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不成功。如果他执意不肯离婚,那就只能走起诉离婚这条路了。提起离婚诉讼时,法官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是“夫妻关系是否分裂”。你怎么证明夫妻关系已经分裂了?怎么挽回起诉离婚?
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夫妻现状,是否有和好的可能等因素。关于夫妻关系破裂的十四种情况。
视作夫妻感情裂开的十四种情况:被视为夫妻关系分裂的十四种情况:
1.夫妻一方患有法律、法规禁止结婚的疾病,或者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使其不能发生性关系且无法治愈的。(感情困惑加导师/信,一对一免费解析)
性的问题一直是大家比较敏感也比较回避的话题。即使在对外开放的现代社会,也很少有人因为婚后的性问题而明确要求离婚。但是,这并不是说婚后的性问题很少,而是大多数人拒绝面对这个现实,用其他借口推动离婚。
怎么挽回起诉离婚?然而,毫无疑问,性作为基本感情之一,是婚姻所必需的。如果夫妻之间没有正常和谐的性生活,那么这样的婚姻大多是不牢固的。
二、婚前缺乏掌握,草率结婚,婚后不创造夫妻感情,无法共同生活。
因婚前知识不足而草率结婚的,可分为化学型和非物质型。化学型,比如婚姻,被告只想要对方的地位,金钱等物质要素。无形的,比如感情冲动,婚前注重外表,一见钟情。这两种婚姻都是在没有深入了解的情况下仓促结婚,缺乏对彼此的掌握,对待婚姻漫不经心,草率融合,发展到一定阶段,通常以离婚告终;或者婚后油盐酱醋代替花言巧语时,才发现对方有一堆不堪忍受的缺陷;或者有钱。即使她们获得了女性一时的青睐,我也不知道有些女生在化学生活完全成就的时候,还会找情人来填补婚姻中的缺陷。
三。婚前报精神病,婚后难以治愈,或婚前明知对方有精神病而不结婚,或夫妻生活期间一方患有精神病,长期难以治愈。
《婚姻法》第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严禁结婚:《母婴保健法》第八条规定,婚前医学检查包括严重遗传性疾病、特定传染病及相关疾病的检查由此可见,医学上不宜结婚的关键问题包括三种疾病,比如精神病。和男朋友吵架分手了怎么办?用于情绪分析的10s免费应用& gt;
4.一方欺骗另一方,或者在登记结婚时徇私舞弊,骗取结婚证的。
欺骗对方,或者欺骗到后悔都来不及。生米煮成熟饭的时候,骗领结婚证。这种欺骗是无法忍受的。因为被骗的婚姻明显没有感情,被骗的一方不知道和你同居的另一方是什么样的人。这自然不是一方想要的婚姻,所以离婚只是一种选择。
5.办理结婚证后,很有可能没有同居。
其实这种事情很少见,大部分都是结婚同居一段时间后才了解到对方的不足,然后就造成感情裂痕。所以一般情况下,办理结婚证后没有同居的,只能说明感情已经完全分裂,没有继续相处的余地。
6.包办婚姻,买卖婚姻,婚后一方明确要求立即离婚,或者虽已共同生活多年,但未确立夫妻关系。
大城市长期以来基本避免包办婚姻,甚至连“包办婚姻”和“交易”的定义和观点都不存在于大城市年轻人的头脑中。但在一些农村和贫困山区,或者条件类似的地方,却引发了更重要的婚姻问题。
七、因感情不和,两地分居两年,极有可能不和好,或者经人民法院裁定禁止离婚后两地分居一年,不履行夫妻责任。
婚姻破裂确实是一件很难界定的事情,没有办法量化。但是,法律法规坚持抵制草率离婚的精神,他们别无选择,只能设定一定的标准来反映婚姻破裂的程度。虽然这个标准不一定很科学。自然,如果你想在三年分居期内提前离婚,最好的办法就是签协议。
