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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0/事实婚姻会坐牢吗(事实婚姻还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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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6-06 10: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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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株洲律师编辑整理,多位从业4年以上的律师,也非常认可此文的回答,大家可以参考一下,如有不妥欢迎指正。

文章目录:

婚姻法新规:非夫妻关系的男女自愿同居,被查到后会有什么处罚?

男女同居已经成为当今社会的普遍现象,人们越来越倾向于以事实共同生活,而不一定非要结婚才能同居。然而,在一些情况下,男女同居是不被法律认可的,并且可能会面临各种风险和处罚。

首先,如果男女同居的其中一方已经结婚,那么这种行为就被称为婚外情

在婚姻法中,婚外情是被禁止的,并且在离婚案件中可能会被作为证据进行举报。如果因婚外情而导致离婚,被证实有婚外情的一方可能需要承担经济赔偿等法律责任。

其次,如果男女同居的双方并没有结婚,但是却冒用夫妻关系或者利用婚姻的名义一起居住,那么这种行为就构成了冒用夫妻关系罪

冒用夫妻关系罪是指以夫妻名义为非法目的进行的行为,包括冒用夫妻身份领取补贴、非法占有财物等。一旦被发现,可能会面临法律的制裁,甚至会被判刑。

婚姻法新规:非夫妻关系的男女自愿同居,被查到后会有什么处罚?

此外,非夫妻关系的男女同居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会被视为不正当的行为,例如在招待所、酒店等公共场所同居,可能会被认为是卖淫嫖娼行为而被治安机关处罚

另外,如果男女同居的其中一方未成年,那么这种行为就会构成猥亵儿童罪,会被认定为犯罪行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男女同居的行为在很多情况下都是被允许的,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可能会构成违法犯罪行为并面临法律处罚。

因此,在选择同居伴侣时,一定要慎重考虑,避免冒用夫妻关系、卖淫嫖娼等行为,从而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纠纷。

除了法律上的问题,非法同居还会引发很多其他的问题。

婚姻法新规:非夫妻关系的男女自愿同居,被查到后会有什么处罚?

首先是道德问题,很多人认为非婚同居是不道德的,容易引发争议和谴责。

其次是安全问题,如果男女双方并不了解对方的家庭背景、性格和生活习惯等方面的情况,就有可能会引发安全问题,如家庭暴力、性侵等。

最后是社会问题,如果非婚同居人数过多,就可能会引发社会道德风气的不良变化,进而影响社会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虽然非婚同居存在着种种问题,但是事实上,随着社会的进步和观念的改变,非婚同居已经逐渐成为了社会现象的一部分。

尤其是在一些发达国家,非婚同居已经成为一种很普遍的生活方式。但是,在我国传统文化中,非婚同居仍然是一个比较敏感的话题,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争议。

婚姻法新规:非夫妻关系的男女自愿同居,被查到后会有什么处罚?

对于那些非法同居的男女来说,要注意遵守法律法规,尽量避免涉及违法犯罪行为。同时,要注意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不要因为一时的冲动而做出错误的决定。

对于那些考虑非婚同居的人来说,要明确自己的目的和态度,不要盲目跟风,以免引发不必要的麻烦和风险。

对于社会来说,应该加强对非婚同居问题的教育和引导,倡导健康、理性、文明的生活方式,促进社会的健康发展。

总之,男女非法同居虽然是很普遍的现象,但是也是违法的行为。尤其是在有着传统婚姻观念的国家,对于男女同居的道德观念还是比较保守的。

因此,如果想要在法律上保护自己的权益,还是应该尽量避免非法同居的情况发生。如果真的需要同居,最好还是选择合法的方式,例如领取结婚证书,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法律明白人】婚姻家庭方面可能会触及的罪名,你知道吗

【法律明白人】婚姻家庭方面可能会触及的罪名,你知道吗

1.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指用暴力手段干涉他人结婚自由或离婚自由的行为。

刑法第257条规定: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重婚罪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破坏军婚罪

破坏军婚罪,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破坏军婚,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同居的行为。破坏军婚罪,是仅存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种通奸罪,主要是对非军人和军人配偶间发生的外遇进行判刑,但是如果是两个军人之间的奸情,在他们配偶都不是军人的情况下,则不构成破坏军婚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4.虐待罪

虐待罪,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5.遗弃罪

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作者 | 赵 丽

初审 | 雷 蕾

复审 | 王宏志

终审 | 唐国强

长沙六旬老汉怀疑妻子与80老人有染,老人:我马上要入土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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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社门口迎来了一位客人,是住在长沙的六旬老汉(老李头),他找到记者,希望记者能够帮忙妻子的“情人”,他怀疑妻子30年来一直背着自己偷人。

