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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未婚生育在我国还是比较普遍的,未婚生育包括了四种情形。一是按照风俗习惯已经正式办理了结婚酒席,宣布正式结婚,但是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属于事实婚姻;二是青年男女之间,在没有结婚之前未婚生育;三是婚外情的生育;四是特殊情形下的婚外生育。
不管哪种情形下的生育都属于未婚生育,都是属于不合法的生育,按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计划生育还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未婚生育由于生育的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不属于合法的夫妻,不合法的夫妻是不能办理准生证的,也就是属于计划外生育,计划外生育属于违反计划生育的行为,按照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应当征收社会抚养费。
虽然现在国家已经提倡一对夫妇可以生育三个孩子,如果孩子是在领取结婚证之前生育,在领取结婚证之后通过补办准生证等手续,那么婚前生育的孩子,就有了合法的生育手续,在办理孩子的户籍时,就不再有任何障碍,也不再缴纳社会抚养费。
但如果是在婚外生育,或是在没有结婚之前生育,最终的结果是两人没有结婚,属于非婚生育的,这就给办理孩子的户籍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大人的过错孩子是无辜的,但孩子出生后就会面临没有父亲或是母亲的尴尬境地,给孩子以后的健康成长带来一定的不确定因素,所以作为年轻的男女,不要轻易将非婚生育作为游戏,作为人生的选项。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三个孩子以后,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各省新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已将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条例删除,也许今后不会再征收社会抚养费,也不再将征收社会抚养费作为办理户口登记的前提。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精神,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这为以前属于超生的子女,未婚生育的子女办理户口登记提供了政策依据。按照相关的规定,孩子的户口可以随父母一方落户,也就是非婚生育的子女,既可以在父亲的户籍地落户,也可以在母亲的户籍地落户。
但有的地方规定,非婚生育的子女申请随父落户的,需要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如果是在医院生育的孩子,不管是婚内生育还是婚外生育,医院都会为孩子出具医学出生证明,只要凭孩子出生的医学证明,就可以在母亲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籍登记。
但如果孩子不是在医院出生的,比如是在家庭生产的,就需要办理亲子鉴定后,向县级卫建部门委托的机构申请孩子的医学出生证明才能办理户籍登记。如果孩子是因为婚外情生育的,比如男方有家庭,或是女方没有结婚生育的,或是女方有家庭,男方没有结婚等情形下生育的,随母亲落户的,需要提交医学出生证明,无法提交医学出生证明,需要提交亲子鉴定证明等。
综上所述,未婚生育的子女,可以在父母一方的户籍地办理户籍登记手续,在母亲户籍地办理落户的,需要提交医学出生证明和母亲的户口簿;随父亲办理落户的,需要提交父亲的户口薄和孩子的医学出生证明,亲子鉴定证明等。
我是邦邦户籍,今天协助崔先生处理国外非婚生育孩子上不了户口的问题。当事人当年在国外非婚生育,后来和孩子母亲感情不合分手了,现在因为没有孩子母亲的证件,人也无法到场,所以孩子无法在广东省深圳市上户口。我们深入了解之后,给崔先生出具了国外非婚生育孩子上户口方案:
第一步:申请办理户口通知书
出国人员子女在国外出生,回国申报户口需要提交户口通知书,这主要是为了明确国外非婚生育孩子的国籍。我们准备好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旅行证,护照,出生医学证明及其翻译和大使馆认证),到广东省深圳市出入境管理局提交办理申请。几日之后他们调查清楚小孩的事实情况,就拿到了《办理户口通知》。
第二步:按照要求准备具体资料
办理入户申请前,提前了解当地户籍部门非婚生育孩子落户的材料清单,按要求准备入户申请资料(户口本、身份证、护照、疫苗本、孩子出生证、出生证翻译和大使馆认证、司法亲子鉴定、未婚生育情况声明)。如果孩子满3岁,还需要提供学籍档案证明和2寸免冠照一张。每个地方所需材料会有些许不同,提前了解清楚,可以提高办事效率。
第三步:提交入户申请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接下来就要给境外非婚生育的孩子申请上户了。我们早早来到了广东省深圳市的户籍派出所,递交了《办理户口通知》和上述准备的证明材料,填写了入户申请表和孩子母亲不能不能到场的情况说明书。因为涉及境外,所以需要调查确认之后才能审批通过。在准备充分材料齐全的情况下,一周后我们就收到了审批通过的喜讯。
专人对接,专事专办,一个月不到我们就协助当事人给境外非婚生育的孩子上好了户口。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就算是境外生的,只要没有他国国籍,一样可以回国内申请父母上户口。境外非婚生子女的上户攻略今天就分享到这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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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因为给孩子改名的问题产生矛盾,甚至需要诉至法院来解决问题,在实践中这类情况是比较常见的。
有些女人离婚后再婚,想让小孩尽快融入重组家庭,于是想更改孩子姓名,让其随继父姓。
而女方的前夫,要么坚决反对给孩子改姓,要么以女方擅自修改小孩姓名为由拒付子女抚养费。
这些做法合理吗?关于离婚后给孩子改名的问题,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一、离婚后不能单方面给未成年子女改名字
根据法律规定,子女通常情况下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
离婚后,如果需要变更子女姓名,需要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另一方擅自变更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
如果当事人隐瞒离婚事实,通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把孩子姓名改了,另一方要求恢复,双方又协商不成时,公安机关将予以恢复。
此外,根据《民法典》司法解释的规定,父亲或者母亲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
二、不能以对方擅自给孩子改名为由,拒付抚养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由此可见,父母和孩子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解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父母离婚后,未抚养子女的一方支付必要的抚养费是其法定义务,该义务的履行与子女姓名权的行使无关。
此外,《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五十九条明确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
所以,离婚后当对方擅自将孩子姓名改随继父或继母时,另一方可要求公安机关或诉请法院予以更正恢复,但不能因此拒付抚养费,这是两码事。
附:未成年人改名字手续
1、孩子以及父、母三人的居民户口薄正本原件。
2、父母《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3、监护人书写“改名申请”内容:
父母基本情况(姓名,身份证号,户口所在地,工作单位)、父母的婚姻状况(初婚、再婚)孩子基本情况(独子还是第几子),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户口所在地、在读学校,改名原因(不能以诸如算命等封建迷信为由)。明确表明由***变更为***。
4、父、母双方要来派出所当面签字。变更人是学龄前儿童的无需签字,除此以外都要签字(孩子无需来所,在申请书上签字即可)
备注:
1、父母离异的,未成年人生父或者生母也须到派出所当面签字。
2、领养的情况,需持领养报批审批表复印件。
3、双胞胎变更姓名,申请中要注明是双胞胎。
4、父母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判决》或有民政局印章的离婚协议书(协议应该一式三份,民政婚姻登记部门留存的有印章)
转户口上面会显示婚姻状况吗,转户口上面会显示婚姻状况吗怎么改
更改户口婚姻状况代办(户籍修改婚姻状况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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