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的夫妻是可以分割共同财产的,离婚八年的夫妻也不例外,但所分割的财产必须是在结婚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即共同财产。那么共同财产又是如何分割的呢?
一般情况下,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在双方都无过错的情况下是对半分的,如果有一方存在被伤害行为的可以要求另一方给予赔偿,例如:家暴、出轨等,如果夫妻之间有小孩的,小孩也算一方。
原则上共同财产是平均分割的,但在实际生活中往往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情况所以在以下这些情形下,可根据实际情况分割共同财产:
1、 如果两夫妻分居的,并且两人在不同地方分别使用共同财产的,在分割财产时,应当归使用方所有,如果两者所拿到的财产相差太多的话,可以让多的一方补偿另一方的差额;
2、 如果是已经结婚了的,但不在一起生活的夫妻;并且一方有给另一方彩礼或者一方因为给另一方财产导致自己生活困难的,在离婚的时候可以要求对方退回彩礼;
3、 如果夫妻中有一方拿共同财产与其他人合伙做生意的,做生意所得的财产应当分财产的一半给另一方;
4、 如果个人的财产在夫妻关系续存期间遭受不可抗力毁损的,离婚后不能要求另一方拿夫妻共同财产补偿;
5、 对于不能分割的财产例如房屋,法院应当判给无过错的一方或者拥有抚养权的一方,但分得房屋的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房屋价值的一半);
总的来说,离婚后分割的财产必须是夫妻共同的财产,并且在双方都无过错的原则下平均分割财产,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不均等的分割财产。如果双方对分割财产有异议的,则由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