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知更鸟 > 法律知识学习

1460/法律怎么保护婚姻(怎样保护婚姻的合法权益)

  • 法律知识学习
  • 2023-06-05 10:34:50
  • 0
  • 知更鸟

本文由许昌律师编辑整理,多位从业5年以上的律师,也非常认可此文的回答,大家可以参考一下,如有不妥欢迎指正。

文章目录:

《民法典》实施后保护婚姻中女性权益的10大法律规定#社会热点

《民法典》保护婚姻中,女性权益10大法律规定。

《民法典》实施后,为了保护婚姻中女性的权益,有以下10大法律规定你一定要知道!

第一,在老婆不知情的情况下,老公借的钱,只要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老婆不用承担。

第二,老公婚前隐瞒重大疾病,老婆婚后才知道,可以起诉撤销婚姻。

第三,因为老公家暴重婚等严重过错,导致离婚老婆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第四,彩礼嫁妆,一般情况下属于老婆的个人财产,离婚时老公无权要求分割。

《民法典》实施后保护婚姻中女性权益的10大法律规定#社会热点

第五,丧偶儿媳对公公婆婆尽到了赡养义务。公婆去世后儿媳可以继承公婆的遗产。

第六,老婆是全职太太,长期在家带孩子和照看老人,如果离婚老婆可以要求家务补偿。

第七,婚后老公的父母出资买的房,不管登记在夫妻谁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八,老公婚后的工资奖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算老婆没有工作也有老婆的一半。

《民法典》实施后保护婚姻中女性权益的10大法律规定#社会热点

第九,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时,2岁以下的孩子原则上会判给女方。

第十,老公如果有隐瞒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老婆可以不以离婚为前提提起诉讼,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律有温度婚姻有态度。关注张律师,每天学点法律知识,点击关注。

谨记7条婚姻法律常识,保护你的婚姻

一 父母强迫你结婚,能不能离婚?

被父母逼迫嫁给他人属于包办婚姻,法律坚决反对!没结婚前可以拒绝,结婚后也可以离婚!但是如果结婚后双方有了小孩,且夫妻感情稳定,属于例外情况,换句话说就是按照不同夫妻关系等情况做不同处理!

《民法典》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条规定:“父母或他人违背男女双方或一方意愿的强迫包办婚姻和以索取财物为目的,违反男女双方或一方意愿而强迫结合的买卖婚姻,一方要求离婚的,如果婚后双方没有建立起感情,应准予离婚;如果结婚多年,生有子女,夫妻间已建立了一定感情,应根据夫妻关系的现状和发展前途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可判决离婚或不准离婚。”


谨记7条婚姻法律常识,保护你的婚姻

二 结婚流行最萌年龄差?


结婚必须达到法定年龄,18岁的小姑娘配38岁的大叔,最萌年龄差。可以在一起,但是不能领取结婚证。《民法典》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规定具有强制力,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遵守,任何一方没有达到法定婚龄的,不得结婚。即使当事人谎报年龄骗取登记,一旦经过查实,这种婚姻也属于无效婚姻。

三 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别被小说误导!

有可能构成犯罪!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女性同居发生关系的,构成特殊职责人员性侵犯罪,最高可判10年。

该罪名在2021年3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对其特殊人群的保护。

那如果已满18周岁可以吗?答案是不可以,最高人民法院对此做出过明确的回复,这种情况不准予结婚!


谨记7条婚姻法律常识,保护你的婚姻

四 已婚男人骗婚?叔可忍,婶不可忍!

重婚属于无效婚姻。《民法典》对此做了列举性的规定,其中无效婚姻的第一条就是重婚。所谓重婚是指有配偶而又与他人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无论是通过登记而构成的法律上的重婚,还是通过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而构成的事实婚姻,这种婚姻关系均属无效。

不仅如此,重婚还可能触犯刑事犯罪,构成重婚罪!

五 你的就是我的,我的还是我的?

如果财产的取得是在结婚登记之前,则为婚前财产;如果是在结婚登记之后,则为婚后财产。应当注意的是,以上只是一个基本准则,由于现实情况多种多样,特别是财产种类不同,具体界定也就可能不同,结论也就不尽一致。因此,具体情况还应另行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六 结婚容易离婚难,几家欢喜几家愁?

我国法律规定,结婚万岁,离婚自由!但如果真的到了离婚阶段,可能会发现“离婚难”这个问题,这不是法律为难我们,而是实践中法院见过太多的冲动离婚夫妻,判决离婚没两天又去复婚的不在少数。

《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谨记7条婚姻法律常识,保护你的婚姻

七 有妈的孩子最幸福!