八、一方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同居关系,经教育仍无悔者。主要表现为无过错方提出离婚诉讼,或者受害方提出离婚诉讼,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经过批评教育处罚,或者受害方在人民法院裁定禁止离婚后提起离婚诉讼,很有可能是真的没有结婚。
最高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疑难问题的声明)第二十二条要求,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符合《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应当准许离婚”规定的,一审判决不应因被告有过错而禁止离婚。
与重婚不同,“同居”是指一个伴侣和一个在婚姻中出轨的异性朋友,不以夫妻的名义持续、顺利地在一起定居。如果一方与他人有染,同居显然是婚姻法所不允许的,也成为了判断婚姻破裂的一个依据。如果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就涉及重婚,重婚是违法犯罪的个体行为。
九。一方重婚,另一方明确要求离婚。
重婚是犯罪如果你有伴侣,或者你知道别人有伴侣并和他们结婚。刑事诉讼法中有相应的要求。
十、一方懒惰,有这样的坏习惯,不履行家庭责任,不改正自己的错误,夫妻不能共同生活。
一个沉迷赌博的人,如何继续承担起成家的责任;酗酒通常是家庭暴力的金属催化剂;吸毒不仅会给其他家庭成员的生活和心灵带来不利的伤害,还会继续传播疾病,这也是刑事犯罪。
11.一方依照规定被判处短期有期徒刑,或者其违反规定,构成刑事犯罪,严重损害夫妻关系的。
虽然一个人被判了刑,会导致婚姻的解体,但要在判刑和离婚之间划等号,并不容易。只有在对方被判长期徒刑,严重损害夫妻感情的情况下,婚姻才会崩溃。
十二、一方失踪两年,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公开寻找后没有着落。
如果你丈夫失踪满四年,或者因安全事故失踪满两年,可以明确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必要时,人民法院将缺席审判,准予离婚。
当然,如果民事判决后再次发生,法律法规也有相关规范:没有第二次结婚的,可以修复婚姻关系;如果你已经结过两次婚,再有新的婚姻关系也是合理的。
13.被他人虐待或遗弃,或被另一个家庭成员虐待,或虐待另一个家庭成员,经教育不改,对方不会原谅。
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暴力、捆绑、迫害、强制限制行为能力或者其他方式,对其家庭的物质和精神实质施加一定的有害影响的个人行为。持续的、习惯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虐待,除了传统的身体暴力,还包括言语侮辱、挖苦、冷漠等家庭冷暴力。人间暴力一般意义重大,调查取证非常容易。但家庭冷暴力因其独特性,很难考证。但在现实生活中,尤其是在一些高学历家庭中,这种暴力行为极为普遍,也是导致夫妻分裂的首要原因。此外,家暴中还有一种性虐待。
十四。夫妻关系确实因为其他原因出现过分裂。
怎么挽回起诉离婚?婚姻情感伤害有不同的原因,并不是所有的婚姻破裂都一定是因为前面提到的暴力、伤害、虐待这十三类。而是大量的离婚是因为夫妻无法共同发展,感情冷漠,他的具体问题。
一般离婚的时候夫妻可以选择协议离婚,这样处理问题效率也比较高,有什么事情都可以根据双方的意愿提出来讨论,但是有的时候问题比较复杂,产生的争议比较多很多人没办法达成一致的意见,就会选择到法院起诉。
网友咨询:
起诉离婚途中反悔了应该怎么办?
