例明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其配偶享受15天护理假;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人每年享受累计10天育儿假。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夫妻,可以在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延长婚假,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婚假、产假、护理假和育儿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参保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并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生育医疗费用保障,减轻生育医疗费用负担。
此外,修改后的条例还对子女照顾老人“护理假”做了规定,对赡养人、扶养人照顾失能或者患病住院老年人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便利,并给予每年累计不少于10天的护理时间;对独生子女照顾失能或者患病住院老年人的,每年护理时间应当累计不少于15天。护理期间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对上述人群的经济扶助、养老保障、医疗保障、帮扶关怀、精神慰藉等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
修改后的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延伸阅读】
增加产假、护理假、婚假……全国多地出台三孩配套措施
2021年8月20日,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其中规定,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并采取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此后,各省份陆续启动修订计生条例工作,出台了增加产假、护理假、婚假、发放育儿津贴、享受购房租房优惠等支持政策,近期年轻人抱怨“婚假太短没空结婚”引发网络热议,因此,产假、育儿假和护理假后,延长婚假也成为热点。
山西婚假最长达30天
极目新闻记者梳理发现,目前吉林、黑龙江、江苏、贵州、安徽、江西、山西、河北等省份在修改后的条例中延长了婚假,但时间长短不一,山西最长,共有30天,但也有省份没有增加婚假天数。
婚假近期引发热议的起因是有网民发帖称“四川婚假只有3天,年轻人根本没有时间结婚”,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开回应称,国家规定婚假为3天,国家正在对婚假制度进行调整,将适时发布最新婚假政策,以便更好地保障职工举办婚礼和蜜月旅游。
从各省条例修改情况来看,吉林省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职工,享受婚假15天;江苏省、贵州省和安徽省规定,延长婚假10天,共13天;江西省和河北省增加婚假15天,共计18天;黑龙江规定婚假15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增加婚假10日,由此最多可享受25天婚假;山西省最长,规定夫妻可以享受婚假30日;河南省拟增加婚假18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7日,最长可享受28天婚假。
除此之外,还有暂无明确但已在征求意见的省份,也将延长婚假纳入计生条例修改范围,其中辽宁拟延长7天,海南拟延长10天。陕西省也拟规定增加假期10天,内蒙古拟增加15天,甘肃省则拟延长至30天。
我国的婚假也经历了多次变动,在“两孩”政策以前,有“晚婚假”的规定,即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的初婚公民和二婚者可享受3天法定婚假,晚婚初婚者可享受15天晚婚假(包含3天法定婚假)。2015年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删掉了有关鼓励晚婚晚育的规定,也取消了“晚婚假”,婚假统一规定为3天。此次全国修改,不少省份开始对婚假做出延长规定。
此次湖北省条例修改,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夫妻,可以在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延长婚假,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住房、租房、现金补贴也有规定
极目新闻记者梳理发现,除生育假外,涉及医保、教育政策、住房保障等方方面面,多省市也出台了相关配套支持措施。其中,北京市为多胎家庭配置了公租房,长沙、成都等地拟对公租房户型进行改革、差异化租赁,以及购房者享优惠等措施。
北京是全国首个在公租房分配中鼓励生育、落实国家“三孩”政策的城市,多孩家庭可优先申请公租房,并在户型选择上给予适当照顾。长沙、成都等城市也就“二胎家庭放开二套房限购”建议公开回应。其中,长沙市表示生育二胎家庭放宽房屋限购有其合理性,将联合相关部门共同深入研究;成都市表示将按照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调控要求,科学分析,积极研究。
除了大城市和区域中心城市,甘肃省张掖市临泽县此次也格外亮眼。《临泽县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对生育二孩、三孩的临泽户籍常住家庭,在城区购买商品房时给予4万元补助,在各中心集镇、屯泉小镇、丹霞康养村等集中居住区购买商品房时给予3万元补助。政府在配租公租房时,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优先予以保障。
除了住房,临泽县该《意见》还明确了现金补贴,对生育一孩、二孩、三孩的常住产妇一次性分别给予2000元、3000元、5000元的生育津贴。二孩每年发放5000元育儿补贴,三孩每年发放10000元育儿补贴,直至孩子三岁。在辖区内公办幼儿园就读,二孩每生每学年给予1000元的资助,三孩每生每学年给予2000元的资助。对生育二孩、三孩的临泽户籍常住家庭,城区购买商品房时给予4万元的政府补助。对于暂未生育的家庭来说,生育三孩后获补贴总额至多可超10万。
除临泽外,四川省攀枝花市也明确,对按政策生育二、三孩的攀枝花户籍家庭,每月每孩发放500元育儿补贴金,直至孩子3岁,而且该市还是全国首个发放育儿补贴金的城市。
三孩生育纳入医疗保障
医保方面,甘肃、江苏、安徽、山东、天津等多个省市发文明确将三孩生育费用纳入医疗保障。
甘肃省自2021年5月31日起,符合政策的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的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终止妊娠)和生育津贴等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并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
安徽省要求确保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的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各地医保部门要按规定及时、足额给付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
江苏省南京市要求,生三孩可享受门诊产前检查费用、分娩医疗费用、计划生育费用、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费。
山西省也明确了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孕产妇生育三孩的住院医疗费用,按规定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山西各地根据基金承受能力,逐步执行全省统一的医保支付标准,无合并症或并发症的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医保限额支付,自然分娩1500元,剖宫产3000元,住院分娩每多生育一个胎儿增加300元。同时,产检费用纳入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除此之外,各省也都在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立、婴幼儿活动场所及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婴幼儿照护支持与指导、促进优生优育和配套法规政策制度建设等方面做出了相关调整和优化。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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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jrtt
深圳市2018年婚假和产假(深圳市2018年婚假和产假是多少天)
2017年全国婚假表(2017年婚假新政策)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1460/晚婚假 河北省规定(河北晚婚晚育假) http://www.gdmzwhlytsq.com/hyxw/3567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