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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入职新公司,可是没办法办理社保缴费,这是怎么一回事?快来看解答↓
Q
小李:我跳槽到新公司了,可人事对我说,没办法为我办理社保缴费,请问是怎么一回事啊?
A
小编:帮您查了ー下,原单位只为您办理了退工登记备案,未办理企业职工停止缴费,所以您新公司无法为您办理参保手续。您可以联系原单位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系统”为您办理社保转出,再让新单位办理转入。
Q
橙橙:我新开了公司,怎么人事跟我说我的社保转不进,我的社保一直都没停过,自已缴得好好的,这是什么情况?
A
小编:您先别急,您一直是以灵活就业方式参保的,要在新单位参保,就必须先办理个人停止缴费。您可以持身份证原件以及就业登记证信息页的页面复印件至就近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个人停止缴费手续,这样就可以在新单位参保了。
2021年2月,林某因身体不适
前往本市某医疗机构就诊时
发现无法使用医保卡,
经查询得知
与自己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
上海某服务外包公司(简称“A公司”)
于2020年12月31日办理了退工手续
致使社保停缴
而自己对此完全不知情!
从2014年12月开始
林某入职于上海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B公司”)
一直担任配送司机
得知已被退工
林某多番求助后找到了
上海市普陀区法律援助中心……
劳动关系繁杂
援助律师抽丝剥茧厘清法律关系
2021年3月2日,普陀区法律援助中心依法受理了林某的法律援助申请,并指派严律师作为本案的承办人。
严律师初步梳理了本案基本事实情况:林某先后与三个有关联关系的用工单位存在标准劳动关系。2014年12月1日,林某入职B公司处,与该公司的劳动关系存续至2016年3月31日。2016年4月1日至2018年1月31日,他的劳动关系被转至某人力资源股份公司。2018年2月起,他的劳动关系再次发生变化,被转至A公司。他的书面劳动合同系与A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的劳动期限为2018年2月1日至2021年1月31日。
严律师梳理本案相关证据材料后,将本案的争议焦点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适格被告主体是B公司还是A公司
第二,用人单位是否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第三,林某在三个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的工作年限能否合并计算
综合本案证据材料,A公司应是适格被告,为便于查清案件事实,将B公司依法追加为本案第三人到庭应诉。
律师分析,A公司存在以下两个不当行为:
第一,在劳动合同期限未到期的情况下,未与劳动者进行沟通,擅自办理退工手续;
第二,不及时缴纳社保,致使劳动者无法使用医保卡。
针对这两个情形,严律师认为A公司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对于工作年限的计算方面,如果仅按照其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自2018年2月开始计算,无法完全保护受援人的权利,严律师告知林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四)》的相关规定,他的情况属于该司法解释规定的可以合并计算工作年限的情形,并告知了相应诉讼风险,林某表示理解。
严律师承办该案件时,充分听取林某的想法,并向他详细讲解了相关法律规定、司法解释,释明诉讼风险,林某在充分了解到本案诉讼风险后,表示愿意在普陀仲裁委主持下同A公司进行调解。
仲裁未获支持
一审峰回路转
本案先经过劳动仲裁,普陀仲裁委裁决认定A公司存在的不当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对于林某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这一仲裁请求不予支持,仅支持林某2018年2月入职A公司后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的工作年限,并据此计算赔偿金。林某对普陀仲裁委关于他工作年限的裁决意见不服,于2021年7月再次向普陀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院一审阶段的法律援助。
普陀区人民法院一审阶段,经过两次法庭审理,严律师向法院充分阐述了被告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以及应当对林某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的依据和证据材料。
