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由通辽律师编辑整理,多位从业5年以上的律师,也非常认可此文的回答,大家可以参考一下,如有不妥欢迎指正。
文章目录: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湖北应城:监督纠正
结婚证上的一字之差
近日,在湖北省应城市检察院的积极推动下,结婚证上的姓名错字历经20余年终被纠正,当事人徐某也撤销了对民政局的起诉。
1998年,徐某与李某申请结婚登记,因李某签署的名字中用了同音的另一个字,工作人员按照李某签署的姓名发放了与户口簿姓名不一致的结婚证。婚后,徐某与李某两人因感情不和,便口头约定解除婚姻关系,但未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数年后,徐某想要与李某解除现有婚姻关系,但因结婚证中李某姓名的错别字,导致无法办理离婚手续。
2021年5月,徐某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经审查认定被告主体不适格,徐某撤诉。今年1月,徐某再次以结婚登记错误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市民政局将结婚证中男方李某的姓名进行更正。因该案超过了5年起诉期限,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应城市检察院接到该案线索后,与法院进行了沟通。今年4月,法院邀请应城市检察院对该案进行行政争议化解。该院检察官多次向当事人了解情况,查找收集相关资料,并与承办法官一起走访相关部门,反复协调沟通,当事人李某也表示愿意配合,将在结婚证信息更正后办理后期手续。
5月25日,应城市检察院召开关于行政争议化解公开听证会,邀请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该市法院、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参加。听证会上,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审查认定的事实及证据,与会人员就徐某要求更正结婚证中男方姓名事项发表意见。听证员们一致支持徐某提出的更正结婚证中男方姓名的诉求,该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认真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当事人早日回归正常生活。
听证会次日,应城市检察院向该市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监督其依法履职。随后,该市民政局迅速将相关材料和检察建议反映到上级部门,经批准后,于6月9日将婚姻登记系统中李某的信息予以更正。目前,徐某已撤销了对民政局的起诉。
来源:检察日报
怎样在房产证上加上妻子、女儿或父母亲人的名字?在法律上来说,“加名”实质上是增加房屋的共有权人。据了解,按照目前法律法规的规定,要增加房屋的共有权人,可以根据房地产权赠与、买卖或析产登记三种方式办理。
(1)赠与
假设房屋产权人想在自己的房产证上加上儿子的名字,那么可以选择将房屋的部分产权赠与给儿子。具体应该怎么操作呢?
第一步应先到公证部门办理房屋的赠与公证,然后到财税部门办理完税或免税手续,再到国土房管局的测绘部门出具测绘附图,最后持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完税或免税证明、测绘附图、原房地产权证书、赠与公证书、身份证明等资料,到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赠与登记,增加儿子为房屋共有人。
(2)买卖
想在自己的房地产权证上加上其兄弟的名字应该怎么办?你可以选择将房屋的部分产权卖给自家兄弟。你可以持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地产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附图、原房地产权证书、身份证明等资料,到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转移登记,增加你的兄弟为房屋共有人。
(3)析产
以房屋析产登记增加房屋共有权人仅适用于夫妻之间。如果你想在自己的房产证上加上配偶的名字,除了可以选择赠与、买卖方式外,还可以选择房屋析产登记。
你需要先到公证部门办理房屋的夫妻析产公证手续,然后到财税部门办理完税或免税手续,再到市国土房管局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附图,最后持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完税或免税证明、夫妻析产协议书、测绘附图、原房地产权证书、身份证明等资料,再到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屋析产登记。这样,你就能增加配偶为房屋共有人。
房产证加名需要注意什么?
1、夫妻之间加名字
夫妻之间加名字或去名字,不收取契税。但需带好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这三类证件正本及复印件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同时产权人要到现场根据产权变更登记处的要求,写同意加名的书面声明,并在声明上签名盖手印。
2、父母子女之间加名
父母子女之间加名字或去名字,都将被视为份额买卖,要收取相应份额的契税及各项税费。
来源:【四川日报-川观新闻】
“学龄前小朋友能改名吗?更改姓名的要求是什么?”近日,多位网友通过四川日报全媒体问政四川平台和民情热线(028-86968696)留言,咨询为未成年的孩子办理更名的相关事宜。
网友求助:
能否改名?女儿的四字姓名旁人难理解
网友唐女士是成都市大邑县人,2018年女儿出生时,一家人在匆忙之中给女儿起了名并办理了出生证明等。孩子的姓名共四个字,即由父姓加母姓再加两个常见字组成,整个名字风格颇“网红”。
近几年,尤其孩子上幼儿园后的一年多来,家人对她的名字越来越不满意,“四个字的名字在日常生活中较少见,不仅她身边的小朋友们不能理解,我的很多朋友也很难理解。”唐女士说,加之女儿姓名中最后两个字太“网红”,导致小孩总是因为姓名而遭到嘲笑,因此便想着在孩子上小学前,尽早给她更名。
市民在公安办证中心办理事宜。川观新闻资料图片(图文无关)
但当唐女士首次前往大邑县政务服务中心申请为小孩办理姓名更改,随后得到的答复是审批未通过,近日,唐女士在问政四川平台进行了留言,咨询学龄前小朋友更改姓名的要求是什么?应该提交哪些手续?
公安局回复:
满足这些条件,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可变更姓名
针对唐女士的咨询,大邑县公安局近日对此进行了回复。
回复表示,根据成都市公安局《关于印发》的通知,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的前置条件及要求为:
(1)由乳名改学名;
(2)因父母离异更名;
(3)再婚子女更名;
(4)因收养关系成立更名;
(5)因收养关系终止恢复收养前姓氏;
(6)同校或同班学生重名。
未满18周岁的公民,有上述情况的可以变更姓名。
未成年人更名需至少符合其中一个条件,由父母或收养人、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在户籍所在地公安办证中心申报。离婚子女申请更名的,须经父母双方同意;再婚子女申请随继父(母)姓的,须经其生父(母)同意。
为孩子更名
需备好这些材料
唐女士为孩子更名,符合“乳名改学名”这一条件,那她为何没能成功改名呢?
对此,相关部门解释,她未成功办理的主要原因在于,其女儿的准确户口资料等未备齐。
根据大邑县公安局回复,具体来说,家长为孩子申报更改姓名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变更更正户口项目申请表》;
(2)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16周岁及以上人员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父母亲的结婚证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父母亲的离婚证(父母离婚的出具。父母离婚后子女变更姓名需父母双方到场签字同意;如果双方不能同时到场由公证机关出具父母同意变更子女姓名的公证书) (原件和复印件);
(6)父(母)死亡证明(父[母]死亡的出具);
(7)收养证或解除收养证明(收养或解除收养关系更名的出具);
(8)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月14日,记者获悉,唐女士在带齐相关材料前往办理后,目前已为孩子成功更名。
本文来自【四川日报-川观新闻】,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ID:jrtt
劳动仲裁 生育津贴 劳动仲裁 生育津贴 补足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1460/如何更改结婚证上的名字(怎样改结婚证上的名字) http://www.gdmzwhlytsq.com/hyxw/3561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