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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王超 通讯员 陈金祥
近日,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胜利派出所行政拘留一名侮辱他人违法人员薄某。
7月2日12时24分,胜利派出所接王某报警称:6月30日17时许,其在东营某网咖上网时,收到其朋友发送的微信,称有人在微信群内用其照片发布招嫖信息。接警后民警经调查,薄某与王某系同学关系,薄某在王某的QQ空间内下载了王某的个人照片,配以文字发布在朋友圈和微信群内用以招嫖。经询问,薄某对其侮辱他人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给予薄某行政拘留九日的处罚。
因为辱骂骚扰他人而被公安机关处罚的还有不少,2016年8月,广饶县公安局接到李先生的报警称:有人多次在半夜发信息对其辱骂、威胁,严重扰乱了正常生活。民警接警后立即对案件展开调查取证工作,经查,自同年7月至8月份期间,吕某因与李先生之间因锁事发生过纠纷,吕某怀恨在心,为此多次给李先生某发送威胁、侮辱、恐吓性质的信息,李先生将其拉黑拒收后,吕某仍“穷追不舍”,就用其他号码继续发送。
吕某的行为已据严重扰乱了李先生的正常生活,无奈之下,李先生只能向警方求助。民警对吕某进行了询问,吕某对自己多次给李先生某发送威胁、侮辱、恐吓短的信息扰乱他人正常生活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后吕某已处以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
2018年9月,利津县公安局依法查处一起在微信群内公然辱骂他人案件,行政拘留违法行为人徐某某(女,55岁)。2018年9月12日,徐某某因琐事多次在微信群里辱骂刘某某(男,45岁),并在网络上传播视频,对刘某某生活造成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对徐某某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如今,网络、手机成为每个人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但是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利用信息网络恶意编造、散布虚假信息,起哄闹事,辱骂、恐吓他人,应当追究法律责任,造成严重危害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广大网民应理性发言,对于恶意造谣,辱骂诋毁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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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
卖淫嫖娼属于违法行为,
可是有人偏偏鬼迷心窍,
竟然相信街头色情小广告,
结果悲剧了……
案件回顾
7月8日凌晨,家住白云区的小江(男,化名)下班后百无聊赖地走在街上,就在他不经意低头的时候,几张色彩缤纷的小卡片吸引了他的注意力。定睛一看果不其然几名衣衫暴露的“包小姐”印入了他的眼帘。看着卡片上吊人胃口的字眼和身影,小江经过一番思想挣扎后,决定拨通卡片上的预约电话。
在通话过程中,小江向客服详细了解服务项目的种类及价格,一番纠结与讨价还价,小江终于做出了选择。价格谈妥后该客服称为了确认顾客的诚意,需要小江预先支付100元的押金。此时的小江一听金额也不多,便毫不犹豫的支付诚意金。
于是,小江如愿以偿地拿到小姐苏苏(性别未知,化名)的微信,并将自己的地址发给了对方。就在二人语音过程中,苏苏竟又发来一个微信付款二维码,称要再收一笔上门费自己才会过去找小江。
一开始,小江采取不妥协的态度,对此,苏苏表示这单生意就不接了,甚至开始不太搭理小江,就算收到消息也会隔很长时间才敷衍回复两三句。见对方态度如此坚决,小江只好乖乖地按照对方给的二维码扫码支付了1400元上门费。
转账之后,小江便满怀期待地拨打了苏苏的语音通话,然而电话听筒里的声音却再也不是苏苏甜美的嗓音。取而代之的是一次呼叫失败,两次呼叫失败,万般无奈之下小江只好发消息询问苏苏究竟到了哪里,这才发现自己原来已经被对方删除好友了。
白云警方表示,该案件是典型的网络招嫖诈骗,并提醒网络招嫖本身就是违法行为,而网络招嫖往往都是借招嫖之名行诈骗之实,请各位务必洁身自爱,切勿尝试联系招嫖信息上所留的电话、QQ、微信等,网络招嫖要求转账都是诈骗,一旦把持不住自己便很容易掉进诈骗分子的陷阱。
警方提醒
此类诈骗多打着“特殊服务”的诱饵,受害人往往有碍于情面,都忍气吞声不报警。其实,苍蝇不叮无缝的蛋,警方提醒广大居民朋友,针对此类色情小广告,首先要洁身自好,抵制诱惑,不动歪脑子,不想歪心思。
骗术大揭秘
骗子是“心理专家”,网络招嫖骗局仅需5步。
1、谈妥价格,交保证金
诈骗分子首先会通过散发小卡片或在网络上发布招嫖信息等方式吸引事主,当事主自投罗网主动联系诈骗分子时,便会佯装在电话中和事主谈好服务项目及价格。待双方达成交易意向后,诈骗分子便会以各种似乎“合乎情理”的理由让事主先交钱,并且信誓旦旦称一收到钱马上安排上门服务。
2、变本加厉,索要钱财
交完押金或诚意金后,诈骗分子一般便会与事主相互加微信,随后诈骗分子便会利用事主急于接受服务的心态,进一步索要钱财。常常会以“小姐”出门需要车费或安全保障费为由,要求事主支付押金或保证金,否则就不退诚意金,也不会安排小姐上门服务。
3、骑虎难下,乖乖付款
转过几笔钱后,如果事主依旧没有察觉到对方在骗自己,便会处于骑虎难下的情况,面临两难的选择。如果拒绝转账,不但享受不到服务,前面已经付的钱也要不回来,出于这种心理,事主只得相信对方不是骗子,乖乖地按照诈骗分子的套路支付他们所谓的“押金”、“保证金”。
4、上门敲诈,拿钱消灾
如果事主意识到了自己被诈骗,不按诈骗分子的要求转账,诈骗分子便会恐吓受害人,如果不转账便去事主给的地址找事主麻烦。即使事主按照诈骗分子的要求转账了,小姐也上门了,也难免会转化成为仙人跳,从而达到诈骗分子的敲诈目的。
5、删除好友,销声匿迹
当事主识破骗局或没有再被诈骗的价值时,诈骗分子会立马将受害者拉黑或删除好友,消失得无影无踪。
文|郑少敏
图|网络图片
通讯员|白公宣
编辑|欢欢
上饶一名男子,想通过微信约干龌龊事,结果落入骗子陷阱,被骗2万多。15号晚上,独自在家的上饶男子孙某,闲得无聊时,打开手机微信“附近的人”,添加了一个穿着清凉的“美女”微信,一番聊下来后,对方提出只有孙某开好房间,她才可以上门服务。
网上转了600元服务费后,对方又以怕孙某报警为由,要交2500元的押证金,并承诺这笔钱会退。被色欲冲昏头脑的孙某,又给对方转了2500元。紧接着,对方又称要孙某发一笔交通费。这一次,孙某拒绝了对方的要求,但对方称已到他家楼下,如果不交钱就上来打他。
孙某先后分5次,向对方转账23100元,直到实在没钱再转给对方了,才选择报警求助。警方调查发现,孙某是被电信诈骗了。
民警介绍,这些所谓的“美女”实际上并不在他附近,而是通过手机或电脑上虚拟的定位软件,定在附近,如果被搜索到就会实施诈骗。
目前,案件警方正在调查。警方提醒,嫖娼本是违法行为,要受到法律制裁,现在不法分子会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招嫖”信息,上网时发现此类信息,不要理会,一旦禁不住诱惑就很可能会掉进骗子的陷阱。
(视频来源:江西都市频道 编辑:施荔)
1460/网络招嫖威胁我要告诉我的家人(网络招嫖被骗被威胁)
网络招嫖诈骗立案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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