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由许昌律师编辑整理,多位从业12年以上的律师,也非常认可此文的回答,大家可以参考一下,如有不妥欢迎指正。
文章目录:文/檀小柒
A股的八卦还挺多的。
5月29日,国内乙肝疫苗龙头康泰生物发公告,实控人杜伟民离婚,要进行财产分割,把直接持有的1.6亿多股公司股份,分割给前妻。
按当天收盘价算,这笔“分手费”高达235亿元,刷新了A股离婚“分手费”的记录。
今天咱们不讨论这中间有没有高位减持套现的嫌疑,别一天天把神经崩那么紧,聊点风花雪月嘛,比如婚姻
小柒看到一个很形象的婚姻和炒股的类比:
选择对象叫选股;订婚叫挂单,结婚是成交;
婚姻不好却离不得叫套牢;费尽心思终于离了,便是解套;
因为离婚而身价大增,叫获利了结;离婚后人财两失叫掏空。
(图片来自网络)
股市中最大的风险是“血本无归”,婚姻中最大的风险是“人财两空”。
杜伟民的妻子,此前并没有持有公司股份,一纸离婚书让她身价大增,“获利了结”离场。
原来,最值钱的风投,是结婚;最成功的止损,是离婚
但不是所有的风投最后都能获利丰厚,也有人财两失彻底被掏空的。
比如土豆网的创始人王微,在赴美上市前夜,前妻突然发起诉讼,说离婚时财产分割不均,要求得到土豆网38%的股权。
于是,法院冻结了王微名下3家公司的股权,其中就包括土豆网95%的股份。
这一告,土豆网上市进展被耽搁,此后便一落千丈,与优酷的差距越来越大,最后和优酷合并了。
王微成了因离婚而“人财两空”的最强代表。
你可能会为王微抱不平:这前妻也忒过分了吧,和他结婚才一年多,离婚竟然敢要38%的股权!
有句港句哈,他俩结婚的时候,没有签订婚前协议,在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工资、生产、经营的收益等等,就都属于共同财产,她当然有狮子大开口的资本了。
王微在土豆网占了95%的股权,其中有76%涉及到夫妻共有财产问题,前妻就有权主张要38%的股份。
有头有脸的家庭离婚分割财产,都会引来很大的关注,谁叫袁爷爷让咱吃太饱了呢
但现在我们也意识到,婚姻和财富深度绑定,我们普通人应该怎么提前采取措施,万一真到离婚那一步,也能保住自己的财富、好聚好散呢?
一开始,小两口都想“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可说好一起到白头,你却偷偷焗了油,中途变心的人太多太多了。
2003年,国内离婚率为1.05‰,历经15年连涨后,到2017年飙到了3.2‰。
今年疫情收尾复工后,不少地方如西安、长沙、广州等地离婚预约爆满。
离婚再也不是罕见、丢人现眼的事儿了,反而变得稀松平常。
如果你是个老实人,辛辛苦苦赚了点钱,万一老婆/老公出轨、婆媳关系恶劣啥的,日子实在过不下去了,下定决心离婚,却发现要给对方分一半家产!
婚姻掉坑里已经很惨了,怎么避免再被离婚坑一笔钱呢?
小柒给大家支个招,签订婚前财产协议。
小伙伴们,别看到“婚前财产协议”就膈应啊。
很多人潜意识里就认定:有钱人才签婚前协议,我一介平民,定个狗屁协议啊,矫情。
也有人觉得,签这玩意不就说明你不信任对方嘛,干脆别结婚得了。
记住,婚前协议不是有钱人的专属;这是对未来婚姻风险的自保。
不是所有穿上水晶鞋的都是辛德瑞拉,也不是所有骑白马的都是王子。
大白马股都能爆雷,更何况更难捉摸的人心呢?再说了,有些人本来就是冲着骗婚去的,必须要提前自保。
婚前协议能帮到你什么呢?
根据中国《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如果没有签订婚前协议,在婚姻期间所得的财产,不管房子车子还是工资等等,都归夫妻共同所有,是共同财产,离婚时是要进行分割的。
同学们,看清楚了,婚前协议不仅包含了结婚前的财产分配,还包括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分配。
你现在可能工作没几年,一个月赚七八千,也没啥积蓄,觉得没必要签婚前协议,但5年、10年后,难道还会只赚这么点吗?收入变高,你的积蓄会大大提升的。
再说房子。如果你10年前,在结婚前花100万买了套房子,现在房价涨了300%,房子价值300万了。
万一对方出轨,被绿了还得分一大笔钱出去,不憋屈吗?
