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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日常生活中,男女双方谈婚论嫁,按照我国大部分地区的习俗,男方都要准备一定金额的彩礼,同时还要为女方购买戒指、项链、耳环等金银首饰,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三金、五金。那么三金是否属于彩礼呢?司法实践是如何来定义彩礼的呢?
参考案例
1、(2019)皖13民终2973号
二审法院认为,郭某为与王某缔结婚约关系,先后给付王某彩礼款计136088元(定亲时见面礼88888元、金猪存钱罐内放入6600元。送“四烧礼"时,郭某又在给付王某的金猪存钱罐内放入6600元,给付上下车礼各6000元。通过其姐姐向王某转款22000元),上述事实有当事人陈述及证人证言相佐证,本院予以认定。虽郭某上诉称其给付的彩礼款还包括见面礼、端灯礼、改口礼、购买“三金"及苹果手机的费用、为王某交纳的社会保险费,但王某不予认可,因郭某提供的证据不能证实上述费用属彩礼款或属于彩礼款返还范畴,本案不予认定;况,司法实务中,一般将男方购买的“三金"视为赠与给女方的财物,不予判决返还,郭某上诉请求王某返还“三金",不予支持。而王某上诉称其未收取上述彩礼款,与本院查明事实不符,其该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
2、(2020)皖04民终113号
二审法院认为,经审查,闫某上诉所称的以拍婚纱照名义索要的5000元、下书子时的16000元及牛肉折款8000元在给付时均明确了具体的用途,与交付女方的彩礼性质不同。闫某上诉称其另行支付了拍婚纱照的费用,但未提供支付了两次婚纱照费用的证据,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一审判决认定上述三项费用不属于彩礼范围并无不妥,闫某此项上诉理由不能成立,不予采纳。吕某上诉称“三金"应视为赠与,不应返还。经查,“三金"是双方举行订婚仪式当天由男方给付17000元彩礼款时一并交给女方,且数额较大,带有彩礼性质,一审判决认定“三金"属于彩礼范围并无不妥,吕某、李某此项上诉理由亦不能成立,不予采纳。
律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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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法律并未明确界定彩礼的定义和范围,从不同的案例来看,有些法院认为彩礼是送给女方父母的聘金,而三金等首饰物品是赠与女方本人的,三金不属于彩礼;有些法院认为三金是男方以结婚为目的赠与女方的财物,也属于彩礼的一部分。因此,正是由于彩礼这个事物主要沿于风俗习惯,每个地区都不尽相同,三金是否属于彩礼这个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并未有绝对导向性的判断。
2、当然,司法审判对于男方婚前给付给女方的财物是否属于彩礼范畴,主要还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量:(一)双方或收受财物一方所在地是否有给付彩礼的习俗。(二)给付时的直接目的是否为缔结婚姻。(三)给付财物的价值大小。
3、只有符合“彩礼”范畴的礼金或财物,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才可能被返还;至于返还多少,法院会综合结婚(同居)时间的长短、是否生育子女、是否用于共同生活、彩礼是否明显超出了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以及是否由给付彩礼一方提出离婚等因素综合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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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谣零零计划#终于要结婚了,山东青岛的网友小美私信问我说结婚用的所谓“三金”到底是什么呢,世面上的描述是不是谣传以讹传讹呢?
您们是问对人了。我很荣幸能够在今日头条上给大家普及一下我们中国人的传统“三金”。
首先,自我介绍一下:资深金银珠宝鉴定专家,从业多年。最擅长的是和田玉手镯和天然翡翠手镯的鉴定,并且对所有金银珠宝或者古玩玉石的工艺美术风格有很高的鉴赏评估能力,这得益于我的国学基础的深厚沉淀。
大家要感谢清华大学和北京大学,因为清华北大当年没有给我寄录取通知书。倘若他们把我录取了,现在就少了一个珠宝玉石鉴定专家,多了一个书呆子。
算了算了,这牛皮吹上了天。连我自己这老脸都红如重枣,羞得我要掘地而钻。
婚前“三金”,这是目前全国人民群众都要给未来老婆买的传统习俗。也许古代这个风俗仅存在于中原汉族,但现在民族大融合了,一切的存在与延续自有它的道理。大家是你有我有大家都要有的心态来强调“三金”陪嫁风俗。