2021年12月10日,法院判决书支持了受援人提出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决被告A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林某对判决结果十分满意,于2021年12月28日,向普陀区法律援助中心赠送了“困难之时伸援手 法律援助解民忧”锦旗一面,对严律师的热情服务和一丝不苟的办案作风表示感谢。
转自 | 普陀区司法局
来源:上海法治报
近日上海一位员工跳槽新公司后,公司漏缴社保致其失去买房资格的事引起网友广泛关注。究竟是怎么回事?社保缴纳有哪些要注意的?离职、跳槽时怎样避免漏缴?我们梳理了一份指南。
断缴社保就没有买房资格?其实有3个月“缓冲期”
今年3月,在上海工作的李女士跳槽到一家新公司,工作了两个月后,李女士申请港澳通行证时才发现她的社保断缴了两个月,经过咨询房管局等部门她得知这次断缴后,要连续缴纳社保至2023年5月,才能拥有购房资质。
非沪籍居民家庭购房连续缴纳社保、个税满五年,可获得购房资格。这一规定出自2016年3月上海市出台的限购政策“沪九条”(沪府办发〔2016〕11号)。李女士因此失去购买资格,遂将公司告上法院。日前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并促成双方达成了调解。
法官认为李女士提出的经济损失不是必然的损失。根据政策,非沪籍居民家庭购房,只要夫妻有一方符合连续缴纳社保、个税满五年,即可获得购房资格。双方最终达成的调解方案是,公司一次性支付李女士经济补偿金1.6万元化解相关争议。
社保一断影响原来这么大?对此不少网友都表示对此还是首次了解。记者梳理发现,“沪九条”在实际执行中其实还设置了3个月的缓冲期。据媒体公开报道和市政府对信访的回复,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曾明确表示,考虑到购房人因劳动用工变化办理纳税或缴金手续出现短期中断(3个月及以下),属于正常情况,可视为连续缴纳。
关于社保缴纳,这些知识点你应该知道↓
换工作时如何防范社保漏缴?如何避免自己损失?记者梳理了几个关键、实用问题,赶快get起来!
问题1:离职当月的社保,公司还会缴纳吗?
答:员工离职当月公司也应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公司在办理退工的次月才能为员工办理社保转出手续。如果职工在某月中间离职,马上入职新的单位,这个月的社保应当由原单位来缴纳。按照不重复缴费的原则,新单位可以从下月起为职工缴纳社保费。实际操作过程中,建议劳动者与上下两家公司都沟通一下,确保自己当月社保能够缴纳。
问题2:如何查询自己的社保缴纳情况?
答:可以登录“上海人社”APP查询。登录后在首页找到“城保个人缴费”,选择“近期应缴情况”就可以查询到近一年的缴费基数和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个人缴费额。
如果要查询一年之前的缴纳情况,可以在登录APP之后,点开“所有”选项卡后选择“社会保险”栏目中的“历年缴费查询”进行申请,3个工作日后可以查看。
问题3:离职了,当月缴费情况显示“视同缴费”,这是什么情况?
答:有职工离职后打印了“参保个人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情况”,却发现单子上离职当月的社保缴费情况显示“视同缴费”。这是因为,上海市社保费采取隔月扣款记账的方式,当月的社保费将在次月扣款,在没有记账前明细显示为“视同缴费”。也就是说,如果职工在9月份离职,9月份的缴纳情况要在次月扣款,10月份才能查询到缴纳结果。建议劳动者及时查询社保缴纳情况。
问题4:离职后暂时没有工作,不想断缴,有什么办法吗?
答:离职后暂时没有找到合适的单位,劳动者可以选择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但灵活就业并非每个人都能申请——
上海市以灵活就业身份参保需满足以下条件:1)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2)从事有合法经济收入的自雇人员、无雇工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等灵活就业人员、本市户籍人员的外省市配偶以及医院外来护工。
不满足灵活就业身份参保的人员,可以居民身份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问题5:一旦发生社保断缴,可以自己补缴吗?
不可以。只有在单位就业期间应缴未缴的才能补缴,且只能由单位补缴。灵活就业发生断缴的也不可以补缴。
社保断缴的“后果”可能比你想象得更多……
社保断缴确实是大事,除了影响买房资格,社保断缴还与积分落户、沪牌竞拍有关,疏忽不得。
另一方面,社保断缴也不利于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以社会保险中的医疗保险为例,由单位缴纳职工医保的,只要断缴,次月起职工虽然能够使用医保账户中的资金,但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断缴的还有6个月的等待期,即需连续缴纳满6个月以上并且继续按照规定缴纳才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来源: 东方网
劳动仲裁个人 劳动仲裁个人和集体哪个胜算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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