签订婚前协议没什么的,保护好自己并没有不妥。在欧美,因为离婚率高,婚前协议还蛮常见的。
并且,国内的婚前协议,主要是对财产的分割,这套房子归谁,那辆车子归谁。国外的婚前协议还涉及到抚养权、赡养费等,咱们的也应该向这方面靠拢。
最后提一嘴,签订婚前协议后,最好去做个公证,省得日后扯皮。
婚前协议这东西,千万别在穷的时候觉得没必要签,富了之后又后悔没签呐。
叶檀财经精心打磨出一套《基金投资实操基础班》,我发自内心地推荐给每一个想要改变的你。
课程名字中有两个字很特别,“实操”,你可以仔细感受一下。
-适合人群-
-课程导师-
特别向你介绍课程导师,周芳雨,除了上面图片中吓人的title,周老师本人的投资收益也是相当优秀,许多檀香跟着她斩获颇丰。
(周老师投资收益)
(檀香跟着赚了不少,向周老师道谢)
-课程大纲-
-你将收获-
超值惊喜价
原价:599元
现在仅售199元!
只是5杯星巴克的价格
作为普通人
你这辈子的财富命运
可能完全改写!
如果想要购买,点击下方卡片链接。可无限期回看!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结婚时对物质条件的要求越来越高,婚房也成了必不可少的结婚“用品”。从我国婚姻家庭在子女结婚嫁娶方面的传统观念来看,婚房一般是男方购置,但房产价值较大,往往是倾尽全家之力,正因如此,在离婚时房产的分割问题就会成为最大争议焦点。
2018年12月20日,小红和小明偶然相识,一见钟情后确立了恋爱关系。小明是家里的独生子,一直与其父母同住,在订婚前夕,小红的父母提出购置婚房的要求,两家人协商后决定在所在城区购置婚房一套。小红和小明选定心仪的房屋,与卖家确定房屋总价为30万元,首付款需要交付10万元,剩余房款20万元向银行贷款。小明的父母出资5万元,小明从自己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提取了5万元,交齐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小明名下,房贷也是由小明负责偿还。2019年5月20日,小红和小明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此后两人住进了婚房内。
婚后不久,小红和小明就因房贷的事情起了争执,双方父母为了小家的和谐,便商量着将房贷一次性还清,因小明已经偿还了贷款本金5万元,剩余15万元小明父母偿还了8万元,小红父母偿还了7万元,婚房的全部价款清偿完毕。
由于小红和小明在结婚前对彼此了解不够,在共同生活的过程中,经常为鸡毛蒜皮的事情争吵,且互不相让,久而久之,双方的感情出现裂痕。2021年2月的一天,小红一纸诉状将小明起诉到法院,要求与小明离婚,并要求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婚房。小明表示同意离婚,但是婚房应是自己的婚前财产,不同意分割。那么这套婚房到底是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又该如何分割呢?
在对上述问题下结论前,我们应先了解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什么是婚前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至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的这段时间,这期间所取得的财产,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罗列:(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婚前个人财产是指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时间节点是双方结婚登记之日,结婚登记前双方分别所有的财产归ー方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对夫妻个人财产进行了罗列:(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前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方,尚未归还款项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向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婚房虽是为小明和小红结婚而购置的,但是首付系小明及其父母出资,且登记在小明个人名下,该婚房应为小明的个人婚前财产。那既然是小明的婚前财产,那房屋的所有权应该归属于小明,房贷也是小明的个人债务。那小红是否可以请求分割呢?答案是可以。在小明和小红结婚后,小明偿还了贷款5万元,虽是以小明的名义偿还,但是自双方登记结婚后,其所取得的财产一般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小明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其个人债务,小红有权要求分割共同偿还的房贷部分,小红可就该部分获得补偿款2.5万元。小明父母偿还的房贷8万元,小红父母偿还的房贷7万元,双方父母在支付这15万元时,并未明确赠予的对象是夫妻双方还是各自子女,视为对小明、小红夫妻的赠予,该部分赠予财产也用于偿还了小明的个人债务,小红依旧可获得补偿款7.5万元。综上,婚房应归小明所有,小明应向小红支付补偿款10万元。当然,如果房产增值,小红依旧可主张增值部分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作为一部调整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其立法的宗旨就是公平公正合理地解决民事纠纷,房产由谁购得就由谁享有所有权,并根据对房产的投入比例分割房产价值,让当事人对自己的应得所得有明晰的认知,公平合理,定分止争。(文中人物为化名)
作者:张小云
编辑:孙钰颖
责编:李鹏
主编:姚启明
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那么,哪些财产是婚前财产?离婚时的婚前财产怎么算?