广东龙浩律师事务所李泽蔚律师解答:
起诉离婚后,原告若是反悔了,可以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符合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都会裁定准予撤诉:
(1)申请撤诉的人是提起诉讼当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过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2)申请撤诉是出于自愿而非受人强迫。
(3)申请撤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撤诉不得侵犯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规避法律。
(4)申请撤诉必须在宣判以前提出。人民法院一旦裁定准予撤诉,则不再继续行使审判权,诉讼即告终结。原告撤诉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人民法院不会再受理。
广东龙浩律师事务所李泽蔚律师解析:
(1)原告提起的离婚诉讼,需要本人去提起离婚撤诉。
(2)如果原告有代理人,那么可以让代理人办理撤诉。
(3)不按时出庭会被视为撤诉、未按期缴纳案件受理费也会被视为撤诉。这些按自动撤诉的行为不需要本人再去办理。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李泽蔚律师简介
李泽蔚,执业律师,自执业以来一直致力于依法为当事人谋取最大权益。擅长办理刑事案件,对民商事债权债务纠纷,合同纠纷等法律事务也有丰富的处理经验。
转自:北京离婚继承房产纠纷律师
离婚诉讼一般经历三个阶段
诉辩阶段
▼
审理阶段
▼
判执阶段
(离婚诉讼基本流程图)
(诉答阶段基本流程图)
1 确定诉讼主体和起诉时间
夫妻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其中提起诉讼的一方为原告,另一方则为被告,且无时间限制。
但下列情形除外:
◆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 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前次诉讼中的“原告”不得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离婚;
◆ 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前次诉讼中的“原告”不得在六个月内又起诉;
◆ 现役军人的配偶未经军人同意,不得起诉离婚。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2 确定受诉法院
◆ 被告有经常居住地(即被告离开户籍所在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除外)的,原告应当向被告经常居住地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向被告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 夫妻双方均离开户籍所在地超过1年,但被告又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向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被告方离开户籍地超过1年,可向原告户籍地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
◆ 被告不在国内居住、或下落不明、或被宣告失踪、采取强制措施、监禁的,向原告经常居住地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则为户籍所在地)。
3 撰写和提交民事起诉状,明确诉讼请求以及事实和理由
民事起诉状应当首先写明原被告的身份信息,其次是原告的诉讼请求,一般包括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及探望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夫妻共同债权、债务处理等问题。
需要注意的:
◆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起诉,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和离婚诉讼同时提出;
◆ 无过错方作为被告,如果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1年内单独就此起诉。
◆ 其后,围绕诉讼请求,简明阐述夫妻婚姻关系及子女状况、要求离婚的理由,并对子女抚养和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债权、债务等问题提出主张。除民事起诉状外,原告通常还需准备原、被告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居住证明、结婚证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以及其他可以证明夫妻财产或债务的材料,如房产证、车辆登记信息、银行卡等。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准备齐全后递交人民法院。
4 立案受理,完成起诉状及答辩状的送达工作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案件必须进行调解。因此针对原告提交的民事起诉状及附件材料,受诉法院立案部门登记并接收材料后,如果原告同意调解的,将会开展诉前调解工作,以尽快化解矛盾。对于原告不同意调解或者诉前无法调解成功的,如符合立案条件,予以立案,并发出受理通知书,如不符合立案条件,则告知限期补正,如补正后仍不符合立案条件,则裁定不予受理。如立案后发现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将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原告对前述裁定不服的,均可于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日内提起上诉。案件受理后,人民法院将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将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调解贯穿离婚诉讼的始终。庭前法官会再次组织双方调解,如调解不成,则开庭审理。庭审以公开为一般,以不公开为例外。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由人民法院根据提出的理由决定是否准许。离婚案件的当事人,本人无特殊情况必须到庭,不能到庭的,也应提交书面意见。如一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必须到庭。庭审主要围绕是否符合解除婚姻的法定情形、子女抚养如何确定以及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等问题展开,原被告双方应针对性地陈述意见并提供证据。
1 关于婚姻关系的解除
主张解除婚姻关系的一方应当举证证明
◆ 婚姻关系合法。婚姻关系合法的证据是双方已经履行了结婚登记手续,如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的结婚证明等;
