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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邻居中有一对新婚夫妇,因为些家庭琐事吵了起来。
起因好像是妻子挑自己公婆的不是,大概意思嫌公婆为夫妻两个人付出少了,不像人家的公婆,又给做饭、又给洗衣,另外赚的钱还会如数上交。
身为人子,丈夫便咽不下这口气,反驳道:
“爸妈付出哪里少了?我们俩结婚,他们不惜向亲戚借钱也要给我们买新房,买新车,现在说他们付出少了,那你怎么不想想你爸妈,又为我们付出了什么?是,你父母含辛茹苦将你养大,难道我父母把我养大就容易吗?”
妻子回:“我是家里的女儿,你是家里的儿子,那能一样吗?天底下的父母不都是为儿子活的吗?”
没给丈夫开口的机会,妻子继续说道:
“你说你父母给买房买车,那是给我们买的吗?只是给你买的。再说了,儿子结婚,父母给买房买车不是天经地义,应该的吗?归根究底,也是因为你无能,不能靠自己的能力买房买车,而他们就是在替你的无能买单。”
……
在这里,想先就“无能”这件事说几句。
想起之前看到的一句话,说,究竟得是一份什么样的工作,才能让一个男生在20多岁的年纪,靠自己的能力买得起车和房,给得起女方彩礼。
大家有没有想过,20多岁的年纪,人生才刚刚开始,就算有自己的事业,也不管就是处于起步阶段。而你却要求他在这个年纪,一下子拥有别人一辈子的财富,或者拿他和那些中年人比财富,真的公平吗?
不但不公平,而且还是一种自私的、不近人情的苛刻。
你只承认自己是一个普通人,为什么不能承认他也是一个普通人,如果没有一个好的家庭,在20多岁穷是很正常的一件事。
本来在这个年纪,他需要的是一个能支持他、肯定他、鼓励他去奋斗和努力的人,而不是一个只会在背后贬低、讥讽和数落,甚至只会一味索取的人,有没有想过你那些冰冷的言语,会给他的人生带来多大的打击和影响。
可能,还未等他去征战沙场,便心力衰竭败倒在出发点。
然后再来说说“你是儿子、我是女儿”这件事。
男女平等,是很多现在女性常喊的口号,可为什么你一边呼吁男女平等,另一边却心安理得地享受着男女不平等给自己带来的便利?于是想到了一种可能。
她们想要的根本不是女权,而是特权。
当遇到一种情况,结果是有利于自己的时候,哪怕建立在男女不平等的前提下,她们也能够欣然接受,就因为有利于自己嘛!如果建立在男女平等的前提下,结果不利于自己的利益,那么不要这样的平等也无妨。
所以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她所喊着的“男女平等”,只是用来保障自己利益和私欲的口号。
另外,父母也有自己的人生,有权利去选择自己喜欢和想要的生活,父母这一生不是为儿子活,也不是为女儿过。
儿子结婚,父母真有义务给买车买房?这是最想说的问题。
“那是给你买的,不是给我们买的。”怎么理解这句话呢?这句话的源头,无非就是房子落在谁户上的问题,从本质上来说,是私心的问题。
想着不离婚还好,一旦离婚了,这房子便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了。
或者说就是想到了离婚的可能,起码来说内心也是不太肯定,两个人真的可以走到最后。换句话说,如果父母不给买房子,又该怎么办?然后上演没有房子不结婚的情况,那到底是嫁给了房子,还是嫁给了爱情?
总归,你也在住这套房子,享受着这辆车带来的便利,没有另外交费不是吗?
其实关于父母到底有没有义务给儿子买车买房这件事,我也是为人子女的,但我真觉得父母没有这个义务。
希望你明白一个道理,父母给你买,那不意味着是应该的,而意味着对你的爱,懂吗?
如果你有儿子,等他成年以后,我也希望你能将这样的道理告诉他:
“儿子,你已经成年了,本应该自力更生、自食其力,什么都要靠你自己,毕竟你的日子我不能替你过,哪怕我是你父母。但我依然还会拼命赚钱,想给你买车买房,想让你过上好的生活,少吃一些生活的苦,哪怕我自己过得拮据一些。
但这些不是我应该给你的,而是我出于对你的爱。我所做的一切,只是因为我爱你,而不是我应该。”
说实话,有些话就算说了,不会明白的人也永远不会明白,明白的人不用多说,心里自然会明白。能点透最好,如果点不透,趁早给自己留条退路吧!
一个没有感恩之心的人,是很恐怖的。
说这些,只是希望我们都不要把父母的付出,当成天经地义,也不要一味索取,自私地啃老。
父母也挺不容易的,他们也是普通人,一辈子省吃俭用都是为了我们,不求我们回报什么,起码得有体谅、理解和心疼。
现在我们是子女,将来我们也会有子女,换位思考,如果将来我们的子女,总是把我们对他的爱当成应该,无止境索取,你又得多失望,多难过啊!