凌云律师事务所郑凌凤律师以案说法:
原告王鹏和被告徐丽丽经人介绍于2014年农历十一月十九日订婚,订婚时被告向原告索要彩礼款10万元。订婚当天被告收到彩礼款1万元,小相钱2,000.00元,装烟钱2,000.00元。2015年3月16日原、被告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同年农历二月十六日原、被告举行婚礼后在原告父亲住房的西屋居住生活。结婚前10天左右被告又收到彩礼款9万元。在原、被告结婚前原告父亲又购买豪爵银豹牌二轮摩托车一台(现在被告父母家保管,价值为2,000.00元),其他家电、家俱等由原告父母购买(现在原告家保管)。原、被告结婚后先期夫妻感情尚可。尔后因琐事原、被告曾经口角打架。2016年10月原、被告用被告收到的彩礼款购买了五菱荣光牌微型面包车一台(现由原告保管)。2017年10月双方发生发生口角后,被告回娘家与原告分居至今。原告为结婚向他人借款11万元至今未偿还。
裁判结果
辽宁省西丰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王鹏和被告徐丽丽经人介绍相处仅两个月有余便登记结婚。由于婚前双方相互了解不够,婚后在日常生活中又未建立起真挚的夫妻感情,在共同生活期间曾因琐事而口角打架,于2017年10月双方分居至今。分居后经原、被告亲属和法庭做调解和好工作,已无和好可能,其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原告的离婚请求应予支持。对在原、被告订婚时被告向原告索要彩礼的行为,已违反了我国婚姻法关于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规定,且造成了原告家庭生活困难。因此对被告索要的彩礼款10万元应酌情予以返还。但考虑原、被告已用彩礼款购买了面包车,并由原告使用和管理的实际情况可判决该车归原告所有。对原告父亲在原、被告结婚前购买的摩托车应认定为原告婚前财产,被告也应返还给原告。故判决如下:准予原告王鹏和被告徐丽丽离婚;原、被告用彩礼款所购买的五菱荣光牌微型面包车一台归原告所有;被告自判决生效后10日内返给原告豪爵银豹牌二轮摩托车一台(现值2,000.00元)。
郑凌凤律师解析:
近年来,离婚时索要婚前给付彩礼的案件频见报端,甚至有索要不成而故意杀人的悲剧发生。处理好此类案件,对于创造良好的人际关系,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有着重要的意义。对此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有明确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那么如何理解“生活困难”呢?《解释(二)》第二十七条对“生活困难”的含义作出了这样的解释:“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郑凌凤律师补充:
如何认定婚前财产?
(1)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系在结婚之前。如果财产权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实际占有该项财产,其性质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比如婚前夫妻一方接受继承,遗产在婚后才分割,该遗产虽然是婚后所实际得到,但其所有权在婚前就已经取得,所以应认定为一方婚前财产。
(2)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9条指出:“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由于前一司法解释与新的司法解释相抵触,因而应以新的司法解释为准。
(3)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郑凌凤律师总结:
结婚自然会涉及到财产,虽然我国2001年实施的新的《婚姻法》中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改变了就的婚姻法中婚前财产经过若干年将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但为了更好的保护个人财产,已有有一部分人选择进行婚前财产公证。
以专业的能力,细致的态度,为客户提供优质、满意的服务。
保定结婚是都该准备些什么,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1460/订婚钱到底是婚前财产(订亲的钱算不算彩礼) http://www.gdmzwhlytsq.com/hyxw/3554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