父母与子女间的法律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民法典》关于婚姻家庭的20个最新规定,你知道吗?

婚姻是家庭的基础、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婚姻家庭伴随人的一生;婚姻家庭法律制度,是规范婚姻关系和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与每一个人息息相关。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是公民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也是婚姻家庭生活的“百科全书”。它针对婚姻家庭领域内的新情况、新问题,在结婚、离婚、子女抚养教育等方面完善了相关规定,形成了立法中的若干新规定,这些新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第一,明确规定“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在重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等婚姻家庭领域的基本原则和规则的基础上,强调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民法典》关于婚姻家庭的20个最新规定,你知道吗?


第二,发挥家庭的弱者保护功能,强调对于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和残疾人在婚姻家庭中合法权益的保护。如在离婚制度中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在收养制度中增加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等。


第三,明确界定了亲属、近亲属、家庭成员的范围。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第四,不再将“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作为禁止结婚的情形,同时增加规定一方隐瞒重大疾病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第五,将受胁迫一方请求撤销婚姻的期间起算点由“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修改为“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在被胁迫而结婚的情况下,受胁迫人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在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情况下,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


《民法典》关于婚姻家庭的20个最新规定,你知道吗?


第六,为保护婚姻关系中无过错方的利益,增加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情况下,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第七,增加了夫妻间的家事代理权的规定,即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八,针对夫妻共同债务认定难、清偿难以及“被举债”的情况,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及范围。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九,针对婚姻关系之外生育子女、通过人工辅助生殖技术生育子女以及其他对于父母子女关系存在异议的情况,规定了亲子关系的确认和否认之诉。


《民法典》关于婚姻家庭的20个最新规定,你知道吗?


第十,回应离婚率走高的社会现实,针对轻率离婚、“闪婚闪离”等现象,增加了协议离婚时的冷静期制度。


第十一,针对离婚诉讼中出现的“久调不判”问题,在离婚理由中增加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第十二,关于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明确规定“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以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


第十三,将夫妻采用法定共同财产制的情形,纳入适用离婚经济补偿的范围,以加强对家庭负担较多义务一方权益的保护,在立法中承认家务劳动的社会价值。即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第十四,将夫妻一方“有其他重大过错”规定为离婚损害赔偿的适用情形。


《民法典》关于婚姻家庭的20个最新规定,你知道吗?


第十五,扩大被收养人的范围,删除被收养的未成年人仅限于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凡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均可被收养。


第十六,与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相协调,将收养人须无子女的要求修改为收养人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第十七,进一步强化对被收养人利益的保护,明确规定“禁止借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人”,并在收养人的条件中增加了具有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以及“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第十八,强调尊重未成年的被收养人的意愿。在《民法典·总则编》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年龄下限从十周岁调整为八周岁的前提下,相应扩大了收养、解除收养关系应当遵从其意愿的被收养人的年龄范围,从“十周岁以上”调整为“八周岁以上”。


第十九,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时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的要求,不再限于男性收养女性的情形。


《民法典》关于婚姻家庭的20个最新规定,你知道吗?


第二十,增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的规定。


“家和万事兴”,家庭不只是人们身体的住处,更是人们心灵的归宿;“家为国之本”,婚姻家庭不仅关乎每个个体,也关乎整个国家和中华民族,千千万万个家庭是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


世界正面临百年未遇的大变局,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婚姻家庭对于个人的重要性、重视婚姻家庭建设的努力亘古不变。《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是每个人了解自己的权利、义务、责任,妥善处理夫妻关系、父母子女关系、兄弟姐妹关系、祖孙关系的基石,愿本书成为每个人家庭美满、生活幸福、人生出彩的好助手。


【本文来源于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释义”系列图书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释义 》】


《民法典》关于婚姻家庭的20个最新规定,你知道吗?


离婚冷静期对夫妻双方心理变化的影响

离婚冷静期:理解其意义及影响

离婚冷静期对夫妻双方有何心理影响

离婚冷静期:调节夫妻双方心理问题

单方离婚起诉书 单方离婚起诉书范本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1460/法律怎么保护婚姻(怎样保护婚姻的合法权益) http://www.gdmzwhlytsq.com/hyxw/355004.html

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3年10月09日星期一

猜你喜欢

随便看看

首页 找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