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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0/济阳婚姻律师有几个(济阳婚姻律师有几个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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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6-05 19: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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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

【教育整顿】济阳区检察院召开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专项座谈会

文:第五检察部

图:新宣办

编辑:刘冠云 张慧

(第 95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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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敬榜样】济阳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动联调显职能 调委会建设谱新篇

伟大时代呼唤伟大精神,崇高事业需要榜样引领!2020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坚守初心使命,忠诚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战疫情、保稳定、促发展,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即日起,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开设“致敬榜样”专栏,带您走近司法行政系统先进榜样,聆听他们的奋斗故事 ,学习榜样精神,汇聚推动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



【致敬榜样】济阳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动联调显职能 调委会建设谱新篇


济阳区自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以来,立足发展实际,秉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服务理念,以人民调解参与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抓手,助推政府中心工作和民生工程。作为全区调解网络的中心站点,济阳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立足发展实际,坚持为民初心、多元调解、着眼大局、服务社会的工作理念,多路并进,推进调解工作优化创新,探索出“1+3+N”矛盾纠纷调处新机制,强基固本,不断加强调解阵地建设,建强调解组织队伍,衍生出纠纷化解的“济阳经验”,为“矛盾不上交”的时代课题,上交一份合格的答卷。

济阳区联合调委会在强基固本、守正创新上下实功,在平安济阳、法治济阳建设方面取得显著成效,2020年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其工作做法在司法部主管的《人民调解》刊物上予以刊发推广。

2018年6月,因某房地产公司逾期交房,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200余户业主要求房地产公司按照合同条款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及造成的损失。开发商认为业主要求过高,多次沟通无果后,业主遂将开发商诉至法院。法院根据纠纷情况,将此案移交至济阳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联调委)驻法院调解室调解解决。人民调解员积极介入,法理情并用进行调解。经多次耐心劝导,双方当事人各自作出让步,达成了调解协议,一起群体性纠纷在一个月内圆满解决,有效避免了矛盾升级。

这是济阳区联调委发挥衔接联动作用,及时有效化解疑难复杂纠纷的一例。近年来,济阳区联调委紧扣社会治理“关键一环”,突出“一盘棋”治理理念,在搭建平台、建立机制、畅通信息、强化保障四个方面狠下功夫,主攻全区跨区域、跨行业、跨部门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及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前沿的热点、难点问题,逐步形成了“1+3+N”多部门、多方式、多途径的矛盾纠纷化解新机制。

【致敬榜样】济阳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动联调显职能 调委会建设谱新篇

警调对接“出实招”

2012年2月,济阳区联调委在区公安分局城区派出所设立驻城区派出所人民调解室,成为全市首个“驻派出所调解室”,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当年,辖区治安类警情同比下降25.6%,刑事案件同比下降10.8%。之后,全区8个公安派出所全部设立了驻所调解室。

打好基础,软硬建设落实到位。济阳区司法局选派资深调解员进驻驻所调解室,并聘请了12名特聘调解员协助处理日常工作。对驻所调解员统一进行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后颁发人民调解员证书,调解员持证上岗。在人员配备完善的基础上,为驻所调解室统一制作人民调解标识标牌、健全工作制度,实行制度上墙、规范台账管理等,保证驻所调解室规范高效运行。

规范流程,案件分流移交到位。驻所调解室与派出所民警实行“先接处、后移交”的衔接模式。派出所受理案件后,通过全面梳理,对于一般性民事纠纷及轻微治安案件,符合人民调解受理条件、双方当事人同意接受调解的,将各种证据、文书材料移交驻所调解室处理。同时跟踪掌握调解情况,调解成功的,驻所调解室将调解结果反馈给派出所;调解不成功的,再由派出所根据案情依法作出处理。所有制度流程,均阳光透明。