准新娘乐盈盈地从未来老公手里接过“三金”,“啪”地献上个湿吻。殊不知准新郎心里是五味杂陈:喜得佳人,却哀其口袋已近掏空。
有些伪专家会鼓吹,“三金”就是:黄金、铂金、钯金。那是误人子弟了。古人那时候哪来的铂金钯金?这两种白金都是1990年后才流行起来的。
还有的人会说:“三金”是指金戒指、金手镯、金耳环。
恭喜你答对了一部分!为什么是一部分呢?有金耳环和金戒指这两样,但没有金手镯入选。
古人对手镯的材质选择有很多种:金银铜是常见,但首推玉石手镯。这玉石手镯中宋、元、明三朝以前以和田玉羊脂玉手镯为尊。清中期(乾隆朝)以后又以缅甸产的天然翡翠绿手镯为尊。古时候没有自动机械,对玉石的开采量很少。而且玉石手镯的加工雕刻工艺也非常严苛。所以能用玉手镯陪嫁的人家非富即贵。哦,也不对,应该是大富大贵的人家才用得起玉手镯陪嫁。
事实上古代能给女儿陪嫁玉手镯的,一般就是王爷或者公候人家。当然,皇帝家的公主或者说格格,陪嫁嫁妆中必不可少玉手镯,并且是品质很高的玉手镯。
那么我们再梳理一下到底什么是“三金”。我认为除了金戒指和金耳环,严格来说还有的一金是金簪,也就是金钗。这是因为古人讲究: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弃也。所以古人是没有剪头发的习惯,头发长了就盘起来用簪子固定。女子陪嫁金簪更符合古人的阴阳配对之道,与之对应的是男子束发以玉簪为尊。
这是有诗可证的:白头搔更短,浑欲不胜簪。这簪都插不住了,只能悲叹自己老了,头发越掉越少,哀其之老态龙钟,齿落发稀。
那么我们再严格一点上溯渊源。“三金”在宋元以前其实是指:金、银、铜。这三样才是真正的三金说法。只是现代人过惯了繁荣富足的盛世,都感觉不到铜的贵重,甚至连银饰都嗤之以鼻了。
为什么古代人会把金银铜的看得很贵重。这也是因为古代人的生产力有限。相对于黄金来说,白银和铜那时候的开采难度不比黄金小多少:
黄金可以利用比重的特性从沙里淘洗出来。但银和铜只能用冶炼的办法来提纯。
有一个典故,说的就是铜和银的贵重金属特性。曹操请降将关羽去打仗:上马一提金,下马一提银。说的就是曹操给关羽开拔的赏金是一提黄铜。等关羽得胜回来,下马又赏了他一提银。国学基础扎实的朋友们就会懂得,这上马一提金指的是铜。三国时把黄铜叫做金,把黄金叫做赤金。赤金这个叫法在我们福建莆田的莆仙话里现在还是一样的叫法。上马给金是开拔出发的费用,不可能比得胜归来下马赏赐的银值钱。所以这句“上马一提金下马一提银”里的金,必定指的是黄铜。
顺嘴再多普及一下我的国学知识:
“一提”指的是大概十斤。我们中国人古时用来称重的称,最常见的是单人可提起的通用称子。5斤以前,挂前勾提起来可以称出重量;5斤以上到10斤,挂里面的第二个钩子提起来称。
超过十斤不能用称了,就用“秤”。两个人抬着称重的叫秤。小时候我们家卖猪仔就是用“秤”,两个人对站抬起来称重。大概能称到180斤左右。
有句黑话:大块吃肉,大秤分金。说的就是用秤称钱来分的夸张场面。这是土匪们拉人入伙的广告词。就像现在搞传销的拉人头广告词是一样一样的。
所以说,金银铜才是真正的古法“三金”。
我的祖母若是还在世的话,应该有一百三十多岁了。她以前的嫁妆饰品里就大部分是黄铜打的。比如铜钗子、铜步摇、铜戒指。那是因为我祖母那个年代是民国混战时期,黄金白银相对较少。其实那个年代有陪嫁就不错了,得益于我父亲的姥爷是镖师,在乱世中攒下丰厚的家底。附近村里跟我祖母同辈的很多老人甚至只陪嫁一把木梳子或者一件新衣裳(所以说现代的女生们就知足一下吧)。
有点扯远了。我们还是给未婚的女孩子们聊聊“三金”吧。
你们这帮美女们啊,要记得,嫁人时选的三金,一定要选黄金饰品。而且尽量要选不镶嵌任何东西的按克计费裸黄金首饰。
我想叫你们不要买钻戒,又怕你们把我摁地板上群殴了。那就退一步,劝你们别买铂金饰品或者钯金饰品。因为PT铂金或PD钯金都是舶来品,没有黄金那么保值。
以前的铂白金多贵啊,一克要800多,现在跌到了220。想想就让丰韵犹存的您心疼了一下。
以前买铂金Pt950的,被人忽悠了买钯白金的Pd950,其实因祸得福了,钯金从那时的50块钱一克,现在涨到了每克500多。但是问题也是在涨价上,因为钯金目前是在工业用途比较广泛,有无可替代的作用。所以钯金一路大涨。
我就不说飞机上那些比较高深的应用知识。只说一个简单的,大家都知道的事:
钯金目前用做汽车尾气的三元催化器,是别的金属无法替代的。它能做成蜂窝泡沫形状,尾气通过的时候就把其中的有害物质过滤净化成水汽排出去了。
但是,我们对钯金饰品戴在身上会不会有影响还是一无所知。
所以啊,还是苦口婆心地劝大家不要相信“钻石恒久远”的谣传广告词。尽量选择按克卖千足金黄金的饰品做为结婚“三金”(其实你可以买N多件而不是三件)。
古人的知慧是现代的我们无法领略到其中的奥妙的。
结婚买三金,是为了俩口子能有个最后的生活保障。古代社会动荡,乱世中的女子在最困难最无助的时候,可以把身上佩戴的金饰快速变现,换成钱渡过难关。这是老祖宗们安身立命的智慧。
怕男同胞们骂我唆使女子买饰品乱花钱,我只能笑笑地说:
对自己的老婆好点吧,有闲钱的时候给老婆多买点黄金首饰。戴出去有面子,关键时候还能给一家人保命。
我还没有给美女们推销我最拿手的翡翠手镯呢!大家就别喷我是珠宝商打广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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