长沙六旬老汉怀疑妻子与80老人有染,老人:我马上要入土的人了

据老李头说,两人因朋友介绍走到一起,婚后第一年就有了儿子,现如今儿子也已长大成家。

自己才有时间处理与妻子的事情。

他说,妻子生下儿子的第二年后,妻子强烈要求分房睡,而这一分居,就是30年。

这30年,他总看到妻子和别的男人打打闹闹,欢声笑语,一回到家就哭丧个脸。因此,他觉得妻子一定在外面做了对不起自己事。

记者刚随老李头回到家中,两口子就对峙了起来,老李头怀疑妻子与隔壁袁某有染,而妻子刘大姐矢口否认,并想前往袁某家中对峙。

三人一同到袁某家中,记者发现两口子提起的袁某已经80多岁了,袁某听了解情况后哭笑不得,表示自己是马上要入土的人了,可受不得这污蔑。

老李头并没有任何实质性的证据,只好作罢。随后他又去楼下找邻居刘某,质问是不是和自己妻子有染,刘某大方承认自己和刘大姐确实有关系,而且这种关系已经持续了20多年。老李头气不打一处来,甩手离开,并扬言要刘某好看。

刘大姐见此情况,向记者说出了和老李头截然相反的话。

据刘大姐说,之所以和老李头分居,是因为他经常家暴自己。她说,老李头在和自己结婚之前就有过一段婚姻,之所以离婚就是因为总家暴对方。

认识自己后,老李头曾发誓一定不再动手打人,刘大姐当时看老李头态度诚恳,对自己也是百般照顾,就结了婚。

但婚后没多久,他总会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事和自己吵架,没吵几句就大打出手,经常打的身上都是淤青。在自己怀孕那段时间,老李头还出过轨,光明正大的把女人往家里领。

双方各执一词,而访问了其他邻居,也并不清楚他们家里的事情。而这件事到最后,也是李刘二人在记者的协调下,去民政局办理了离婚证,以离婚收场。

现在许多家庭纠纷就是这样,双方各有各的理,在没有任何确凿的事实依据下,我们说谁对谁错都为时尚早。

但我们可以根据目前所了解到的事实情况,去分析其中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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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刘大姐身上存在的问题

刘大姐出轨的事实是板上钉钉的,因为在老李头找到刘某后,亲口承认了二人的事实,且当时刘大姐并没有否认。

但是刘大姐这一行为很可能会触犯法律,首先,出轨我们一定会从道德上去谴责,认为其不守妇道,违背道德底线等。

因为,无论出于什么原因,在双方存在着法律上承认的事实婚姻时,在外与他人长期维持着不正当关系,就是出轨,而出轨一方就是不对的,这无可厚非。

并且根据事实描述,刘大姐在分居期间已经和刘某维持这种不正当关系长达二十多年,这很有可能会构成重婚罪。

根据刑法上对于重婚罪的表述:在有配偶的情况下,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结婚的,会构成重婚罪。

这一罪名设立的目的,就是为了保护我国一夫一妻制度,维护道德秩序的底线。

而重婚罪并不严格仅限于双方在此领取结婚证,如果双方存在事实行为,比如长期同居在一起,对外以夫妻名义从事活动,同样会构成此罪。

本案中表述并不清晰,只表述了刘大姐与老李头长期分居,但在这分居期间,刘大姐是否和刘某长期居住不得而知。因此,我们只能表述刘大姐可能会构成此罪,并不绝对。

2、 老李头身上存在的问题

如果刘大姐的表述属实,老李头长期存在家暴行为,那么他就很有可能会因为家暴而构成犯罪。

但根据具体情节轻重不同,可能会构成虐待罪和故意伤害罪,甚至构成两罪的竞合。

虐待罪,指经常性以打骂、金币、捆绑等方式,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实施肉体上、精神上的璀璨,情节恶劣的。

而这个罪名有明确的限制,首先,欲成立此罪,必须要求主体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即父母、夫妻、子女、兄弟等,而且必须是长期共同生活。

其次,对于此罪的要求,并不仅限于肉体上的伤害,还包括精神上的折磨。最后,还要求要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一般来讲,对于肉体上的伤害,要求构成轻伤才会成立此罪。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此罪则要求一定是“伤害他人身体”,所以精神上的伤害是不会构成故意伤害罪的,而且此罪必须要求达到轻伤以上才会成立。

如果老李头当真长期殴打刘大姐,经过鉴定构成轻伤的,那就会被法律追究责任。

其实不难发现,这两种罪是存在重叠部分的。

也就是说,如果家暴实施的是殴打等实质伤害行为,构成轻伤以上的,必然会成立虐待罪的同时也成立故意伤害罪。

而这种关系,被称之为想象竞合犯,在判刑时是择一重罪论处。

长沙六旬老汉怀疑妻子与80老人有染,老人:我马上要入土的人了

李刘二人的婚姻最终在双方六旬之余才画上句号,但对于各方来讲,在当初都运用法律手段去合理解决,是不是就不会闹出如今这种笑话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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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3年10月07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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