有毒的家庭体系是会遗传的。
所以我们首先就得端正自己的态度,为了给孩子一个正确的引导,为了给孩子做一个好的榜样。
个人家庭情况不一样,人与人之间没有可比性,攀比是恶的源头,如果真的要比较,应该也要把自己算进去。做人不要那么势利,也不要那么功利,带着一颗感恩的之心,去过知足常乐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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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与袁某婚后,袁某的母亲秦某出资购买了机动车一辆,登记在女儿袁某名下。后张某、袁某感情不和,经法院判决离婚,但未对车辆进行处理。
张某认为,秦某出资购买汽车行为发生在其与袁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对小夫妻俩的共同赠与,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袁某认为,车辆虽登记于其名下,购买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该车系其母亲出资所购代步车,车子自购买后一直由其母亲实际控制使用,之所以登记在其名下,是由于购车时母亲未带身份证。
法院经审理认为,车辆是袁某母亲秦某出资购买,登记在袁某名下,由袁某、秦某共同使用,后袁某又将车辆登记转回其母。袁某对于车辆开始登记在其名下有合理解释,故不能仅凭借车辆登记认定存在赠与行为。张某未提供证据证明袁某母亲存在将该车辆赠与袁某、张某夫妻二人的事实。袁某将本就是母亲出资购买的汽车转回其母亲名下,无证据表明损害了张某的利益,最终法院认定该车辆不属于张某、袁某夫妻共同财产,判决驳回张某诉讼请求。
张某不服向苏州中院提起上诉,苏州中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北青网
广东一对夫妻在婚后不久,男方父母就出钱帮买了辆小轿车,该车也登记在男方名下。
不料,小俩口结婚两年都没有孩子,为此夫妻最终以离婚收场,对于那辆登记在男方名下的小轿车,女方坚持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她也有份,男方则认为车是他父母赠送给一个人的,而且车子现在也是父母在使用,女方根本没资格来争这辆车。
究竟车辆属不属于夫妻共有?
近日,该案有了最终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小轿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由男方补偿女方47600元。
婚后男方父母出资13.6万买车
阿娟与阿威于2015年经人介绍认识后,感情逐渐升温,次年1月就登记领证,正式成为合法夫妻。婚后阿娟一直未怀孕,迫切想抱孙子的公公婆婆也因此事一筹莫展,阿娟与阿威也因此事和家庭琐事常发生矛盾,且矛盾不断升级。
一气之下,阿娟于2017年3月返回娘家居住,不肯回婆家,分居期间阿威虽有打电话给阿娟,但均因言语不合以吵架告终。阿威觉得婚姻已到尽头,遂起诉离婚。
阿娟则认为,阿威婚前承诺购买套房、车及首饰,但婚后只购买了车及首饰,套房没有购买,且现在阿威又声称车是他父母赠送给他个人的。阿娟认为,该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根本不知道《汽车赠与合同》的详情,认为阿威是在撒谎。
阿威则主张,其父母与其签订的《汽车赠与合同》第四条载明:
“本合同签订时,乙方(阿威)已婚。根据甲方(阿威父母)的意愿,甲方实际出资以乙方名义购买的该机动车是甲方对乙方的一人赠与,并不赠与乙方的妻子(阿娟),不属于乙方的夫妻共同财产,若乙方妻子干涉此机动车所有权,甲方有权回收此机动车所有权”,故该小车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且小车现在不受其控制,而由其父母控制。
法院认定车系夫妻共有
广东五华法院审理后认为,阿威与阿娟未能积极沟通,寻求妥善方法解决矛盾,且分居时间较长,经调解无效依法准许离婚。
对于小车,是双方结婚后阿威父母出钱购买登记在阿威名下,依照《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应视为赠送给阿威夫妇的共同财产。
阿威父母明知阿威已结婚,却没有将签订了《汽车赠与合同》言明该汽车只赠送给阿威的事实让阿娟知晓,存在瑕疵。
并且该《汽车赠与合同》只能约束阿威及其父母,对阿娟没有约束力。故阿威主张小车只赠送给其本人,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据不足,不予支持,该小车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小车价值认定,因小车现在不是由阿威阿娟控制,无法进行价值评估。该小车于2016年以136000元购买,已经使用了近三年,酌情认定其现在价值为原价的70%即95200元,应由阿威阿娟平均分割。现双方离婚,阿威为此应补偿阿娟47600元。
法官:车辆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解释(三)》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
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为何本案中提到的车辆却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
一方面,车辆不同于房产,其是动产而非不动产,因此不能适用上述规定。
此外,由于汽车登记的特殊性,房屋可登记为共同共有,登记在多人名下,而汽车却只能登记在一人名下。
因此,虽然车辆由一方父母出资且仅登记在一方名下,也不可视为一方父母对本子女一人的赠与,应当视为一方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因此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知多D:
究竟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广州日报全媒体文字记者:章程 通讯员刘燕花)
(广州日报全媒体编辑:石钰)
婚后父母买车给自己(婚后父母买车给自己女儿判属于个人财产的判例)
婚前买车款(婚前买车婚后还贷算共同财产吗)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1460/结婚后父母出钱买车(结婚后父母出钱买车怎么办) http://www.gdmzwhlytsq.com/hyxw/3546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