协同联动,纠纷多元化解到位。探索建立先期处警联动工作模式,创建由民警、调解员、律师等参与的多元化解工作方法。对涉及人员较多、情况较复杂的纠纷,各派出所和司法所视情况通知涉事单位、街道社区干部、律师、法律顾问等共同参与调解;对情况复杂、多次调解无效、跨区域的,报请区综治中心,由辖区派出所、司法所、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开展工作;对调解协议难以即时履行的,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等共同参与见证调解工作;对双方分歧较大难以调和的,依法导入诉讼程序。

截至目前,驻所调解室共调处化解矛盾纠纷3500余件,高效受理调处了一大批非警务纠纷。

【致敬榜样】济阳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动联调显职能 调委会建设谱新篇

诉源治理“见实效”

2016年7月,济阳区联调委在区人民法院及3个派出法庭设立了4个诉前调解室,实现了实质性“诉调对接”。自驻法院(法庭)调解室设立以来,接受委托委派调解物业管理、相邻关系、生产经营等各类矛盾纠纷2400余件,涉及金额8000万余元。

“安家”法院,筑牢调解根基。济阳区司法局聘用10名沟通协调能力较强、专业知识背景较丰富的专职调解员,分配到区人民法院及派出法庭参与调解。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系统讲解调解的相关法律法规、调解笔录的制作及诉调衔接有关规定等,增强调解员“实战”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

优化对接,创建共享平台。法院(法庭)为诉前纠纷调解设立“绿色通道”,诉前调解室调解成功的纠纷,由诉调对接中心法官审查确认后出具民事裁决书,进行司法确认。同时,将全区人民调解组织信息在法院备案并录入系统,利用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实现在线制作调解协议和司法确认,做到数据共享、资源共用。

【致敬榜样】济阳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动联调显职能 调委会建设谱新篇

检调对接“消对抗”

在济阳区司法局的协调、指导下,济阳区联调委加强与区人民检察院联系,初步建立起“检调对接”机制。

积极探索机制建立。济阳区司法局与区人民检察院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签署《关于开展检调对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对检调协作的工作原则,检调对接机制办理的案件范围、工作程序、案件处理办法、办案期限、跟踪回访等方面的内容进行明确,为区联调委开展“检调对接”工作提供了工作遵循。

能动助力发展大局。2020年7月,济阳区联调委在区检察院推动建立律师调解员值班制度,选聘律师担任调解员,派驻检察院坐班,积极参与“检调对接”案件化解工作。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与区联调委开展工作对接,将符合适用检调对接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民事申诉案件,经征询当事人同意,委托律师调解员先行调解,检察院再根据调解结果依法作出相应的处理。

引导修复“促和谐”

2015年5月,济阳区联调委在济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设立“惜缘调解室”,对冲动离婚的夫妻进行劝解和心理疏导,劝解其慎重对待婚姻,冷静处理家庭矛盾,遵守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促使其“破镜重圆”。

联合多方力量,密切部门协作。根据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山东省《关于深入推进婚恋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的指导意见》,区联调委积极与区妇联、区民政局协调沟通,设立“惜缘调解室”,探讨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方式。区联调委负责开展婚姻家庭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提供咨询服务、开展纠纷调解等;区民政局负责提供场地设备,做好硬件及软件设施的保障工作;区妇联负责动员社会力量,整合有利资源,充实壮大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员队伍。

用好调解技巧,加强普法宣传。针对婚姻纠纷特点,调解员巧妙运用调解技巧,在明法析理的基础上打出“感情牌”“亲情牌”,引导运用换位思考的方式,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全力挽救危机婚姻,重建和谐家庭。在调和的基础上注重与普法宣传结合,引导家庭成员树立正确的婚姻观和现代法治观念,防止因婚姻家庭纠纷导致恶性案件的发生。

“惜缘调解室”成立以来,共调解婚姻家庭纠纷2300余件,挽救2000余个濒临破裂的家庭,法院的离婚诉讼率不断下降。“小家”的稳定,巩固了社会“大家”的和谐。

济阳区联调委成立以来,共参与调解各类矛盾纠纷7800余件,成功率达98%,为实现新时代“矛盾不上交”交出了一份合格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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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4年04月14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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