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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如果夫妻一方在结婚前个人支付了首付款并且承担了在银行的所有贷款,不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夫妻一方在结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婚后使用的是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需要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如果夫妻一方在结婚前买房,但是房产证却是结婚之后才办理下来,这样的房子是不属夫妻共同财产的。
网友咨询:
结婚前买的房子能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河南鑫苑律师事务所王永南律师解答:
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是否属于夫妻财产,具体如下:
1、如果夫妻一方在结婚前个人支付了首付款并且承担了在银行的所有贷款,不属于共同财产;
2、如果夫妻一方在结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婚后使用的是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需要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如果夫妻一方在结婚前买房,但是房产证却是结婚之后才办理下来,这样的房子是不属夫妻共同财产的。
河南鑫苑律师事务所王永南律师解析:
离婚房产纠纷起诉流程如下: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王永南律师简介
王永南律师 同时具有心理咨询师资质,具有较为丰富的民商事诉讼实务经验及优秀的办案能力,擅长处理建设工程、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等法律实务及合同类风险防控,为多家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你肯定看过好多马上结婚的小两口,家里为了要不要买房,买房写谁名,彩礼给多少这些问题撕逼
你要说因为彩礼闹掰的,说实话,我是真没见过。当然不是说这现象不存在,只不过可能不是那么普遍。也许是这个话题太敏感,所以才会有好多自导自演制造舆论吸引眼球的。
包括我周边的朋友,但凡家里不是那么特别啊 民风淳朴的,彩礼什么的基本都不是障碍。差不多就行,即使有彩礼,最后也都给孩子补贴家用。
其实,房子,才是最大的拦路虎。一来房价确实不低,不管哪个城市,一套房约等于绝大多数家庭几十年的积蓄。二来,咱们国家,离婚成本低,一但将来感情出现问题,房子就是女性群体最大的保障,所以就有很多人要求婚前买房,并且房本加上女方的名字。
于是,矛盾就爆发了,男的说,你不能还没结就想离,房子我家出钱,当然得写我的名字;女方说,不管谁承诺的安全感都不如房子踏实。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法律层面我就不说了,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我个人在这件事上其实是站女方的。
首先,你得明白,婚姻制度最初建立的基础,是私有制,而不最爱情。不管我们怎么喊男女平等,实际上,男性在社会分工中始终处于明显优势地位。那自然而然就应该在婚姻中多去承担
其次,你也不用去说国外怎么怎么样,亚洲国家不管发达还是落后,丈母娘们对于房子普遍都有执念。包括日韩。至于西方国家,虽然婚前没啥习俗,但人家是保障婚后,如果离婚,不仅要分割财产,还要支付前妻巨额抚养费,离婚成本非常高,所以人家压根不需要婚前保障
最后,也是一点小心思,加女方名字,如果是贷款买房,能多一个人甚至一个家庭跟你共同还贷,所以,少年们,只要你有首付,大胆买房吧,你要相信,凭借你们的共同努力是一定能还清房贷的
婚前房子加上女方名字离婚时要分女方一半。
1. 婚前已全款付清的房产属于个人财产,本来和对方无关,离婚时不需要进行分割。
如果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上了对方的名字,法律上认为是一种对妻子的赠与,需要分给对方一半。即使婚前房产有父母的出资,父母也没法反对这件事情。
如果只是口头承诺有女方的,或者书面表示愿意赠与女方,或者离婚时在《离婚协议》中表明愿意赠与女方,但都没有在房产证上加名字,那么男方是可以随时反悔的。
2. 如果是婚前的房产婚后夫妻双方合同还贷,那么婚前的部分属于个人财产,共同还贷部分要分出一半给对方补偿。
如果婚后加上了对方名字,那么就不区分婚前婚后部分,按房屋现值给对方一半。
秦嘉泽离婚律师团队曾接待了这样一起案件,男方在婚前买了房,首付五万是他姐姐提供的,女方结婚后一直照顾家庭,男方赚钱还贷十五万,还完贷款正好赶上08年左右北京房价大涨,2020年离婚时就要按照还贷部分占房屋总价值的份额(四分之三)的一半,也就是八分之三的房屋先价值,支付女方补偿款,将近要给女方三百万。
而现代北京由于房价升值空间有限,常出现一种情况,男女双方都赚钱,可是房子可能是婚前男方一人名下的,这就已经掏空了男方的钱,婚后男方工资用来还贷款,女方积蓄、工资用来生活,最后离婚时女方身上没有了积蓄,也只拿到很少的补偿款。
所以说,现代男女在北京最好的结婚买房方式,是婚前各自买一套房,婚后双方各自还各自名下的房屋贷款。
3. 如果婚前买房涉及到和父母之间的借款,那么即使加上了对方名字,也要先还清父母的借款,再就余值分给对方一半。
涉及到和父母的借款,就要通过举证才能证明,比如婚前是否告知对方有这笔借款、婚后是否提及过、有没有借条等等。
婚姻家事案件有特殊的隐私性,所以欢迎大家通过私信、留言的方式进行咨询,我们可以为您提供一对一的专属情感法律咨询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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