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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0/婚假是按自然日算吗(婚假是按天算还是按工作日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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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6-07 15:4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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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湛江律师编辑整理,多位从业9年以上的律师,也非常认可此文的回答,大家可以参考一下,如有不妥欢迎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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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假不再有区分,晚婚假成为历史

剑客行者 三剑客


婚假不再有区分,晚婚假成为历史

题图:大唐


我是一个标准的晚婚军人,29结的婚,30要的小孩。

记得26岁的时候和干部股的干事交流,说起了结婚的年龄和婚假问题。

他问我多大了?我说26了。

他说那就刚刚好,不然就少休好几天假了

我好奇问为什么?

他说很简单。根据规定,25岁初婚的军人,可以享受晚婚假7天。也就是如果我现在结婚,婚假将不只是3天而是另外再加7天,一共10天。

原来如此,这年龄差一两年竟然假期少了一个星期。虽然那个时候没有结婚的条件和打算,但是晚婚军人结婚婚假比正常婚假要长的印象还是深深埋在了心里。

婚假不再有区分,晚婚假成为历史

前段时间,《军人休假工作暂行办法》公布实施了。这其中有很多的亮点和关注点,但是我觉得关于婚假的内容值得注意:

对军官、军士休假制度进行整合重塑、一体设计,统一设置不同地区、不同岗位、不同类型人员假期,系统规范年休假、探亲假,以及国家和军队规定的婚假、产假等,确保总体平衡、协调一致。

而对于婚假的规范,就是这样一段话:军官、军士结婚的,婚假10天。

别小看这几个字,它对军人和军人的生活来说影响很大。

婚假不再差异化了。根据以往规定,普通军人(25岁之前结婚的军人)的婚假只有3天。但是如果你是晚婚,则可以再加7天。这就导致了结婚年龄不同,婚假时间不一样的情况。虽然这样的规定,有其合理的历史背景和功效,但是同样是结婚婚假却不同的情况,也让大家心里感觉不太舒服。

但是今后军人结婚,无论你结婚年龄多大,只要符合规定就可以享受享受10天假期。10天就是标配,婚假就是10天。

晚婚假退出了历史舞台。从提倡和鼓励晚婚到现在的统一婚假假期,从差异化落实到统一10天假,这个变化其实挺值得我们回味的。而这也同时意味着伴随着一代军人的晚婚假,也就彻底进入了历史舞台和我们说再见了。

这里我们说说晚婚假。根据[1980]劳总薪字29号规定:婚丧假1-3天,结婚双方不在一地的另外给予路程假。

虽然规定时间是一到三天,但是通常军地都按最长3天计算,这就是婚假3天的由来。

而《中国人民解放军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晚婚的军队人员,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7天。晚婚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而这里的晚婚的军队人员,指的是男军人25周岁、女军人23周岁以上初婚的军人。

这个规定,就是大家常说的晚婚假的由来和标准。而这7天假期,也的确吸引很多军人在选择结婚年龄的时候,把时间放在了晚婚假的标准之内。用很多人的话说,反正都是要结婚,如果不是很着急自然是假期越来越多,多了7天可以完成很多事情。

而随着新规的施行,让晚婚假正式退出历史舞台,官兵不用为了享受晚婚假而推迟婚期。如期结婚,想结就结、该结就结,这种感觉其实挺好的。

婚假不再有区分,晚婚假成为历史

婚假不再有区分,晚婚假成为历史

最后还有一个细节需要大家注意,那就是规定中明确的是军官、军士结婚的婚假天数。这里面说的不是士兵,也没有提及义务兵。这是为什么?

这是因为根据相关规定,义务兵在服义务兵役期间是不能申请结婚的。因为不能结婚,自然也就没有什么婚假假期的问题了。但是对于那些已婚的义务兵,对于他的参军没什么影响。

有战友说,其实对于大多数军人来说,结婚基本都25岁以后了。25岁之前结婚的,不是家里催得紧就是青梅竹马感情到位了。而且部队工作那么重,其实真的没有时间谈恋爱和结婚,所以取不取消都挺好的。而且有了这个晚婚假,对那些因为工作忙而无法早结婚的军人,也算有个补偿和交代。

对于这个问题,我却不是这么想的。一来设置晚婚假,是军队根据国家政策指定的配套措施,是为了鼓励和提倡军人晚婚晚育,以实际行动做好国家政策的执行。所以这个晚婚假不算是一个补偿而是一个引导和激励而已。至于选不选、要不要,就看你自己了。