◆ 符合婚姻法规定的准许离婚的情形,即感情确已破裂和调解无效。其中感情确已破裂是根据婚姻法列明的五种情形(即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被宣告失踪以及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结合双方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的原因、夫妻关系现状以及有无和好可能等方面的综合判断。
2 关于离婚后子女的抚养
涉及未成年子女的,需对子女抚养作出安排
◆ 哺乳期的子女一般跟随母亲共同生活;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一方主张子女随其共同生活的,应当举证证明具有优先直接抚养的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其生活(子女已满十岁)以及具有抚养能力(主要指经济收入、离婚后的居住条件、是否具有教育子女、督促子女学习的能力和时间等);
◆ 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对子女享有探望权,同时负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抚养费的数额、支付期限、支付方式、出现问题时的处理方法等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或协议不予准许时由人民法院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生活水平依法判决。
3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如果原告起诉时并未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被告在诉讼中要求分割的,为减轻当事人讼累,人民法院会在离婚案件中一并分割。但当事人均同意不在离婚诉讼中分割,或者被告未到庭的,则对夫妻共同财产暂不作处理,当事人可在离婚后另行主张。当事人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负有举证责任,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在没有协议的情况下,原则均分。人民法院亦可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依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分割。同时,对于离婚时有隐匿、转移、变卖、毁损共同财产行为的一方,可判决不分或少分。
离婚案件的审理结果有三种:撤诉、调解和判决。
1 原告撤诉
原告有权提出撤诉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此外,原告未按照规定足额缴纳诉讼费或者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人民法院将依法裁定按原告撤诉处理。原告撤诉或按撤诉处理后六个月内,没有新情况、新理由不得再次起诉。
2 达成调解
离婚案件达成调解,包括调解和好与调解离婚。前者可由人民法院记录在案,不再出具正式的调解文书;后者则由人民法院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协议进行确认后制发民事调解书。当事人在宣判前均可针对是否同意离婚、子女抚养安排及夫妻共同财产自行或请求法院主持调解。
3 作出判决
如果宣判前双方调解不成,则由人民法院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依法作出判决。当事人对判决不服的,可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上诉。
调解或判决离婚的法律文书生效前,当事人不得另行结婚;生效后,双方婚姻关系即解除。其中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部分,如果一方不履行相应义务,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时,为保护当事人隐私,离婚案件的法律文书不在网络公开。
转自:北京离婚继承房产纠纷律师
离婚诉讼一般经历三个阶段
诉辩阶段
▼
审理阶段
▼
判执阶段
(离婚诉讼基本流程图)
(诉答阶段基本流程图)
1 确定诉讼主体和起诉时间
夫妻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其中提起诉讼的一方为原告,另一方则为被告,且无时间限制。
但下列情形除外:
◆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 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前次诉讼中的“原告”不得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离婚;
◆ 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前次诉讼中的“原告”不得在六个月内又起诉;
◆ 现役军人的配偶未经军人同意,不得起诉离婚。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2 确定受诉法院
◆ 被告有经常居住地(即被告离开户籍所在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除外)的,原告应当向被告经常居住地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向被告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 夫妻双方均离开户籍所在地超过1年,但被告又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向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被告方离开户籍地超过1年,可向原告户籍地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
◆ 被告不在国内居住、或下落不明、或被宣告失踪、采取强制措施、监禁的,向原告经常居住地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则为户籍所在地)。
3 撰写和提交民事起诉状,明确诉讼请求以及事实和理由
民事起诉状应当首先写明原被告的身份信息,其次是原告的诉讼请求,一般包括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及探望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夫妻共同债权、债务处理等问题。
需要注意的:
◆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起诉,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和离婚诉讼同时提出;
◆ 无过错方作为被告,如果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1年内单独就此起诉。