二来这些年在婚姻问题的政策规定已经变了,提倡和鼓励的内容变了,因时而异就在所难免了。众所周知,军人结婚的年龄,已经根据相关法规进行了调整,实现了军地的统一。同时,军队也取消了对于军士在军营里和驻地找对象的年龄限制。这一切,被大家称为国家和军队在“催婚”,但也为婚假的统一和晚婚假的取消奠定了基础。

军队把婚假统一晚婚假取消,这让很多军人的担忧和顾虑没了,选择起来也会更加顺畅。而且现在都提倡生二胎三胎了,如果还设置晚婚假恐怕就和国家政策不相符了。

同时,晚婚假取消和婚嫁的统一,也是对军人婚恋问题的关心。虽然统一的10天假期,对于军人的婚恋的作用不一定很明显,但是增加的假期之中也体现了国家和军队对于大家的关心,对于军人婚恋幸福的支持和尊重,对于婚恋难题的重视和解决。

而这个规定和军属荣誉金、假期可以分段休等政策规定一起,构成了保障和保护军人婚姻和家庭的“组合拳”,从不同侧面发力为军人的婚姻和家庭加油助力。

结婚年龄规范了,婚假假期也统一延长了,有人担心会不会导致大家都那么早结婚,会对军人队伍的稳定和安心服役产生影响?

毕竟婚恋问题,特别是结婚时间的问题,必然是考虑多方位因素因素的结果,不会因为结婚年龄的调整和婚假假期的改变而盲目冲动起来。用很多战友的话说,哪怕是18岁结婚,哪怕是20天假期,自己结婚的年龄也不会太早。毕竟还有那么多的工作要做,还要做好准备之后再说。

婚假不再有区分,晚婚假成为历史

婚假不再有区分,晚婚假成为历史

最后还是要给即将或者准备结婚的战友提醒两点:

一是军婚的幸福不仅仅是有婚假,还有很多。比如家属荣誉金的发放,两地分居补助金的发放,军属免费医疗的开通,比如军属优待清单的实施等。总之这样的呵护和关爱是无微不至的,当个军属结个军婚真的不错。

二是婚假是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日的。也就是说,这10天是包含公休日或者法定假日的,而探亲假、年休假是不包括的。

三是在探亲假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干货|产假、病假、年假问题集锦

除了法定节假日以外,还有产假、婚假、年休假、医疗期、事假等等……法律规定中的假期,实在是太!多!了!不同假期休假天数不同,在工资的发放上也不一样,就这个问题又愁坏了一批HR,下面就为大家分享最容易困扰HR的几个休假问题!

干货|产假、病假、年假问题集锦

产假问题

劳动法中规定:怀孕1—7个月每月可享受一天假期;怀孕第8个月,每月可享受两天假期;9个月以上每月可享受四天假期但其中两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不能计算为病假、缺勤)。

女员工怀孕初期如果身体确实不适需要在家休假保胎的话怎么办?

➤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规定:“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怀孕,经过医师开据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的时间,按照本单位实行的疾病待遇的规定办理”。

➤劳动部对于医疗期的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婚假问题

各地婚假天数都不一样,目前北京、上海、重庆、西藏等地婚假规定为10天;福建、河北15天,河南21天;天津、湖北、广东等地为3天,其他地区详细的天数各位可以根据自己所在地的法律规定执行。婚假按自然日计算,包含周末的。

干货|产假、病假、年假问题集锦

年假问题

法律规定,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公司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员工日工资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病假问题

法律关于医疗期的规定为: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如果在公司合同里规定只有过了试用期才能使用带薪病假,合理吗?

不合理。每一位员工都有享有休病假和领取病假工资的权利,并没有试用期内外之分,法律规定,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的80%。

婚假、产假、看护假、育儿假、陪护假如何休?(天津市)

小编按:三孩生育政策下,相关假期如实务资料,仅供朋友圈分享!


小编按:三孩生育政策下,相关假期如何休,需各地出台相关政策予以规定,以下是天津和浙江省的实施意见,可参考学习。


关于婚假生育假(产假)陪产假

育儿假护理假等假期休假的实施办法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婚假生育假(产假)陪产假育儿假护理假等假期休假的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5月17日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三孩生育政策,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第三条 《条例》规定的假期包括: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享受婚假十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的生育假(产假)的基础上增加生育假(产假)六十日,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三周岁以下期间,用人单位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十日的育儿假;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患病住院的,其子女所在单位给予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二十日、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十日的护理假。其中婚假、育儿假为工作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生育假(产假)、陪产假、护理假为自然日,包括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第四条 职工休婚假、陪产假、育儿假、护理假期间视为正常出勤,工资及福利待遇等照常发放。职工休生育假(产假)期间,相关待遇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婚假、生育假(产假)、陪产假一般应当连续使用。育儿假、护理假可以连续使用,也可以根据家庭实际情况分散使用。