◆ 其后,围绕诉讼请求,简明阐述夫妻婚姻关系及子女状况、要求离婚的理由,并对子女抚养和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债权、债务等问题提出主张。除民事起诉状外,原告通常还需准备原、被告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居住证明、结婚证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以及其他可以证明夫妻财产或债务的材料,如房产证、车辆登记信息、银行卡等。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准备齐全后递交人民法院。
4 立案受理,完成起诉状及答辩状的送达工作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案件必须进行调解。因此针对原告提交的民事起诉状及附件材料,受诉法院立案部门登记并接收材料后,如果原告同意调解的,将会开展诉前调解工作,以尽快化解矛盾。对于原告不同意调解或者诉前无法调解成功的,如符合立案条件,予以立案,并发出受理通知书,如不符合立案条件,则告知限期补正,如补正后仍不符合立案条件,则裁定不予受理。如立案后发现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将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原告对前述裁定不服的,均可于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日内提起上诉。案件受理后,人民法院将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将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调解贯穿离婚诉讼的始终。庭前法官会再次组织双方调解,如调解不成,则开庭审理。庭审以公开为一般,以不公开为例外。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由人民法院根据提出的理由决定是否准许。离婚案件的当事人,本人无特殊情况必须到庭,不能到庭的,也应提交书面意见。如一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必须到庭。庭审主要围绕是否符合解除婚姻的法定情形、子女抚养如何确定以及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等问题展开,原被告双方应针对性地陈述意见并提供证据。
1 关于婚姻关系的解除
主张解除婚姻关系的一方应当举证证明
◆ 婚姻关系合法。婚姻关系合法的证据是双方已经履行了结婚登记手续,如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的结婚证明等;
◆ 符合婚姻法规定的准许离婚的情形,即感情确已破裂和调解无效。其中感情确已破裂是根据婚姻法列明的五种情形(即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被宣告失踪以及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结合双方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的原因、夫妻关系现状以及有无和好可能等方面的综合判断。
2 关于离婚后子女的抚养
涉及未成年子女的,需对子女抚养作出安排
◆ 哺乳期的子女一般跟随母亲共同生活;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一方主张子女随其共同生活的,应当举证证明具有优先直接抚养的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其生活(子女已满十岁)以及具有抚养能力(主要指经济收入、离婚后的居住条件、是否具有教育子女、督促子女学习的能力和时间等);
◆ 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对子女享有探望权,同时负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抚养费的数额、支付期限、支付方式、出现问题时的处理方法等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或协议不予准许时由人民法院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生活水平依法判决。
3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如果原告起诉时并未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被告在诉讼中要求分割的,为减轻当事人讼累,人民法院会在离婚案件中一并分割。但当事人均同意不在离婚诉讼中分割,或者被告未到庭的,则对夫妻共同财产暂不作处理,当事人可在离婚后另行主张。当事人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负有举证责任,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在没有协议的情况下,原则均分。人民法院亦可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依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分割。同时,对于离婚时有隐匿、转移、变卖、毁损共同财产行为的一方,可判决不分或少分。
离婚案件的审理结果有三种:撤诉、调解和判决。
1 原告撤诉
原告有权提出撤诉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此外,原告未按照规定足额缴纳诉讼费或者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人民法院将依法裁定按原告撤诉处理。原告撤诉或按撤诉处理后六个月内,没有新情况、新理由不得再次起诉。
2 达成调解
离婚案件达成调解,包括调解和好与调解离婚。前者可由人民法院记录在案,不再出具正式的调解文书;后者则由人民法院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协议进行确认后制发民事调解书。当事人在宣判前均可针对是否同意离婚、子女抚养安排及夫妻共同财产自行或请求法院主持调解。
3 作出判决
如果宣判前双方调解不成,则由人民法院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依法作出判决。当事人对判决不服的,可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上诉。
调解或判决离婚的法律文书生效前,当事人不得另行结婚;生效后,双方婚姻关系即解除。其中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部分,如果一方不履行相应义务,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时,为保护当事人隐私,离婚案件的法律文书不在网络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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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登记“秘密”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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