第六条 育儿假按照夫妻生育的子女数量计算,多子女家庭夫妻的假期天数分别累计叠加。休假周期以子女的实际年龄计算。育儿假当年未休的,一般不再延续至下一年。


夫妻离婚的,抚养子女的一方享受育儿假。


养父母、继父母抚育养子女、继子女的,应当享受育儿假。


第七条 护理假以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实际住院天数计算。


子女死亡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子女的配偶应当享受护理假。


养子女、继子女照料由其赡养的养父母、继父母的,应当享受护理假。


第八条 职工休护理假的,应当向用人单位出具老年人患病住院的相关医疗资料。用人单位可以通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职工个人档案、履历表或承诺书等资料认定职工的独生子女身份。


第九条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等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条例》规定,完善本单位休假管理制度。


支持用人单位在天数、待遇等假期执行方面采取更为灵活、更具弹性、更有利于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的方式,无需咨询或征求有关行政部门意见。


第十条 因用人单位原因,职工未能及时享受《条例》规定的婚假、生育假(产假)、陪产假、育儿假、护理假等假期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职工补休。


第十一条 卫生健康、人社、民政、医保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指导和监督工作。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督促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等用人单位落实相关假期、优待规定。工会应当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 各类假期具体执行中的问题,生育假(产假)、陪产假、育儿假、护理假由卫生健康部门负责解释,婚假由人社部门负责解释,生育保险相关待遇由医保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条例》规定的假期,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之日,即2021年11月29日起实施。




浙江省的实施意见:


2021年11月25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并于同日公布施行。


为准确理解把握《条例》的核心要义,推动《条例》有效实施和精准落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征求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意见,省卫生健康委就《条例》有关问题作相应解答。


一、关于生育子女问题


1.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是以生育子女数量还是以生育胎次计算?


答:以生育子女的数量计算,不是以生育胎次计算。


2.再婚夫妻生育子女的数量如何计算?


答:再婚夫妻生育子女的数量,按照再婚后夫妻共同生育的子女数计算,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数不进行合并计算,也就是再婚夫妻再婚后也可以生育三个孩子。


二、关于妇女产假问题


1.妇女产假的期限如何计算和确定?产假期间享受哪些待遇?


答:生育一孩的产假为158天,生育二孩、三孩的产假为188天。妇女产假的期限自生育之日起按照自然日计算,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和职业假。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计算工龄。


2.《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规定,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该办法规定增加的产假是否可以与修改后条例规定的产假进行叠加享受?


答:可以叠加享受。


3.生育双胞胎、三胞胎的产假期限如何确定?


答:可以享受188天产假。


4.修改后的《条例》施行(2021年11月25日)前生育子女的夫妻,能否享受延长的产假?


答:在2021年11月25日(包含25日)之后,产假尚未结束的,可以按照修改后《条例》规定的产假期限予以顺延,即:一孩可以享受总计158天的产假,二孩、三孩可以享受总计188天的产假。


三、关于男方护理假、夫妻育儿假、独生子女陪护父母假问题


1.男方护理假的期限如何计算和确定?男方护理假期间享受哪些待遇?


答:在妇女围产期和产假期间,男方可以享受总计十五天的护理假,不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和职业假。护理假的期限不按照生育子女数量进行叠加。护理假可以一次性使用,也可以分次使用。护理假期间的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照发。


2.夫妻育儿假的期限如何计算和确定?育儿假期间享受哪些待遇?


答:在子女三周岁内,夫妻双方每年(从子女出生之日起按照周年计算)各享受10天育儿假,育儿假不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职业假。育儿假的期限不按照子女数量叠加享受。夫妻双方每年享受的育儿假应当在当年内使用,不能结转到下一年使用,可以一次性使用,也可以分次使用。育儿假期间的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照发。


3.独生子女陪护父母假的期限如何计算和确定?陪护父母假期间享受哪些待遇?


答:独生子女父母一方年满60周岁的,独生子女每年(从其父母一方满60周岁起按照周年计算)享受5天陪护父母假,不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职业假。独生子女每年享受的陪护假应当在当年内使用,不能结转到下一年使用,可以一次性使用,也可以分次使用。陪护假期间的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照发。例如,独生子女父母中的一方在2021年12月1日时年满六十周岁,则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期间,独生子女可以享受五天陪护父母假。


4.妇女产假、男方护理假、夫妻育儿假、独生子女陪护父母假请假需要哪些程序?


答:根据实际情况,由本人或配偶申请,所在单位审核批准,假期结束后到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销假。


整理自:劳动法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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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3年08月02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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